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條約法中的情勢變遷原則
發(fā)布時(shí)間:2021-07-30 11:34
"情勢變遷"是條約法中一個古老而又重要的原則,這一原則作為條約必須遵守原則的一個例外,可使締約方不再履行原有條約,又因情勢變遷原則在具體實(shí)踐中從來都無客觀的衡量標(biāo)準(zhǔn),所以易于引起對該原則的濫用,因此在條約法中引起了諸多爭議。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對情勢變遷原則予以明文確定,同時(shí)也對援引這一原則終止或退出條約提出了數(shù)條嚴(yán)格的限制條件,因此國際法院在判決中對援引情勢變遷原則終止條約仍將采取審慎的態(tài)度。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19,(18)
【文章頁數(shù)】:2 頁
本文編號:3311327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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