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融合正義重構人工智能司法的邏輯
發(fā)布時間:2021-01-20 01:30
我國的人工智能司法發(fā)展具有明顯的突變特色,缺乏足夠的制度和理論調適,廣泛應用會帶來司法邏輯的內在沖突。司法的社會技術特性和人工智能的自然技術特性之間具有天然的親和性,為我國人工智能司法廣泛應用提供了工具理性基礎。但人工智能介入司法會帶來原有社會黏合基礎改變,無法完全應對司法過程的隨機性和偶然性因素,并且會因為技術競爭帶來新的不正義。需要擴展法律正義的蘊含,將法律正義的純粹道德內核擴展為功利—道德內核,將司法從社會技術轉換為技術—社會技術;在司法結構上設置技術—社會的雙重競爭性機制,以維護基本的演化平衡;通過技術—社會互動的重構實現(xiàn)人工智能介入后的融合正義司法模式。
【文章來源】:河北法學. 2020,38(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2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提出
二、人工智能司法的局限
三、以融合正義重構人工智能司法邏輯結構
(一)擴展法律正義的蘊含
(二)融合正義的人工智能司法邏輯構建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人工智能法學研究的反智化批判[J]. 劉艷紅. 東方法學. 2019(05)
[2]算法的規(guī)訓與規(guī)訓的算法:人工智能時代算法的法律規(guī)制[J]. 姜野. 河北法學. 2018(12)
[3]司法實踐中人工智能運用的現(xiàn)實與前瞻——以上海法院行政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tǒng)為參照[J]. 葛翔.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8(05)
[4]人工智能法理困惑的保守主義思考[J]. 范忠信. 探索與爭鳴. 2018(09)
[5]司法人工智能的中國進程:功能替代與結構強化[J]. 錢大軍. 法學評論. 2018(05)
[6]人工智能權利話語批判[J]. 劉振宇. 自然辯證法研究. 2018(08)
[7]規(guī)則至上與后果主義的價值理由及其局限——從法教義學與社科法學之爭看當代中國司法哲學[J]. 錢一棟.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 2018(04)
[8]一般數(shù)據(jù)、虛體、數(shù)字資本——數(shù)字資本主義的三重邏輯[J]. 藍江. 哲學研究. 2018(03)
[9]法律的“死亡”:人工智能時代的法律功能危機[J]. 余成峰.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8(02)
[10]人工智能介入司法領域的價值與定位[J]. 潘庸魯. 探索與爭鳴. 2017(10)
博士論文
[1]司法正義研究[D]. 李敘明.湖南師范大學 2013
本文編號:2988089
【文章來源】:河北法學. 2020,38(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2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提出
二、人工智能司法的局限
三、以融合正義重構人工智能司法邏輯結構
(一)擴展法律正義的蘊含
(二)融合正義的人工智能司法邏輯構建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人工智能法學研究的反智化批判[J]. 劉艷紅. 東方法學. 2019(05)
[2]算法的規(guī)訓與規(guī)訓的算法:人工智能時代算法的法律規(guī)制[J]. 姜野. 河北法學. 2018(12)
[3]司法實踐中人工智能運用的現(xiàn)實與前瞻——以上海法院行政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tǒng)為參照[J]. 葛翔.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8(05)
[4]人工智能法理困惑的保守主義思考[J]. 范忠信. 探索與爭鳴. 2018(09)
[5]司法人工智能的中國進程:功能替代與結構強化[J]. 錢大軍. 法學評論. 2018(05)
[6]人工智能權利話語批判[J]. 劉振宇. 自然辯證法研究. 2018(08)
[7]規(guī)則至上與后果主義的價值理由及其局限——從法教義學與社科法學之爭看當代中國司法哲學[J]. 錢一棟.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 2018(04)
[8]一般數(shù)據(jù)、虛體、數(shù)字資本——數(shù)字資本主義的三重邏輯[J]. 藍江. 哲學研究. 2018(03)
[9]法律的“死亡”:人工智能時代的法律功能危機[J]. 余成峰.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8(02)
[10]人工智能介入司法領域的價值與定位[J]. 潘庸魯. 探索與爭鳴. 2017(10)
博士論文
[1]司法正義研究[D]. 李敘明.湖南師范大學 2013
本文編號:298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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