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S背景下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的重構
發(fā)布時間:2017-08-18 12:23
本文關鍵詞:BEPS背景下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的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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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受控外國公司規(guī)則是為了防止擁有外國子公司控制權的居民股東利用受控外國子公司進行利潤轉移和長期納稅遞延的規(guī)則。我國持續(xù)實施、深化“走出去”戰(zhàn)略,鼓勵居民進行海外投資,在此背景下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繼續(xù)高速增長。截至2014年底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創(chuàng)下1231.2億美元的歷史最高值。在我國對外直接投資高速增長的同時,我國居民納稅人通過在低稅率國家或地區(qū)設立受控外國子公司,將利潤移轉到外國子公司以避稅的情況不斷出現。為了打擊上述利潤轉移和稅基侵蝕行為,我國2007年頒布的新《企業(yè)所得稅法》引入了受控外國公司概念,制定了我國的受控外國公司立法。然而,我國針對上述避稅現象的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立法尚存在諸多不完善之處,主要包括對控制定義不明確,缺乏操作性;“合理商業(yè)目的”界定模糊,不易于捕捉納稅客體;CFC收入認定及分類不合理等,這些問題都急需通過重構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來解決。本文通過兩個典型案例對我國現行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相關立法進行梳理,通過分析案件處理過程中的爭議點發(fā)現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存在的缺陷,進而在BEPS最新行動計劃的基礎上結合域外先進經驗提出重構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的建議。本文正文部分結構如下:第一章受控外國公司稅制概述。簡要介紹受控外國公司稅制中出現的背景,即遲延納稅制度及公司的獨立人格,同時,對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的幾個重要概念進行界定,主要包括“控制”、“合理商業(yè)目的”、“CFC收入”。第二章受控外國公司稅制實證分析。介紹本文選取的兩個案例,通過歸納爭議點分析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對控制定義不明確,缺乏操作性;“合理商業(yè)目的”界定模糊,不易于捕捉納稅客體;CFC收入認定及分類不合理。第三章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缺陷及域外經驗介紹。本章在對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相關立法進行梳理的基礎上,結合域外先進經驗分析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存在的缺陷。第四章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的完善建議。本章針對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的主要不足之處,在結合域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制度重構的一些改進和完善建議,主要包括:明確控制的定義,運用多種測試方法定義控制;細化“合理商業(yè)目的”判定標準并制定相關配套程序規(guī)定;采用交易法和實體法相結合的混合法認定CFC收入,同時增加行業(yè)豁免規(guī)定。
【關鍵詞】:受控外國企業(yè)稅制 控制 合理商業(yè)目的 CFC收入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D922.22
【目錄】:
- 摘要2-4
- Abstract4-9
- 導言9-15
- 一、選題背景9
- 二、研究的動機和意義9-10
- 三、文獻綜述10-13
- 四、研究方法13-14
- 五、案例選取的原因14
- 六、論文結構安排14-15
- 第一章 受控外國公司稅制概述15-22
- 一、受控外國公司稅制出現的背景15-17
- (一)遲延納稅制度15-16
- (二)公司的獨立人格16
- (三)國際稅收管轄權的沖突16-17
- 二、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相關概念的界定17-22
- (一)控制的界定17-19
- (二)避稅地19-20
- (三)合理商業(yè)目的20-21
- (四)CFC收入的定義21-22
- 第二章 受控外國公司稅制實證分析22-27
- 一、全國CFC反避稅第一案22-24
- (一)案情介紹22-23
- (二)爭議點23-24
- (三)處理結果24
- (四)引發(fā)的思考24
- 二、浙江阿克希股權轉讓案24-26
- (一)案情介紹24-26
- (二)爭議點26
- 三、案例共性問題探討26-27
- 第三章 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缺陷及域外經驗借鑒27-35
- 一、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缺陷27-32
- (一)我國受控定義的不足29-30
- (二)我國合理商業(yè)目的定義的不足30-32
- (三)我國CFC收入分類及豁免方面的不足32
- 二、BEPS背景下域外經驗借鑒32-35
- (一)控制測試方法的域外經驗借鑒32-33
- (二)“合理商業(yè)目的”判定方法域外經驗借鑒33
- (三)CFC所得的域外經驗借鑒33-35
- 第四章 我國受控外國公司稅制的完善建議35-40
- 一、完善控制的測試方法35-36
- (一)引入“經濟控制”測試35
- (二)設置“實質控制”測試使用門檻35
- (三)完善股份控制測試35-36
- 二、細化“合理商業(yè)目的”判定標準36-37
- (一)細化概念36
- (二)制定配套的程序性規(guī)定36-37
- 三、完善CFC所得的確認及豁免規(guī)定37-39
- (一)采用混合法確認CFC所得38
- (二)保留非低稅國家豁免條款,,增加行業(yè)豁免條款38-39
- 四、轉變立法理念,回歸稅法謙益性39-40
- 結論40-41
- 參考文獻41-45
- 后記45-46
【相似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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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韓紹初;;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稅制建設[J];學習與研究;1993年21期
2 梅春國;論稅制建設與生產力發(fā)展的雙向性[J];稅務研究;1998年07期
3 李仕勇;賈勇;;論我國稅制建設[J];法學雜志;1988年04期
4 孫明明;對完善我國證券稅制的幾點思考[J];稅務研究;1998年07期
5 高培勇;;稅制調節(jié)貧富差距[J];w
本文編號:69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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