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制度既承載了體現(xiàn)司法民主的政治功能,也承載著促進司法公正的司法裁判功能。但是,我國的人民陪審制度并沒有發(fā)揮其應有的功能,而是出現(xiàn)了功能異化的現(xiàn)象。雖然理論界對人民陪審員制度有著非常充分的研究,但“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等怪象一直未能得到解決。以研究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刑事案件范圍為突破口,找準哪些刑事案件適合由人民陪審員參審,有利于人民陪審員在刑事裁判中發(fā)揮實質(zhì)性作用,實現(xiàn)人民陪審制度應有的功能。這對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立法,指導司法實踐,深化理論研究,具有較為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本文除引言外,正文分為三個部分,共計三萬余字。第一部分確定人民陪審員參審刑事案件范圍的根據(jù)。一般而言,確定人民陪審員參審刑事案件的范圍,應當與人民陪審員制度追求的功能預期相適應。首先,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刑事案件范圍需要與司法民主相吻合。民眾參與司法裁判體現(xiàn)的是一種形式意義上的民主,在審判中發(fā)揮實效體現(xiàn)的是實質(zhì)意義上的民主,確定參審范圍應重點以實質(zhì)意義上的民主為依據(jù)。其次,確定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刑事案件范圍應當符合訴訟公正和訴訟效率的要求。要有效實現(xiàn)訴訟公正,需要找準人民陪審員自身的優(yōu)勢,充分發(fā)揮其在價值判斷方面的作用。將人民陪審員參審的案件范圍集中在那些需要發(fā)揮價值判斷的案件上,將大量簡單輕微案件排除在陪審適用范圍之外,這不僅僅有益于訴訟公正的實現(xiàn),還可以有效提高訴訟效率。最后,確定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刑事案件范圍應該考慮訴訟經(jīng)濟和訴訟文化的影響。陪審是一項“昂貴的事業(yè)”,普遍適用陪審將會耗費大量的訴訟資源,而訴訟資源總是有限的。因此,適用陪審的案件范圍不宜過寬。另外,由于我國訴訟文化的影響,民眾普遍存在“厭訟”情緒,加之“熟人社會”的文化特點,民眾參與司法裁判的積極性可能并不高,這也是確定參審范圍的重要影響因素。第二部分分析人民陪審員參審刑事案件范圍的相關規(guī)范并考察實踐運作狀況。2004年《決定》頒布之前,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刑事案件范圍,僅作了原則性規(guī)定。實踐中人民陪審員參審情況不容樂觀,陪審制使用不多,且存在著地區(qū)和案件類型的不均衡。2004年《決定》施行期間,法律對人民陪審員的參審案件范圍予以了相對明確的規(guī)定,但使用了“社會影響較大”這一模糊不清的術語,缺乏實踐操作性。實踐中法院多是從自身利益角度考慮是否適用陪審,出現(xiàn)了“小案常用,大案慎用”的現(xiàn)象。不僅人民陪審員制度的預期功能沒有得到有效實現(xiàn),還浪費了大量的訴訟資源,背離了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價值初衷。新一輪司法改革試點中對參審范圍進一步作了較為詳盡的規(guī)定,但問題依然存在。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一是參審范圍的總括性規(guī)定較為寬泛;二是原則上參審類案件模糊不清;三是參審案件范圍遺漏了死刑案件。實踐中各試點法院都以試點改革方案為藍本,對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刑事案件范圍進行了細化。從實證考察來看,試點改革所規(guī)定的參審案件范圍對于實踐基本沒有約束力,不少試點法院的陪審率仍高達100%。但令人吊詭的是,不少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暮唵屋p微刑事案件適用了人民陪審制審理,有些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反而卻沒有適用,形成了“該用不用,不該用而用”的局面。不僅未能有效體現(xiàn)司法民主,也沒有促進訴訟公正的有效實現(xiàn)。第三部分提出人民陪審員參審刑事案件范圍的完善建議。首先,對《人民陪審員法(草案)》中有關參審范圍的規(guī)定進行評析。其次,提出完善立法的總體構想,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切合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功能預期,主要是司法民主和訴訟公正的有效實現(xiàn);二是明確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刑事案件類型,改變?nèi)嗣衽銓弳T參審案件范圍模糊不清的現(xiàn)狀,增強實踐可操作性;三是限縮人民陪審員的參審案件范圍,考慮到訴訟資源的有限性以及提高訴訟效率,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刑事案件范圍應適當縮小;四是區(qū)分重罪與輕罪,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將法定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界定為輕罪,反之為重罪。最后,完善立法的具體設計。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刑事案件范圍包括以下兩類案件:對定罪、量刑存在爭議的可能判處被告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無期徒刑、死刑案件。但是被告人申請不適用人民陪審制審理的不得適用(死刑案件除外)。
【學位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8
【中圖分類】:D926.2
【部分圖文】:
促進訴訟公正。(詳見下圖)2016 年至 2017 年 1—7 月 H 省 N 市 X 縣法院未適用陪審的案件統(tǒng)計圖2016 年至 2017 年 1-7 月 H 省 N 市 X 縣法院未適用陪審的案件統(tǒng)計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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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
281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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