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服務”商標的困境與解決之道
發(fā)布時間:2017-12-08 12:04
本文關鍵詞:“銷售服務”商標的困境與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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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在近日判決的"好又多"商標案~([1])中對學界一直關注的"替他人推銷~([2])"與"銷售服務"的關系作出了認定,引發(fā)了學界熱議。廣東高院認為:"商場、超市與核定使用在第35類中的‘替他人推銷’類別屬于同類服務。"商場、超市的主要經(jīng)營活動是銷售商品,其提供的服務主
【作者單位】: 湘潭大學;
【分類號】:D923.43
【正文快照】: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在近日判決的“好又多”商標案[1]中對學界一直關注的“替他人推銷[2]”與“銷售服務”的關系作出了認定,引發(fā)了學界熱議。廣東高院認為:“商場、超市與核定使用在第35類中的‘替他人推銷’類別屬于同類服務!鄙虉、超市的主要經(jīng)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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