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雜劇《竇娥冤》中盛夏處斬及其法理依據(jù)
發(fā)布時間:2021-05-12 03:53
中國古代通常是"秋冬行刑",即死刑只在秋冬兩季執(zhí)行,這其中的原因涉及到陰陽五行以及"天人感應"理論。春夏執(zhí)行死刑,會引起社會輿論的非議和譴責,甚至會受到法律的懲罰。竇娥在盛夏六月被處斬,明顯違背了"秋冬行刑"的慣例,但也不是隨意捏造。竇娥蒙冤受戮,其重要原因是她被認定為藥殺公公,此系封建社會最嚴厲的罪行"十惡"中的"惡逆",此種罪行可以"決不待時";另外,元代法律較為特殊,它推翻了中國古代"秋冬行刑"的慣例,四季均執(zhí)行死刑。
【文章來源】:中國典籍與文化. 2019,(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 古人行刑與季節(jié)
二、 被普遍抵制的“春夏行刑”
三、 “決不待時”與“惡逆”
四、 元代法制與四季行刑
結 語
本文編號:3182677
【文章來源】:中國典籍與文化. 2019,(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 古人行刑與季節(jié)
二、 被普遍抵制的“春夏行刑”
三、 “決不待時”與“惡逆”
四、 元代法制與四季行刑
結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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