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之完善
發(fā)布時間:2017-09-29 06:36
本文關鍵詞:有限責任公司的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之完善
更多相關文章: 股份回購 異議股東 中小股東權益保護 公平價值
【摘要】:作為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措施之一,異議股東股份回購制度的出現(xiàn)相對較晚。它誕生于不斷深化地公司治理、持續(xù)發(fā)展地社會經(jīng)濟與向前推進地人類文明的浪潮中。 我國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我國《公司法》”)首次引進了早已在世界立法中普遍存在的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制度。此次新修訂的《公司法》具有顯著的進步。它從保護中小股東正當權益的角度增添了諸多規(guī)定,極大的提高了資金少但數(shù)量多的投資者的積極性,并且調動了經(jīng)濟的活力,為我國經(jīng)濟的長久發(fā)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然而,由于是首次將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納入正式公司法體系,加之國內相對落后的經(jīng)濟環(huán)境,因此目前關于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的規(guī)定并不完善,現(xiàn)實社會中出現(xiàn)的許多問題仍舊不能解決。 基于此,筆者以完善我國《公司法》的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制度為宗旨,在論述股份回購制度的產(chǎn)生、發(fā)展和正當性的基礎上,對比該制度國內外的法律規(guī)定,最后回到“以指導實踐為根本”的原則,提出了完美構建我國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新建議。 本文分為以下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引入并深刻論述異議股東股份回購制度。在此部分,筆者首先對該制度的起源發(fā)展和含義特征進行了必要闡述。然后,界定了該制度的法律屬性。最后,分析了異議股東股份回購制度的存在必要性。在此部分,筆者首先從理論界對此制度存在與否的不同觀點進行論述,然后對其逐一進行回應。最后,從正面的角度出發(fā),引證闡述了眾多論據(jù)來支持筆者的觀點。 第二部分:主要以比較法的角度考察了全球范圍內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在此部分,筆者對比了歐美亞主要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律。美國是該制度的誕生地,,而且該國各州的規(guī)定也不盡相同,又是英美法系國家,因此特別值得一說。英國是不典型的不成文法國家,該制度在英國的存在也比較特殊。日本是工業(yè)化最發(fā)達的東亞國家,因此,對我國的借鑒意義尤其深遠。 第三部分:主要闡述了我國異議股東股份回購制度的不足和彌補建議。在此部分,筆者主要以本文第二部分為基礎,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詳細分析,總結了我國異議股東股份回購制度的不足之處。并“西學中用”,根據(jù)本國的實情,借鑒了一些國家的優(yōu)秀法規(guī),提出了幾點完善建議,并闡述原因。
【關鍵詞】:股份回購 異議股東 中小股東權益保護 公平價值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2
【分類號】:D922.291.91
【目錄】: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導言10-15
- 一、 選題的源起10-11
- 二、 研究文獻綜述11-13
- 三、 研究方法13-15
- 第一章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理論分析15-33
- 第一節(jié)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起源15-19
- 一、 股東平等15-16
- 二、 資本多數(shù)決原則和董事會中心主義16-18
- 三、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功能的歷史演變18-19
- 第二節(jié)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涵義和屬性界定19-24
- 一、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的涵義19-21
- 二、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的屬性界定21-24
- 第三節(jié)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創(chuàng)制的必要性24-33
- 一、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理論之爭25-28
- 二、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正當性28-33
- 第二章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比較法考察33-46
- 第一節(jié) 權利主體33-38
- 一、 無表決權股東33-35
- 二、 瑕疵出資股東35
- 三、 繼受股東35-36
- 四、 合并公司雙方的股東36-38
- 五、 受益股東38
- 第二節(jié) 義務主體38-39
- 一、 公司38
- 二、 控股股東38-39
- 第三節(jié) 適用情形39-42
- 一、 章程的修改39-40
- 二、 公司的重大變革40-42
- 第四節(jié) 行使程序42-46
- 一、 權利告知43
- 二、 異議股東意思表示43-44
- 三、 異議股東書面請求44
- 四、 股份價格評估并支付44-46
- 第三章 我國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不足與構建46-59
- 第一節(jié) 我國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發(fā)展歷程46-47
- 一、 股份回購制度的誕生46
- 二、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建立46-47
- 第二節(jié) 現(xiàn)行規(guī)定的主要不足47-51
- 一、 權利主體太過籠統(tǒng)47-48
- 二、 啟動條件太過簡單48-50
- 三、 缺失權利行使和終止程序50-51
- 第三節(jié) 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的完善構建51-59
- 一、 指導思想51-52
- 二、 區(qū)別對待不同股東52-53
- 三、 擴大權利的適用情形53-54
- 四、 補正前置程序54-55
- 五、 認清大股東故意規(guī)避的事實與對策55-56
- 六、 增加保護債權人的規(guī)定56
- 七、 增加權利終止的情形56-57
- 八、 增加價格評估的途徑57-59
- 結語59-60
- 參考文獻60-63
-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63-64
- 后記64-65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朱慈蘊,鄭博恩;論控制股東的義務[J];政治與法律;2002年02期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2條
1 吳瑪麗;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制度研究[D];華中師范大學;2006年
2 戴劍萍;論異議股東股權回購請求權[D];西南政法大學;2008年
本文編號:940572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gongsifalunwen/940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