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戊午科場案”的法律適用解讀
發(fā)布時間:2020-12-30 19:57
"戊午科場案"是清代中晚期一起較為典型的考場舞弊大案,案情發(fā)展主要經(jīng)歷了三個階段。其后圍繞主考官柏俊和程庭桂等人的定罪量刑,皇帝、主審官員與刑部之間產(chǎn)生了法律適用的紛爭,一個爭議是柏俊不知隱情而接受請托行為的定罪量刑,另一個爭議在于程庭桂等人的串通舞弊行為是否犯罪既遂,最終皇帝沒有采納刑部的意見。若拋開本案牽涉的政治因素,本案的裁判結(jié)果嚴(yán)格適用了成文法,從重懲治了科舉舞弊的犯罪行為,實(shí)現(xiàn)了典型的法律效果和良好的社會效果。
【文章來源】:法律適用. 2019年12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1 頁
【文章目錄】:
一、案件概覽
(一)案情經(jīng)過
(二)本案效果
(三)本案評價:罪不容誅還是情輕法重?
二、本案中定罪量刑之爭論
(一)柏俊之死:不知隱情而受請托行為的定性
(二)程庭桂等人之罪:“已成”與“未成”之間
(三)柏俊翻案之爭:法律與政治的糾葛
三、余論:比較視野下的戊午科場案
本文編號:2948215
【文章來源】:法律適用. 2019年12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1 頁
【文章目錄】:
一、案件概覽
(一)案情經(jīng)過
(二)本案效果
(三)本案評價:罪不容誅還是情輕法重?
二、本案中定罪量刑之爭論
(一)柏俊之死:不知隱情而受請托行為的定性
(二)程庭桂等人之罪:“已成”與“未成”之間
(三)柏俊翻案之爭:法律與政治的糾葛
三、余論:比較視野下的戊午科場案
本文編號:294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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