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jiān)督與大學自治框架中的學術抄襲認定
發(fā)布時間:2021-01-25 16:34
就學術抄襲而言,學理與司法實踐援引私法的理論資源對之進行解讀,忽視了學術抄襲認定背后的公法意涵。學術抄襲與私法維度下的抄襲在認定基礎、認定標準、認定依據(jù)與認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更多地受到學術倫理規(guī)范的約束,對其認定應當擺脫私法認識的窠臼與純粹法解釋主義的路徑,置于國家監(jiān)督與大學自治的二元框架下進行考察。國家立法授權高校對學術抄襲進行認定,既蘊含了國家權力在抄襲認定上的退讓,進而賦予高校學術自治的空間,又要求高校積極落實抄襲認定標準、組織與程序的保障義務,避免學術自治逾越內在的界限。國家立法應當設定抄襲認定標準、組織與程序的基本原則,保留必要的司法審查,從而避免高校在抄襲認定規(guī)則供給上的恣意。
【文章來源】:行政法學研究. 2020,(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4 頁
【文章目錄】:
一、學術抄襲認定沿用私法的局限性
(一)私法語境下的抄襲認定
(二)學術抄襲的認定沿用私法中抄襲的概念
(三)沿用私法認定學術抄襲的局限性
二、學術抄襲認定的獨特基礎與公法意涵
(一)學術抄襲認定的獨特基礎
(二)學術抄襲認定授權的雙重意蘊
三、學術抄襲認定的二元規(guī)范框架的檢討
(一)抄襲認定的國家立法授權
(二)抄襲認定授權下的校規(guī)考察
1.抄襲認定的標準
2.抄襲認定的組織與程序
四、學術抄襲認定的權力界分與機制構建
(一)抄襲認定標準的建構
(二)抄襲認定主體的設定
(三)抄襲認定程序的保障
結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規(guī)制網(wǎng)絡洗稿的社會規(guī)范路徑——以反思著作權法的功能為邏輯展開[J]. 謝嘉圖. 電子知識產(chǎn)權. 2019(08)
[2]高校校規(guī)合法性審查的邏輯與路徑——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兩則指導案例為切入點[J]. 伏創(chuàng)宇. 法學家. 2015(06)
[3]不確定法律概念的法律解釋——基于“甘露案”的分析[J]. 蔡琳.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4(06)
[4]重視裁判的可接受性——對甘露案再審理由的方法論剖析[J]. 陳金釗,楊銅銅.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14(06)
[5]歷史與現(xiàn)實中的學術剽竊[J]. 劉東. 徐州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2(04)
[6]論學術抄襲的兩面性:以學術規(guī)范和法律規(guī)范的區(qū)分為視角[J]. 齊愛民,周偉萌. 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0(06)
[7]學術不端行為:概念及懲治[J]. 曹樹基. 社會科學論壇. 2005(03)
本文編號:2999542
【文章來源】:行政法學研究. 2020,(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4 頁
【文章目錄】:
一、學術抄襲認定沿用私法的局限性
(一)私法語境下的抄襲認定
(二)學術抄襲的認定沿用私法中抄襲的概念
(三)沿用私法認定學術抄襲的局限性
二、學術抄襲認定的獨特基礎與公法意涵
(一)學術抄襲認定的獨特基礎
(二)學術抄襲認定授權的雙重意蘊
三、學術抄襲認定的二元規(guī)范框架的檢討
(一)抄襲認定的國家立法授權
(二)抄襲認定授權下的校規(guī)考察
1.抄襲認定的標準
2.抄襲認定的組織與程序
四、學術抄襲認定的權力界分與機制構建
(一)抄襲認定標準的建構
(二)抄襲認定主體的設定
(三)抄襲認定程序的保障
結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規(guī)制網(wǎng)絡洗稿的社會規(guī)范路徑——以反思著作權法的功能為邏輯展開[J]. 謝嘉圖. 電子知識產(chǎn)權. 2019(08)
[2]高校校規(guī)合法性審查的邏輯與路徑——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兩則指導案例為切入點[J]. 伏創(chuàng)宇. 法學家. 2015(06)
[3]不確定法律概念的法律解釋——基于“甘露案”的分析[J]. 蔡琳.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4(06)
[4]重視裁判的可接受性——對甘露案再審理由的方法論剖析[J]. 陳金釗,楊銅銅.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14(06)
[5]歷史與現(xiàn)實中的學術剽竊[J]. 劉東. 徐州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2(04)
[6]論學術抄襲的兩面性:以學術規(guī)范和法律規(guī)范的區(qū)分為視角[J]. 齊愛民,周偉萌. 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0(06)
[7]學術不端行為:概念及懲治[J]. 曹樹基. 社會科學論壇. 2005(03)
本文編號:299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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