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口頭通知走人,勞動者該咋辦?
發(fā)布時間:2021-04-06 16:32
<正>案情簡介2013年9月,職工余某入職某軟件服務公司。2019年3月,余某與部門經(jīng)理因瑣事發(fā)生沖突,雙方說了些過激的話。部門經(jīng)理一氣之下,口頭通知余某立馬走人,讓余某當天交接工作、結(jié)算工資,交還門禁卡及所有辦公用品。余某深感委屈,多次向公司相關(guān)領(lǐng)導申辯,卻無人理睬。無奈之下,余某提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仲裁庭上,該公司辯稱,職工辭退手續(xù)應由公司人事部辦理,部門經(jīng)理不能自行決定辭退員工;部門
【文章來源】:工會信息. 2020,(01)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案情簡介
案例解析
一、用人單位口頭通知,能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嗎?
二、究竟是口頭解除還是口頭辭職,我們該相信誰?
三、勞動者遭遇口頭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該如何應對?
法規(guī)鏈接
本文編號:3121754
【文章來源】:工會信息. 2020,(01)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案情簡介
案例解析
一、用人單位口頭通知,能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嗎?
二、究竟是口頭解除還是口頭辭職,我們該相信誰?
三、勞動者遭遇口頭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該如何應對?
法規(guī)鏈接
本文編號:3121754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fashilw/3121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