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后續(xù)法律應對的關鍵問題研究
本文關鍵詞:“南海仲裁案”后續(xù)法律應對的關鍵問題研究
【摘要】:南海仲裁庭先后作出的"管轄權裁決"和"最終裁決"均反映出仲裁庭濫用職權,肆意擴大自身管轄范圍。仲裁庭的裁決嚴重違背《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強制仲裁的前置程序和排除性例外的規(guī)定,并歪曲解釋該公約的受案范圍。如此嚴重背離《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程序性規(guī)則的裁決當屬無效。為捍衛(wèi)國際法治秩序和《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爭端解決機制的公正性和權威性,為維護南海地區(qū)的和平與穩(wěn)定和中國南海海域的合法權益,中國應繼續(xù)以法理為基礎,譴責仲裁庭違反程序行為,并通過外交活動推動《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公開支持中國立場;同時,結合有區(qū)別的原則,遏制菲律賓破壞國際法治的行為。
【作者單位】: 華東政法大學;
【關鍵詞】: 南海仲裁案 強制仲裁 管轄權 領土爭端
【基金】: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構建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的核心問題研究”(項目批準號:14ZDC035)的階段性成果
【分類號】:D993.5
【正文快照】: 引言 自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單方面就中菲有關南海問題提起仲裁后,仲裁庭不顧中國反對立場,曾作出關于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裁決(以下簡稱“管轄權裁決”),并最終于2016年7月12日公布了支持菲律賓所有核心訴求的“最終裁決”。所謂“最終裁決”罔顧《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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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8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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