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案中針對上訴提出抗訴情形的處理
發(fā)布時間:2021-01-25 16:45
<正>【裁判要旨】對被告人一審判決前認罪認罰,一審判決后提出上訴,檢察機關因被告人上訴而提出抗訴的案件,二審不宜一刀切處理,而應當根據(jù)不同情形分別作出處理。對于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的案件,應當駁回上訴、抗訴,維持原判。對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的案件,可以發(fā)回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但定罪錯誤或者量刑明顯不當?shù)陌讣?應當作出改判。
【文章來源】:人民司法. 2020,(14)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案情】
【審判】
【評析】
一、本案是否基于上訴而應發(fā)回重審
二、本案是否基于抗訴而應當加重刑罰
三、本案是否應當駁回上訴、抗訴,維持原判
本文編號:2999555
【文章來源】:人民司法. 2020,(14)
【文章頁數(shù)】: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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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審判】
【評析】
一、本案是否基于上訴而應發(fā)回重審
二、本案是否基于抗訴而應當加重刑罰
三、本案是否應當駁回上訴、抗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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