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投資條約中利益否決條款的適用
發(fā)布時間:2017-10-15 08:09
本文關(guān)鍵詞:論投資條約中利益否決條款的適用
更多相關(guān)文章: 利益否決 投資條約 締約國 投資主體
【摘要】:利益否決條款(Denial of benefits clause)最初基于拒絕外交保護的考慮,發(fā)端于二戰(zhàn)后美國簽署的一系列友好通商航海條約,之后隨著國際投資活動的日益頻繁,國際投資主體的形式表現(xiàn)出復雜化、多樣化的趨勢,“利益否決條款”內(nèi)容設置的不斷完善,其目的也發(fā)生了變化:該條款作為投資者國籍的補充界定,用于披露投資主體的真實國籍,防止來自于非締約國(或第三國)的投資者利用“郵箱公司”,免費獲取條約利益。 顯然,利益否決條款,能夠在對外國投資者不存在積極限制的前提下,潛在的保護締約國作為東道國時的國家利益。所以,該條款歷經(jīng)幾十年的發(fā)展、完善,正在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認可,包括我國在近年來簽訂的投資條約中,也開始逐步納入利益否決條款。不難預測,該條款被越來越廣泛的納入到投資條約中將成為必然的趨勢。 但即便如此,并不意味著該條款在適用過程中不存在爭議。事實上,由于直到近年來的一些國際仲裁案件涉及到對該條款的解釋、說明,才真正引發(fā)了理論界和實務界對這項條款的熱烈討論,并由此反映出這項條款由于在內(nèi)容設置上仍然過于簡單、粗糙,導致其在法律適用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包括具體內(nèi)容的法律解釋,締約國如何根據(jù)此條款實施利益否決權(quán)等等。 因此,本文試圖通過結(jié)合相關(guān)國際條約和現(xiàn)有國際仲裁案例,對利益否決條款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分析,說明,以期對我國未來簽署的投資條約中如何設置該條款的內(nèi)容提出合理的建議;谶@樣的目的,筆者采取實證分析、歷史分析、比較分析的方法一一闡述。本文首先在引言部分將對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進行簡要的敘述;其次在正文的第一章就利益否決條款內(nèi)涵、立約目的、國內(nèi)外發(fā)展歷程(?)闡述;第二章立足現(xiàn)有仲裁案例,重點分析該條款法律適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第三章綜合前三章的分析,就我國未來如何完善該條款的設置提出建議。最后,在總結(jié)部分對該論文的研究提出初步的結(jié)論。
【關(guān)鍵詞】:利益否決 投資條約 締約國 投資主體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96.4
【目錄】:
- 摘要5-6
- ABSTRACT6-9
- 引言9-11
- 第一章 利益否決條款的內(nèi)涵及發(fā)展11-18
- 一、利益否決條款的含義11-14
- (一) 國際投資條約對利益否決條款的規(guī)定11-12
- (二) 利益否決條款的實質(zhì)12-13
- (三) 設置利益否決條款的目的及意義13-14
- 二、利益否決條款的發(fā)展狀況14-18
- (一) 基于國際社會的考察14-15
- (二) 基于我國發(fā)展程度的考察15-16
- (三) 利益否決條款的發(fā)展現(xiàn)狀:基于國際投資仲裁實踐的考察16-18
- 第二章 利益否決條款適用中存在的法律問題18-28
- 一、利益否決條款適用的實體要件18-22
- (一) “擁有”或“控制”18-21
- (二) “從事實質(zhì)性商業(yè)活動”21-22
- 二、利益否決條款適用的程序性問題22-28
- (一) 利益否決條款的可仲裁性22-25
- (二) 利益否決權(quán)的行使25-26
- (三) 利益否決條款涉及的舉證責任分配26-28
- 第三章 我國對利益否決條款的締約選擇28-32
- 一、納入利益否決條款的必要性及可能性28-30
- (一) 納入利益否決條款的必要性28-29
- (二) 設置利益否決條款的可能性29-30
- 二、利益否決條款的設立30-32
- (一) 實體要件的安排30
- (二) 程序性問題的安排30-32
- 總結(jié)32-33
- 參考文獻33-35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2條
1 張曉靜;;投資條約中的利益否決條款研究——由“艾美特公司訴烏克蘭案”引發(fā)的思考[J];法商研究;2012年06期
2 馬迅;;國際投資條約中的“利益拒絕”條款研究[J];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01期
,本文編號:1035998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guojifa/1035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