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12-25 04:35
制度規(guī)則的競爭,是今日國家之間的深層次競爭。其中,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具有基礎性作用,這就決定了他在民事糾紛化解體系中的重要程度。在民事糾紛受案量呈井噴式增長的今天,極度有限的司法資源與司法能力的匱乏成為阻礙司法進步的屏障之一,隨之而來,審判效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也受到較大影響。多元化解機制從多角度、多層次對矛盾糾紛進行剖析、解答,無疑是"案多人少"情況下的一個不二選擇,將來在很大程度上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20,(27)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研究背景
(一)問題緣起
(二)思想基礎、社會環(huán)境以及傳統(tǒng)訴訟解決糾紛的局限性
1.思想基礎的局限性
2.社會環(huán)境的局限性
3.傳統(tǒng)訴訟解決糾紛的局限性
二、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現(xiàn)狀
(一)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有益經驗
1.訴前委托委派調解
2.設立調解室,引入調解組織
(二)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存在的不足
1.訴前化解機制不成熟
2.訴調銜接機制不完善
三、完善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對策
(一)完善訴前調解成果確認制度
(二)完善司法確認程序
(三)加強對接協(xié)作工作
四、結語
本文編號:3551799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20,(27)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研究背景
(一)問題緣起
(二)思想基礎、社會環(huán)境以及傳統(tǒng)訴訟解決糾紛的局限性
1.思想基礎的局限性
2.社會環(huán)境的局限性
3.傳統(tǒng)訴訟解決糾紛的局限性
二、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現(xiàn)狀
(一)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有益經驗
1.訴前委托委派調解
2.設立調解室,引入調解組織
(二)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存在的不足
1.訴前化解機制不成熟
2.訴調銜接機制不完善
三、完善寧夏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對策
(一)完善訴前調解成果確認制度
(二)完善司法確認程序
(三)加強對接協(xié)作工作
四、結語
本文編號:355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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