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涉外信托關系的法律適用
本文關鍵詞:論涉外信托關系的法律適用
【摘要】:對信托制度追本溯源,可以發(fā)現(xiàn)英國中世紀衡平法中的“用益制度”是早期信托的雛形。信托的設立方式靈活多樣,而且能夠聚集大量的財富,信托制度憑借著強大的優(yōu)越性迅速在英美法系國家廣泛傳播,成為十分重要的金融工具。在全球經(jīng)濟浪潮的沖擊下,各國的經(jīng)濟交往的范圍日益擴大,大陸法系國家也逐步引入信托制度,如日本、韓國、中國。信托制度在英美法系國家經(jīng)過較長時間的發(fā)展,有著成熟的制度設計,而大陸法系國家有關信托的制度則不是那么完善。同時,因為法律傳統(tǒng)、政治、經(jīng)濟、文化的不同,大陸法系國家在引進信托制度的時候根據(jù)具體的國情做了一些本土化的規(guī)定。這就導致兩大法系國家在信托制度上存在諸多差異,信托制度的沖突不僅體現(xiàn)在具體的法律條文上,更蘊含在信托理論的沖突中。當具有涉外因素的信托產生法律沖突時,并沒有統(tǒng)一的法律適用規(guī)則來確定信托的準據(jù)法,涉外信托在法律適用上的不確定性大大增加,給法院適用法律帶來困難不利于維護信托當事人的權益。在國際私法學界的共同呼吁和努力下,1984年的海牙國際私法會議通過了《關于信托的法律適用和承認的公約》(以下簡稱“《海牙信托公約》”),為涉外信托法律沖突提供了一些普遍性規(guī)則,該公約試圖盡量避免兩大法系國家關于信托制度差異,尋找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之道。本文主要從四個部分對涉外信托法律沖突和法律適用進行探討,通過比較分析兩大法系國家有關涉外信托的法律適用制度,并借鑒《海牙信托公約》的相關規(guī)定,為我國涉外信托法律適用制度提出完善建議。第一部分介紹了信托的基本概念、特征以及涉外信托法律沖突成因和表現(xiàn)。關于信托的起源,大體上有四種觀點,通說認為英國的用益制度(use)是信托的起源。兩大法系國家對于信托的定義的差異,主要表現(xiàn)在信托的設立和信托財產所有權的歸屬上,其深層次的原因則是英美法系國家與大陸法系國家法律傳統(tǒng)的不同。作為一項獨特的法律制度,信托成立之后信托財產便成為一項完全獨立的財產,信托關系中的三方當事人都不得將信托財產用于私人目的。信托財產的雙重所有權與大陸法系國家傳統(tǒng)的一物一權理論不同,這也是兩大法系國家在信托制度上的重大差異之一。伴隨著國際經(jīng)濟交往的加深,信托制度超越了一國的范圍,具有了涉外因素,信托制度的差異導致涉外信托的法律適用問題上產生沖突。第二部分考察了兩大法系的家以及《海牙信托公約》關于涉外信托法律適用問題的規(guī)定,并進行比較分析。第三部分結合上文對兩大法系國家和《海牙信托公約》關于涉外信托法律適用原則的分析,歸納出普遍性的涉外信托法律適用原則,這些原則主要是意思自治原則、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不動產所在地法原則。第四部分首先介紹我國有關涉外信托的立法現(xiàn)狀以及目前存在的問題。其次重點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以下簡稱“《法律適用法》”)第十七條,肯定該條款的意義,并結合前文分析該條款存在的不足之處,對完善我國涉外信托的法律適用制度提出建議。最后分析中國是否應加入《海牙信托公約》,即加入該公約的可行性。
【關鍵詞】:涉外信托 法律沖突 法律適用
【學位授予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997;D996.2
【目錄】:
- 內容摘要4-6
- Abstract6-9
- 引言9-10
- 一、涉外信托的法律沖突10-22
- (一)信托的起源10-11
- (二)信托的概念和特征11-17
- (三)涉外信托關系的法律沖突的表現(xiàn)17-22
- 二、涉外信托關系法律適用的域外考察22-30
- (一)英美法系關于涉外信托關系的法律適用22-25
- (二)大陸法系國家關于涉外信托關系的法律適用25-27
- (三)調和的產物——《海牙信托公約》關于涉外信托的法律適用27-30
- 三、涉外信托法律關系適用規(guī)則之歸納與評析30-32
- (一)意思自治30-31
- (二)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31-32
- (三)不動產物之所在地法原則32
- 四、完善我國信托法律適用規(guī)則的思考32-38
- (一)我國關于涉外信托立法現(xiàn)狀32-33
- (二)對我國《法律適用法》第十七條的評析33-35
- (三)完善我國涉外信托法律適用規(guī)則的途徑35-37
- (四)中國加入《海牙信托公約》的可行性分析37-38
- 參考文獻38-42
- 致謝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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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0條
1 陳大鋼;我國信托立法的困惑與思考[J];上海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年01期
2 黃來紀;關于構建我國信托關系法律框架研究——“信托法研討會”綜述[J];政治與法律;2002年06期
3 郭德香;《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立法之我見[J];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05期
4 馬磊;信托法意義淺談[J];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03期
