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后同意”:《民法典》第1219條第1款的解釋論展開
發(fā)布時間:2021-03-23 14:39
采用法解釋學的方法對《民法典》第1219條第1款進行探討,認為"告知后同意"條款修改的意旨為構建以患者為中心的和諧醫(yī)患關系。從"告知后同意"法則設立的目的以及《民法典》"具體"說明與"明確"同意的詞義看,說明義務的標準,應采具體患者標準。近親屬例外作為同意主體之"不能",系指患者不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或在疾病狀態(tài)下無法自主做出決定的情形;"不宜"則適用于患者有行為能力,但醫(yī)務人員告知有可能對患者產(chǎn)生危害的情況。除近親屬外,監(jiān)護人、患者委托之人亦為同意之主體。
【文章來源】: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5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告知后同意”條款的修改意旨:構建以患者為中心的和諧醫(yī)患關系
二、說明義務的標準:具體患者標準的確定
三、近親屬作為同意主體之例外:“不能”或“不宜”的情形
四、結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醫(yī)療損害責任適用賠禮道歉正當性研究[J]. 郭天武,謝青松. 學術論壇. 2020(03)
[2]從知情同意走向醫(yī)患同心合力——兼論知情不同意[J]. 杜治政. 醫(yī)學與哲學. 2019(20)
[3]和諧醫(yī)病關系中的“告知后同意法則”[J]. 李祖全. 求索. 2012(01)
[4]解釋論視野下的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權侵權責任[J]. 王竹. 法學. 2011(11)
[5]淺談醫(yī)方的說明義務[J]. 張谷. 浙江社會科學. 2010(02)
[6]論醫(yī)療機構違反告知義務的醫(yī)療侵權責任[J]. 楊立新,袁雪石. 河北法學. 2006(12)
[7]科學技術的進步與人權——目前日本法學理論界關于人權研究的課題綜述[J]. 李凌燕.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1993(04)
本文編號:3095972
【文章來源】: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5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告知后同意”條款的修改意旨:構建以患者為中心的和諧醫(yī)患關系
二、說明義務的標準:具體患者標準的確定
三、近親屬作為同意主體之例外:“不能”或“不宜”的情形
四、結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醫(yī)療損害責任適用賠禮道歉正當性研究[J]. 郭天武,謝青松. 學術論壇. 2020(03)
[2]從知情同意走向醫(yī)患同心合力——兼論知情不同意[J]. 杜治政. 醫(yī)學與哲學. 2019(20)
[3]和諧醫(yī)病關系中的“告知后同意法則”[J]. 李祖全. 求索. 2012(01)
[4]解釋論視野下的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權侵權責任[J]. 王竹. 法學. 2011(11)
[5]淺談醫(yī)方的說明義務[J]. 張谷. 浙江社會科學. 2010(02)
[6]論醫(yī)療機構違反告知義務的醫(yī)療侵權責任[J]. 楊立新,袁雪石. 河北法學. 2006(12)
[7]科學技術的進步與人權——目前日本法學理論界關于人權研究的課題綜述[J]. 李凌燕.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1993(04)
本文編號:309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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