淺議異議登記的實務問題
發(fā)布時間:2021-06-14 11:31
《物權法》《不動產(chǎn)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chǎn)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了異議登記,異議登記是指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chǎn)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事項錯誤,而不動產(chǎn)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向不動產(chǎn)登記機構提出申請,將其對不動產(chǎn)登記簿記載存在異議的情況記載于登記簿的登記行為。異議登記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在登記錯誤時,利害關系人能獲得有效的法律救濟途徑,通過在不動產(chǎn)登記簿上記載異議事項,阻斷登記的公信力,從而達到維護和救濟自身權利的目的。但實務中,異議登記的作用并未充分發(fā)揮,主要原因還是在于登記機構對于現(xiàn)行異議登記的相關規(guī)定無法在操作層面完整理解、準確執(zhí)行,如異議登記的法律效力到底該如何向當事人釋明?申請異議登記的主體范圍到底有哪些?如何辦理異議登記的注銷?法律規(guī)定的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在實務中如何執(zhí)行?這些問題在實務中給登記機構造成很大的困惑。
【文章來源】:中國房地產(chǎn). 2020,(10)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1 異議登記的法律效力
2 異議登記的設立
2.1 異議登記的申請主體
2.2 異議登記的申請時間
3 異議登記的失效與注銷
4 損害賠償責任
本文編號:3229742
【文章來源】:中國房地產(chǎn). 2020,(10)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1 異議登記的法律效力
2 異議登記的設立
2.1 異議登記的申請主體
2.2 異議登記的申請時間
3 異議登記的失效與注銷
4 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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