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不成立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3-27 08:17
公司作為一個法人主體,它的意志是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監(jiān)事會這些治理機構,并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所表達出來的。董事會作為公司治理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公司意志的表達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董事會決議則是承載公司意志的重要形式,它在程序和內容上的合法性與合章性更是學界和實踐中熱議的話題!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四)》(以下簡稱《<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11、32、53條都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進行了規(guī)定,但是這些法條并沒有將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所有情形囊入其中,遂用該條第5條第5款將未盡之情形歸為“導致決議不成立的其他情形”。對于第5款,有學者認為只是兜底條款,并不包括其他情形。也有學者認為該款“有很大的想象空間”,值得進一步探討。筆者認為,現(xiàn)實遠比法律文本規(guī)定得要豐富,并從理論和現(xiàn)實當中總結出另外幾種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情形,以期對司法裁判和理論研究提供幫助。本文立足于《<公司法>司法解釋四》關于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具體規(guī)定,但不局限于這些規(guī)定,還從理論角度深入分析了決議不成立與可撤銷、無效和不存在之間的區(qū)別,...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shù)】:6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司法解釋四》第5條"> 一、選題研究的背景:董事會決議不成立制度的實體意義——兼評《<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5條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
三、文獻綜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論文結構
六、論文主要創(chuàng)新及不足
第一章 理論分析: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法理基礎
第一節(jié) 外部探究:董事會決議不成立——意思表示形成階段的瑕疵
一、意思形成理論的合理性
二、對《民法總則》第134條的探究
三、小結:法律行為理論的豐富——從董事會決議不成立開始
第二節(jié) 內部探究:董事會決議不成立:法人意思表示的特殊性
一、成立階段的程序價值
二、民法調整的局限性
三、商法解決的途徑
第三節(jié) 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獨立研究的價值
一、獨立研究的理論價值:確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標準不同
二、獨立研究的現(xiàn)實意義:治理決議不成立的途徑不同
第二章 法意探究: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標準
第一節(jié) 董事會決議效力瑕疵的分類
一、“二分法”下的董事會決議效力瑕疵分類
二、“三分法”下的董事會決議效力瑕疵分類
三、小結
第二節(jié) 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標準
一、決議不成立與決議可撤銷的區(qū)別
二、決議不成立與決議無效的區(qū)別
三、決議不成立與決議不存在的區(qū)別
四、小結: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標準
司法解釋四》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認定標準"> 第三節(jié)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認定標準
一、董事會決議存在嚴重程序瑕疵
二、董事會缺乏決議能力
三、董事會的表決權數(shù)未達通過比例
四、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認定標準:不區(qū)分決議不成立與不存在
第三章 實證分析: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具體情形
第一節(jié) 董事會的召開
一、董事會未召開會議
二、出席董事會人數(shù)不符合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
第二節(jié) 董事會的表決瑕疵
一、決議上表決人簽名被偽造
二、未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三節(jié) 董事會決議涉及實體內容的瑕疵
一、決議內容超越董事會的職權
二、決議通過比例不符合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三、董事會決議據(jù)以作出的股東(大)會決議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
第四章 綜合治理:完善確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措施
第一節(jié) 保持司法的謙抑性
一、以“形式為主”的裁判準則
二、法官做好“分內事”即可
第二節(jié) 深化對“偽造簽名”的分析
一、印章的偽造
二、偽造簽名與未簽名的區(qū)別
三、偽造簽名的瑕疵處理
第三節(jié) 完善外部人利益保護配套措施
一、外部人利益保護的主要途徑
二、完善董事責任制
三、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
后記
本文編號:3103203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shù)】:6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司法解釋四》第5條"> 一、選題研究的背景:董事會決議不成立制度的實體意義——兼評《<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5條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
三、文獻綜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論文結構
六、論文主要創(chuàng)新及不足
第一章 理論分析: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法理基礎
第一節(jié) 外部探究:董事會決議不成立——意思表示形成階段的瑕疵
一、意思形成理論的合理性
二、對《民法總則》第134條的探究
三、小結:法律行為理論的豐富——從董事會決議不成立開始
第二節(jié) 內部探究:董事會決議不成立:法人意思表示的特殊性
一、成立階段的程序價值
二、民法調整的局限性
三、商法解決的途徑
第三節(jié) 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獨立研究的價值
一、獨立研究的理論價值:確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標準不同
二、獨立研究的現(xiàn)實意義:治理決議不成立的途徑不同
第二章 法意探究: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標準
第一節(jié) 董事會決議效力瑕疵的分類
一、“二分法”下的董事會決議效力瑕疵分類
二、“三分法”下的董事會決議效力瑕疵分類
三、小結
第二節(jié) 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標準
一、決議不成立與決議可撤銷的區(qū)別
二、決議不成立與決議無效的區(qū)別
三、決議不成立與決議不存在的區(qū)別
四、小結: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標準
司法解釋四》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認定標準"> 第三節(jié)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認定標準
一、董事會決議存在嚴重程序瑕疵
二、董事會缺乏決議能力
三、董事會的表決權數(shù)未達通過比例
四、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認定標準:不區(qū)分決議不成立與不存在
第三章 實證分析: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具體情形
第一節(jié) 董事會的召開
一、董事會未召開會議
二、出席董事會人數(shù)不符合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
第二節(jié) 董事會的表決瑕疵
一、決議上表決人簽名被偽造
二、未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三節(jié) 董事會決議涉及實體內容的瑕疵
一、決議內容超越董事會的職權
二、決議通過比例不符合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三、董事會決議據(jù)以作出的股東(大)會決議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
第四章 綜合治理:完善確認董事會決議不成立的措施
第一節(jié) 保持司法的謙抑性
一、以“形式為主”的裁判準則
二、法官做好“分內事”即可
第二節(jié) 深化對“偽造簽名”的分析
一、印章的偽造
二、偽造簽名與未簽名的區(qū)別
三、偽造簽名的瑕疵處理
第三節(jié) 完善外部人利益保護配套措施
一、外部人利益保護的主要途徑
二、完善董事責任制
三、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
后記
本文編號:31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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