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勞工公約》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10-04 21:10
本文關(guān)鍵詞:《國際海事勞工公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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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際勞工組織2006年《國際海事勞工公約》(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2006,簡稱“《海事勞工公約》”)對國際勞工組織原有的40份國際公約和議定書中的36份公約和1份議定書進行了修正和整合,并參考和采納了國際勞工組織的29份建議書,旨在為海員爭取體面的工作環(huán)境并船東提供公平的競爭環(huán)境。因而被視為提升全球航運質(zhì)量的“第四大法律支柱”。 本文第一章介紹了《海事勞工公約》的制定原因和制定過程。分析了《海事勞工公約》在體例、遵守與實施方式、修正程序方面的特點。 本文第二章將《海事勞工公約》與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其他海事勞工公約和建議書進行了比較,深入了解《海事勞工公約》之前的海事勞工法律體系和內(nèi)容,剖析了《海事勞工公約》在實體內(nèi)容上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 由于國際海事組織參與了《海事勞工公約》起草,公約中出現(xiàn)了大量國際海事組織元素。本文第三章對《海事勞工公約》與《1978年海員培訓、發(fā)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和《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進行比較,深入地理解《海事勞工公約》本身及《海事勞工公約》在國際海事公約體系中的地位。 本文第四章將《海事勞工公約》的履約要求與我國海員權(quán)利法律保護體系進行比較,并對我國加入《海事勞工公約》提出履約建議。
【關(guān)鍵詞】:《海事勞工公約》 國際勞工組織 海員權(quán)利
【學位授予單位】:復旦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96.1
【目錄】:
- 中文摘要5-6
- ABSTRACT6-12
- 引言12-13
- 第一章 《海事勞工公約》概述13-31
- 第一節(jié) 公約出臺背景概述13-15
- 一、公約出臺背景13-14
- 二、《海事勞工公約》制定概況14-15
- 第二節(jié) 《海事勞工公約》的體例15-18
- 一、《海事勞工公約》的五個領(lǐng)域16
- 二、“標準”和“導則”的效力問題16-18
- 第三節(jié) 《海事勞工公約》的遵守與實施18-26
- 一、《海事勞工公約》的執(zhí)行和監(jiān)督主體18-25
- 二、《海事勞工公約》的實施25-26
- 第四節(jié) 《海事勞工公約》的修正程序26-31
- 一、三方專門委員會27-28
- 二、第十四條修正程序和第十五條修正程序的比較28-31
- 第二章 《海事勞工公約》與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其他海事勞工公約的比較31-57
- 第一節(jié) 《海事勞工公約》“海員”與“船舶”定義的特殊性31-36
- 一、“海員”的定義31-34
- 二、“船舶”的定義34-36
- 第二節(jié) 海員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36-41
- 一、最低年齡36-37
- 二、體檢證書37-39
- 三、培訓和資格39-40
- 四、招募和安置40-41
- 第三節(jié) 就業(yè)條件41-50
- 一、海員就業(yè)協(xié)議41-43
- 二、工資43-44
- 三、工作和休息時間44-45
- 四、休假45-46
- 五、遣返46-47
- 六、船舶滅失或沉沒時海員賠償請求權(quán)的實現(xiàn)47-48
- 七、配員水平48-49
- 八、海員職業(yè)發(fā)展和技能開發(fā)及就業(yè)機會49-50
- 第四節(jié) 起居艙室、娛樂設(shè)施、食品和膳食服務(wù)50-52
- 一、起居艙室和娛樂設(shè)施50-51
- 二、食品和膳食服務(wù)51-52
- 第五節(jié) 健康保護、醫(yī)療、福利和社會保障保護52-57
- 一、船上和岸上醫(yī)療52
- 二、船東的責任52-54
- 三、保護健康和安全及防止事故54
- 四、享用岸上福利設(shè)施54-55
- 五、社會保障55-57
- 第三章 《海事勞工公約》與非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海事類國際公約的比較57-64
- 第一節(jié) 與《1978年海員培訓、發(fā)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STCW公約》)的相互關(guān)系57-59
- 一、聯(lián)系點57-59
- 二、不同點59
- 第二節(jié) 與《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公約》)的關(guān)系59-64
- 一、修正程序60-63
- 二、監(jiān)控制度63-64
- 第四章 《海事勞工公約》對中國法的影響64-71
- 第一節(jié) 我國的海員權(quán)利保護體系64-69
- 一、國際法層面64-66
- 二、國內(nèi)法層面66-69
- 第二節(jié) 我國對《海事勞工公約》的履約對策69-71
- 一、完善立法69-70
- 二、建立港口國與船旗國的溝通機制70
- 三、規(guī)范海員派遣機構(gòu)的活動70-71
- 結(jié)語71-72
- 注釋72-82
- 參考文獻82-86
- 后記86-87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陳寶忠,傅愛慶;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重要發(fā)展與監(jiān)控機制[J];上海海事大學學報;2004年04期
,本文編號:97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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