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中宗教性的體現(xiàn)
發(fā)布時間:2017-04-08 21:06
本文關(guān)鍵詞:《大清律例》中宗教性的體現(xiàn),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儒、道、釋三教,對中國古代社會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儒教作為中國古代的“國家宗教”,深刻影響著中國古代的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領(lǐng)域。法律作為文化的一個分支,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儒教的影響!短坡伞房芍^中國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其“一準乎禮”使律文充滿了禮的色彩,而禮正是儒教的清規(guī)戒律!短坡伞肥孤傻浜投Y有機的聯(lián)系在一起,這種聯(lián)系一直持續(xù)到清朝!洞笄迓衫芬浴短坡伞窞樗{本,其內(nèi)容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儒教的影響。本文在第二章將從立法和司法兩個部分深刻探討儒教對《大清律例》的滲透。 佛教是外來宗教,在東漢時由印度傳入中國,,從最初的被排斥、被邊緣化到后來與中國文化相融合,成為中國古代文化一部分。在這個轉(zhuǎn)變的過程中,佛教對中國的文化、藝術(shù)、建筑等均產(chǎn)生了突出的影響,法律也自不例外。本文第三章通過對佛教“五戒”、“十戒”等戒律以及佛教“十齋日”的介紹,說明它與《大清律例》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這種聯(lián)系主要體現(xiàn)在佛教對《大清律例》的滲透方面。本章還會以一部分內(nèi)容描述清律對佛教的管理。通過對本章的闡述,筆者意在形成這樣一個結(jié)論:盡管儒教作為主流對中國古代法律的影響突出,但這并不意味著佛教對中國古代法律不產(chǎn)生重要的影響。佛教對中國古代法律的影響確實是存在的,并非一種偶然,而且在某種程度上、某些方面中發(fā)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本文的第四章主要闡述的是道教對《大清律例》的滲透和影響。道教作為中國本土宗教,隨著時間的推移,道教內(nèi)部形成了完整的理論體系和內(nèi)容豐富的道教戒律,這些對豐富中國古代文化有著功不可沒的功勞。道教戒律對《大清律例》的制定也產(chǎn)生了深刻影響。如果忽視道教對中國古代法律的影響,忽視道教對中國古代文化的貢獻,我們就很難看到中國文化的完整性。
【關(guān)鍵詞】:儒教 佛教 道教 《大清律例》 戒律 滲透
【學(xué)位授予單位】:上海師范大學(xué)
【學(xué)位級別】:碩士
【學(xué)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29
【目錄】:
- 中文摘要4-6
- Abstract6-8
- 目錄8-10
- 第一章 緒論10-14
- (一)問題的提出10
- (二)研究現(xiàn)狀10-12
- 1、 從宏觀上研究了法律與宗教的關(guān)系10-11
- 2、 研究了具體某一個宗教與法律的關(guān)系11-12
- (三)研究方法12
- 1、 文獻分析法12
- 2、 跨學(xué)科研究法12
- (四)基本思路和創(chuàng)新12-14
- 1、 論文基本思路12-13
- 2、 論文創(chuàng)新13-14
- (1) 宗教學(xué)領(lǐng)域13
- (2) 中國法制史領(lǐng)域13-14
- 第二章 儒教與《大清律例》14-37
- (一)儒教是否為宗教14-21
- 1、 學(xué)術(shù)界關(guān)于儒教是否為宗教的爭論14-15
- (1) “儒教是教”14-15
- (2) “儒家不是宗教”15
- (3) “儒家雖然不是宗教,但具有宗教性”15
- 2、 “儒教是教”之我見15-19
- 3、 “儒教”與禮19-20
- 4、 “儒教”與中國古代社會20-21
- (二)儒教與法律指導(dǎo)思想21-23
- (三)儒教在《大清律例》中的體現(xiàn)23-33
- 1、 祭祀在《大清律例》中的體現(xiàn)23-28
- 2、 “孝道”在《大清律例》中的體現(xiàn)28-33
- (1) “祖先崇拜”與“孝道”28-30
- (2) 《大清律例》中孝的體現(xiàn)30-33
- (四)儒教與司法制度33-37
- 第三章 佛教對《大清律例》的滲透37-53
- (一)佛教的基本概況37-38
- (二)佛教在中國的發(fā)展38-40
- 1、 漢傳佛教38-39
- 2、 藏傳佛教39-40
- 3、 南傳佛教40
- (三)佛教戒律的發(fā)展與沿革40-44
- 1、 佛教戒律的基本介紹40-42
- 2、 佛教戒律在中國的傳播42-44
- (四)佛教對《大清律例》的滲透44-48
- 1、 佛教戒律與法律的互動44-45
- 2、 佛教“五戒”對《大清律例》的影響45
- 3、 佛教“十惡戒”與《大清律例》“十惡”之罪45-46
- 4、 “十齋日”與《大清律例》禁刑之規(guī)定46-48
- (五)《大清律例》對佛教的管理48-52
- 1、 確立僧道的法律地位48
- 2、 禁止僧道私創(chuàng)庵院及私入道48-50
- 3、 禁止僧道娶妻及僧道犯奸50
- 4、 僧道須拜父母50-51
- 5、 禁止異術(shù)邪道51-52
- 6、 其他涉及僧道管理的條例52
- (六)總結(jié)52-53
- 第四章 道教對《大清律例》的滲透53-65
- (一)道教基本概述53
- (二)道教在中國古代的發(fā)展53-55
- (三)道教戒律在中國的發(fā)展與沿革55-60
- 1、 道教戒律概述55-59
- 2、 道教戒律的沿革和發(fā)展59-60
- (四)道教戒律對《大清律例》的滲透60-63
- 1、 道教戒律與法律60
- 2、 道教“老君五戒”對《大清律例》的影響60
- 3、 道教“十惡戒”與《大清律例》“十惡罪”60
- 4、 “十直齋日”與禁止刑罰執(zhí)行60-62
- 5、 “三元日”與不理刑名62-63
- (五)《大清律例》對道教的管理63-64
- (六)小結(jié)64-65
- 第五章 結(jié)語65-66
- 參考文獻66-71
- 致謝71
【引證文獻】
中國碩士學(xué)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向建華;《蒙古律例》與清代治蒙政策[D];寧夏大學(xué);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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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9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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