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折中的反思:民國時期縣知事兼理司法制度再審視
發(fā)布時間:2021-08-31 18:28
在民國時期的司法現(xiàn)代化變革之中,由于人才的匱乏和財政的拮據(jù),新式的法院和近代的司法制度無法在基層落地生根?h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提出,是面對當時司法環(huán)境的無奈之舉,而其實質(zhì)依舊是傳統(tǒng)司法體制的枯樹新芽,但行政與司法合一的體制無疑背離了近代司法文明之基本要求,有損獨立審判與司法公平正義之實現(xiàn)。然則,縣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產(chǎn)生和長期存在有其歷史之必然。當時,基層司法所依賴的社會條件并未發(fā)生本質(zhì)改變,傳統(tǒng)解紛方式依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梢,面對當前我國司法改革的曲折之路時,必須重視觀察和反思基層司法之現(xiàn)實需求,在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的交織和穿梭之中繼續(xù)尋找合理之進路。
【文章來源】:新疆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9,47(03)CSSCI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縣知事兼理司法之前史
二、縣知事兼理司法之實踐
三、縣知事兼理司法之流弊
四、縣知事兼理司法之反思
五、結(jié)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南京國民政府前期縣知事兼理司法淺析[J]. 黃俊華. 云夢學刊. 2012(05)
[2]近代北京司法體系的變動與啟示(1907-1937)[J]. 張淑娟. 北京社會科學. 2012(04)
[3]國民政府基層司法建設(shè)述論[J]. 蔣秋明. 學海. 2006(06)
[4]民國前期新式法院建設(shè)述略[J]. 吳永明. 民國檔案. 2004(02)
本文編號:3375394
【文章來源】:新疆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9,47(03)CSSCI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縣知事兼理司法之前史
二、縣知事兼理司法之實踐
三、縣知事兼理司法之流弊
四、縣知事兼理司法之反思
五、結(jié)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南京國民政府前期縣知事兼理司法淺析[J]. 黃俊華. 云夢學刊. 2012(05)
[2]近代北京司法體系的變動與啟示(1907-1937)[J]. 張淑娟. 北京社會科學. 2012(04)
[3]國民政府基層司法建設(shè)述論[J]. 蔣秋明. 學海. 2006(06)
[4]民國前期新式法院建設(shè)述略[J]. 吳永明. 民國檔案. 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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