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律學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1-26 05:13
<正>一、傳統(tǒng)律學的內涵界定綜合學者的看法而論,"律學"被視為一種是對我國古代法律理論的概括,是學者按照一定的指導思想對法律進行解釋,無論是在編纂法典、還是對于立法理論的研究方面,都儼然形成一個獨立的研究領域。律學作為我國傳統(tǒng)法律理論的精華,不僅只能稱之為曇花一現,更有其產生發(fā)展背景、深刻思想內涵、與后續(xù)影響力。在《晉書》中最早就有對官方、文人注律等的記述,而律學一詞的最早出現卻是指代一種官職,后來慢慢深化其內涵,發(fā)展到唐宋時期,律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15,(35)
【文章頁數】:1 頁
本文編號:30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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