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論視角下公司擔保行為效力的規(guī)范立場
發(fā)布時間:2021-09-06 09:42
就公司提供擔保行為的法律效力判定而言,我國《公司法》第16條未臻明確,形成一項法律漏洞,需要借助法律解釋方法予以填補。當前學說多于論爭之中裹挾價值判斷立場與立法論主張,遠超法律解釋的教義學立場,應當將漏洞填補回歸至現(xiàn)行法的價值判斷框架之內,以實現(xiàn)公司法整體框架的價值同一性,F(xiàn)行《公司法》第16條以授權第三人規(guī)范的方式,明確了公司章程在擔保事項上的對外效力,契合我國《公司法》所確立的決策授權和形式程序正義,已經成為公司作為擬制法人的組織規(guī)則基礎,應當尊重。對于《公司法》第16條的解釋,文義解釋無以提供有效結論,體系解釋的結論在于債權人應當基于公司作為擬制存在進行法律判斷,維持引致所產生的章程對外效力。此外,目的解釋和歷史解釋并無法對《公司法》第16條提供有效的補強論證。
【文章來源】:法學雜志. 2019,40(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公司擔保效力的價值解釋局限
三、公司法規(guī)范解釋視野下的漏洞填補
(一)文義解釋與解釋學循環(huán)
(二)體系解釋與公司法的整體價值
(三)目的解釋、歷史解釋與價值重設
四、結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權擔保效力判斷的解釋基礎——基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分歧的分析和展開[J]. 高圣平,范佳慧. 比較法研究. 2019(01)
[2]公司擔保中交易相對人合理的審查義務——基于458份裁判文書的分析[J]. 李游. 政治與法律. 2018(05)
[3]公司擔保案件司法裁判路徑的偏失與矯正[J]. 吳飛飛. 當代法學. 2015(02)
[4]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合同效力判斷規(guī)則[J]. 周倫軍. 法律適用. 2014(08)
[5]尋找公司擔保的裁判規(guī)范[J]. 錢玉林. 法學. 2013(03)
[6]論民事法律事實的類型區(qū)分[J]. 王軼. 中國法學. 2013(01)
[7]公司法第16條的規(guī)范意義[J]. 錢玉林. 法學研究. 2011(06)
[8]公司違反章程規(guī)定對外擔保的效力研究——以《公司法》第16條第1款的適用為分析背景[J]. 寧金成. 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1(04)
[9]論《公司法》第16條的理解與適用 以公司擔保債權人的審查義務為中心[J]. 華德波. 法律適用. 2011(03)
[10]關于公司對外擔保的法律問題[J]. 趙德勇,宋剛. 理論探索. 2007(02)
本文編號:3387223
【文章來源】:法學雜志. 2019,40(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公司擔保效力的價值解釋局限
三、公司法規(guī)范解釋視野下的漏洞填補
(一)文義解釋與解釋學循環(huán)
(二)體系解釋與公司法的整體價值
(三)目的解釋、歷史解釋與價值重設
四、結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權擔保效力判斷的解釋基礎——基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分歧的分析和展開[J]. 高圣平,范佳慧. 比較法研究. 2019(01)
[2]公司擔保中交易相對人合理的審查義務——基于458份裁判文書的分析[J]. 李游. 政治與法律. 2018(05)
[3]公司擔保案件司法裁判路徑的偏失與矯正[J]. 吳飛飛. 當代法學. 2015(02)
[4]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合同效力判斷規(guī)則[J]. 周倫軍. 法律適用. 2014(08)
[5]尋找公司擔保的裁判規(guī)范[J]. 錢玉林. 法學. 2013(03)
[6]論民事法律事實的類型區(qū)分[J]. 王軼. 中國法學. 2013(01)
[7]公司法第16條的規(guī)范意義[J]. 錢玉林. 法學研究. 2011(06)
[8]公司違反章程規(guī)定對外擔保的效力研究——以《公司法》第16條第1款的適用為分析背景[J]. 寧金成. 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1(04)
[9]論《公司法》第16條的理解與適用 以公司擔保債權人的審查義務為中心[J]. 華德波. 法律適用. 2011(03)
[10]關于公司對外擔保的法律問題[J]. 趙德勇,宋剛. 理論探索. 2007(02)
本文編號:338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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