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本性與法律秩序
發(fā)布時間:2021-01-07 02:08
幾乎所有的人文科學都最終要追溯到人本身的研究上來,本文在人性討論的基礎上,探尋法律秩序的人性基礎。 人類本性中暗含著對秩序的需求,諸種秩序都各有各的價值所在,本文注重法律秩序的討論。歷史上存在著各種對人性的不同理解,并因此產(chǎn)生了不同的秩序觀,對法律的觀點也是五花八門。人類本性應全面、完整地分析。人性無所謂善良與邪惡,人治與法各有各的合理成分;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是人之所以為人的不可或缺的兩部分;權利本位應成為法律的立場;理性與經(jīng)驗在法律的建構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人的行為驅(qū)動機制包含感性情感的驅(qū)動和理性思維的驅(qū)動。 三大法域的調(diào)整模式都有它的人性基礎。對公權力的限制和對危害社會者的控制乃基于防范人性弱點的立場;個人的創(chuàng)造力的發(fā)揮是社會多樣化和前進的力量,應保護和鼓勵,私法領域是人們的自治領域;社會法在國家政治和市民社會之間尋求平衡。
【文章來源】:蘇州大學江蘇省
【文章頁數(shù)】:9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序言
第一章 人類本性對法律秩序的需求
第一節(jié) 自治不能
第二節(jié) 社會合作
第三節(jié) 行為預期
第四節(jié) 他類秩序的缺陷
第五節(jié) 從法律的秩序價值到法治
第二章 人類本性與法律秩序的類型
第一節(jié) 性善與性惡—人治與法治
第二節(jié) 社會人與自然人—義務本位與權利本位
第三節(jié) 經(jīng)驗人與理性人—自生自發(fā)秩序與理性建構秩序
第三章 人類本性的思考與法律秩序
第一節(jié) 關于人的本質(zhì)的思考與人的可塑性
第二節(jié) 對“善惡論”的揚棄
第三節(jié) 自然性與社會性的整合
第四節(jié) 理性與經(jīng)驗的統(tǒng)一
第五節(jié) 人性與人的行為
第四章 人類本性與法律秩序的建構
第一節(jié) 公法領域的控制模式
第二節(jié) 私法領域的自治模式
第三節(jié) 社會法領域的平衡模式
結(jié)束語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后記
本文編號:2961685
【文章來源】:蘇州大學江蘇省
【文章頁數(shù)】:9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序言
第一章 人類本性對法律秩序的需求
第一節(jié) 自治不能
第二節(jié) 社會合作
第三節(jié) 行為預期
第四節(jié) 他類秩序的缺陷
第五節(jié) 從法律的秩序價值到法治
第二章 人類本性與法律秩序的類型
第一節(jié) 性善與性惡—人治與法治
第二節(jié) 社會人與自然人—義務本位與權利本位
第三節(jié) 經(jīng)驗人與理性人—自生自發(fā)秩序與理性建構秩序
第三章 人類本性的思考與法律秩序
第一節(jié) 關于人的本質(zhì)的思考與人的可塑性
第二節(jié) 對“善惡論”的揚棄
第三節(jié) 自然性與社會性的整合
第四節(jié) 理性與經(jīng)驗的統(tǒng)一
第五節(jié) 人性與人的行為
第四章 人類本性與法律秩序的建構
第一節(jié) 公法領域的控制模式
第二節(jié) 私法領域的自治模式
第三節(jié) 社會法領域的平衡模式
結(jié)束語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后記
本文編號:296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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