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的國際法彈性規(guī)制探究
發(fā)布時間:2021-06-11 23:37
囿于國際法對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的規(guī)制空白,實踐中產生武裝無人機受國際法約束存疑、"不能或不愿"原則不當使用、易非法侵害別國主權、易違背國際人道法的原則、域外打擊地域范圍存疑、域外打擊法律責任承擔不明等諸多法律問題,急需國際法解決。現行國際法彈性框架下創(chuàng)新性地強調武裝無人機的域外打擊仍應遵守作戰(zhàn)規(guī)則和武器限定規(guī)則,仍受國際法的調整。
【文章來源】:黑河學院學報. 2020,11(01)
【文章頁數】:3 頁
【文章目錄】:
一、“武裝無人機”概述
(一)武裝無人機的界定
(二)武裝無人機的特征
(三)武裝無人機的操控方法
二、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的國外法律、政策規(guī)制
(一)“國際法”的規(guī)制
(二)歐美國家的聯合規(guī)定
三、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的國際法爭議
(一)受國際法約束存疑
(二)“不能或不愿”原則的不當使用
(三)非法侵害別國主權
(四)易違背國際人道法原則
1. 違背區(qū)分原則
2. 違背比例原則和預防原則
(五)域外打擊地域范圍存疑
(六)域外打擊法律責任不明
四、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的爭議解決
(一)明確武裝無人機受現行國際法約束
(二)限定“不能或不愿”原則的適用條件
(三)遏制非法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行為
1. 明確主權國同意的法律效力
2. 否定國家“默示同意”的合法性
(四)遵循國際人道法原則確定打擊目標
1. 空襲目標確定應遵循區(qū)分原則
2. 空襲目標確定應遵循預防原則、比例原則
(五)規(guī)范武裝無人機攻擊的地域
(六)落實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事故的法律責任
1. 建立指揮官責任追究制度
2. 建立軍事承包商的責任追究制度
3. 追究武裝無人機所屬國的國家責任
本文編號:3225492
【文章來源】:黑河學院學報. 2020,11(01)
【文章頁數】:3 頁
【文章目錄】:
一、“武裝無人機”概述
(一)武裝無人機的界定
(二)武裝無人機的特征
(三)武裝無人機的操控方法
二、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的國外法律、政策規(guī)制
(一)“國際法”的規(guī)制
(二)歐美國家的聯合規(guī)定
三、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的國際法爭議
(一)受國際法約束存疑
(二)“不能或不愿”原則的不當使用
(三)非法侵害別國主權
(四)易違背國際人道法原則
1. 違背區(qū)分原則
2. 違背比例原則和預防原則
(五)域外打擊地域范圍存疑
(六)域外打擊法律責任不明
四、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的爭議解決
(一)明確武裝無人機受現行國際法約束
(二)限定“不能或不愿”原則的適用條件
(三)遏制非法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行為
1. 明確主權國同意的法律效力
2. 否定國家“默示同意”的合法性
(四)遵循國際人道法原則確定打擊目標
1. 空襲目標確定應遵循區(qū)分原則
2. 空襲目標確定應遵循預防原則、比例原則
(五)規(guī)范武裝無人機攻擊的地域
(六)落實武裝無人機域外打擊事故的法律責任
1. 建立指揮官責任追究制度
2. 建立軍事承包商的責任追究制度
3. 追究武裝無人機所屬國的國家責任
本文編號:322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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