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SG下損害賠償的證明標準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1-06 15:08
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損害賠償制度占有重要地位。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CISG)第74條,合同一方當事人違約的,受害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包括利潤在內的損失。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受害方行使求償權,必須證明其受到了相應的損害,而損害賠償的證明是有標準的,受害方對損害的證明必須達到法定標準,才有可能獲得賠償。然而,CISG對損害賠償的證明標準未做規(guī)定,如何就這一空白進行法律解釋也未有定論,在適用CISG的案件中,法院和仲裁庭對證明標準的理解不一,損害了公約的統一適用,不利于受害方求償權的行使。本文在梳理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相關概念的基礎上,總結理論和實務中看待CISG下證明標準的不同觀點,嘗試在CISG下確立一個統一的損害賠償證明標準,并結合現有案例,舉例說明實踐中證明標準的具體適用。本文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對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概述,包括兩小節(jié)。第一節(jié)主要介紹了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內涵?v觀各國國內法與國際文件中的損害賠償證明標準,可以看出,證明標準一般包含三部分內容:證明的內容、證明的確切程度以及法院的自由裁量權。受害方行使求償權,需要證明損害的事實和損害的數額,...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4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
三、文獻綜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論文結構
六、論文主要創(chuàng)新及不足
第一章 損害賠償證明標準概述
第一節(jié) 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內涵
一、證明的內容
二、證明的確切程度
三、法院的自由裁量權
第二節(jié) CISG是否調整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不同觀點
一、證明標準是程序問題,不適用CISG
二、證明標準是程序問題,但仍適用CISG
三、證明標準的實體或程序屬性之爭不妨礙CISG的適用
四、CISG本身已有證明標準
第二章 CISG下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確立
第一節(jié) 確立證明標準的可行性與必要性
一、實體與程序之爭具有局限性
二、確立統一的證明標準符合CISG的宗旨
第二節(jié) 確立證明標準的路徑
一、CISG的一般原則
二、《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的輔助解釋作用
第三節(jié) CISG下的損害賠償證明標準
一、證明的內容
二、證明的確切程度
三、法院的自由裁量權
第三章 CISG案件中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適用
第一節(jié) 所受損害的證明
第二節(jié) 所失利益的證明
一、差價損失
二、買方的轉售利潤損失
三、買方的期待利潤損失
四、賣方利潤減少的損失
五、未來利潤損失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證據法、訴訟法和實體法的關系?[J]. 羅納德·J·艾倫,張保生,張月波,汪諸豪. 證據科學. 2010(06)
[2]《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損害賠償范圍實證研究[J]. 劉瑛. 政治與法律. 2010(08)
[3]國際商事合同立法的新發(fā)展——《國際商事合同通則》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特點之比較[J]. 肖永平,王承志. 法學論壇. 2000(04)
[4]國際商事合同通則與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是二者擇一或相互補充[J]. 米切爾·波乃爾,梁慧星. 外國法譯評. 1999(02)
博士論文
[1]《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解釋問題研究[D]. 劉瑛.復旦大學 2007
本文編號:2960791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4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
三、文獻綜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論文結構
六、論文主要創(chuàng)新及不足
第一章 損害賠償證明標準概述
第一節(jié) 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內涵
一、證明的內容
二、證明的確切程度
三、法院的自由裁量權
第二節(jié) CISG是否調整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不同觀點
一、證明標準是程序問題,不適用CISG
二、證明標準是程序問題,但仍適用CISG
三、證明標準的實體或程序屬性之爭不妨礙CISG的適用
四、CISG本身已有證明標準
第二章 CISG下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確立
第一節(jié) 確立證明標準的可行性與必要性
一、實體與程序之爭具有局限性
二、確立統一的證明標準符合CISG的宗旨
第二節(jié) 確立證明標準的路徑
一、CISG的一般原則
二、《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的輔助解釋作用
第三節(jié) CISG下的損害賠償證明標準
一、證明的內容
二、證明的確切程度
三、法院的自由裁量權
第三章 CISG案件中損害賠償證明標準的適用
第一節(jié) 所受損害的證明
第二節(jié) 所失利益的證明
一、差價損失
二、買方的轉售利潤損失
三、買方的期待利潤損失
四、賣方利潤減少的損失
五、未來利潤損失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證據法、訴訟法和實體法的關系?[J]. 羅納德·J·艾倫,張保生,張月波,汪諸豪. 證據科學. 2010(06)
[2]《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損害賠償范圍實證研究[J]. 劉瑛. 政治與法律. 2010(08)
[3]國際商事合同立法的新發(fā)展——《國際商事合同通則》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特點之比較[J]. 肖永平,王承志. 法學論壇. 2000(04)
[4]國際商事合同通則與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是二者擇一或相互補充[J]. 米切爾·波乃爾,梁慧星. 外國法譯評. 1999(02)
博士論文
[1]《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解釋問題研究[D]. 劉瑛.復旦大學 2007
本文編號:296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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