5 中野正俊;張軍建;;從比較信托法看中國信托法的立法及其解釋[J];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01期
6 陳云濤;試析規(guī)范我國信托立法的若干問題[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4年04期
7 肖敏娟;信托受托人法律制度之比較研究[J];衡陽師范學院學報;2005年05期
8 夏斌;發(fā)展中國統(tǒng)一信托市場的兩大問題[J];法學;2005年01期
9 安淑珍;中日信托法差異比較[J];山西科技;2005年02期
10 徐素萍;;論信托中的信任關系[J];韶關學院學報(社會科學);2006年04期
中國重要會議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0條
1 王艷梅;;信托——一種有效的資本運營制度安排[A];中國商法年刊第三卷(2003)[C];2003年
2 趙廉慧;;《日本信托法》修改及其信托觀念的發(fā)展[A];中國商法年刊(2008):金融法制的現(xiàn)代化[C];2008年
3 侯懷霞;;論信托法的歷史演進及對我國繼受信托法的反思[A];中國商法年刊(2008):金融法制的現(xiàn)代化[C];2008年
4 彭插三;;商業(yè)信托的法律特征及規(guī)制[A];中國商法年刊(2008):金融法制的現(xiàn)代化[C];2008年
5 孫飛;;中國信托時代必將蒞臨[A];首屆中國經(jīng)濟論壇論文集[C];2005年
6 余輝;;近現(xiàn)代英國信托法的一個重要內容:英國公共受托人的發(fā)展[A];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學術叢書——20世紀外國民商法的變革[C];2003年
7 白戰(zhàn)偉;;泛資管背景下金融機構競爭與合作——基于信托的視角[A];2014全國金融創(chuàng)新與經(jīng)濟轉型博士后學術論壇論文集[C];2014年
8 張建棣;;信托收益所得稅法的比較與借鑒[A];財稅法論叢(第2卷)[C];2003年
9 席月民;;我國當前信托業(yè)監(jiān)管的法律困境與出路[A];金融法學家(第二輯)[C];2010年
10 ;信托之受托人盡職標準研討會綜述[A];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信托法專業(yè)委員會會員通訊(第一期)[C];2014年
中國重要報紙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0條
1 戴萍(作者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略論信托業(yè)監(jiān)管[N];安徽經(jīng)濟報;2002年
2 ;信托股潛力巨大[N];中國證券報;2003年
3 記者 浩民;法制建設和監(jiān)管政策決定信托業(yè)前景[N];中國證券報;2004年
4 記者 葉再春;信托業(yè)春天有多遠[N];中國證券報;2004年
5 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 課題組成員:王連洲 陳雨露 周小明 邢成 曹華 鐘向春 程衛(wèi)東 李招軍 邱翼 蔡概還 孟輝 鄧舉功;法制完善 四大難題破解路徑[N];中國證券報;2004年
6 蔡概還;我國要不要信托法[N];法制日報;2001年
7 本報記者 辛紅;給信托一個未來[N];法制日報;2002年
8 周小明;信托法:緣何千呼萬喚不出來[N];金融時報;2001年
9 本報記者 王曉欣;信托業(yè)有法可依[N];金融時報;2001年
10 蔡概還;信托如何設立[N];金融時報;2001年
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0條
1 熊俊;中國信托業(yè)發(fā)展優(yōu)化的制度分析[D];云南大學;2010年
2 呂芳榕;信托·信托產權·信托會計[D];暨南大學;2005年
3 常照倫;兩岸信托法制的比較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05年
4 李勇;信托業(yè)監(jiān)管法律問題研究[D];中南大學;2006年
5 陳瓊;信托監(jiān)管中的市場約束問題研究[D];湖南大學;2009年
6 孫宜府;離岸信托資料處理的法律分析與建構[D];中國政法大學;2000年
7 張建棣;信托收益所得稅法律制度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02年
8 吳真;公共信托原則研究[D];吉林大學;2006年
9 李曉云;公司向信托的回歸[D];西南政法大學;2006年
10 張?zhí)烀?失去衡平法的信托[D];中國政法大學;2002年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0條
1 李淑貞;臺灣信托節(jié)稅之實務研究[D];暨南大學;2008年
2 陳南英;信托的法律性質探析[D];上海社會科學院;2009年
3 肖永潔;混業(yè)趨勢下的我國信托業(yè)發(fā)展研究[D];上海社會科學院;2009年
4 朱恒;論中國信托法的本源回歸[D];中南大學;2009年
5 代俊;我國信托業(yè)風險的表征及其測度方法研究[D];山東大學;2010年
6 高尉瀧;論信托的商事組織屬性[D];中國政法大學;2010年
7 沈亭;我國信托公司財務風險評價的研究[D];北京化工大學;2010年
8 譚津龍;信托行為批判與重構[D];中國政法大學;2010年
9 冀泓吏;論企業(yè)補充養(yǎng)老基金的信托化運營[D];山西大學;2010年
10 貝維;我國股權信托法律問題研究[D];湖南師范大學;2011年
,本文編號:82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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