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危救助的道德風險及其規(guī)制——從彭宇案到小悅悅事件的風險敘事
本文選題:見危救助 + 道德風險。 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13年05期
【摘要】:彭宇案是法官錯判,經(jīng)媒體助推,將原本潛藏于法律規(guī)范和社會認知結(jié)構(gòu)之中的隱性道德風險,顯性化為"好人惡報"的公眾道德風險認知,這是導致小悅悅事件的直接原因。學界對見危救助道德風險常見的規(guī)制途徑有:應(yīng)急立法以規(guī)制見危救助立法中的隱性道德風險,司法去能動主義以規(guī)制司法過程中的隱性道德風險顯性化。但無論是"三加一減"見危救助法網(wǎng)的編織,還是去能動主義的司法,往往陷入放亂收死的怪圈。就司法而言,法律應(yīng)當減輕救助的道德成本和社會成本,對涉及利他行為的民事案件運用疑案從無原則、重大過失證據(jù)規(guī)則以增強公眾對社會救助的司法信心,以提高救助意愿,走出司法克制與司法能動的主義之爭的迷霧。小悅悅事件敲響的是道德警鐘不是道德喪鐘,社會系統(tǒng)自身具有消化吸收道德風險的功能,應(yīng)當以利他動機和合作規(guī)范為基礎(chǔ),分散、化解見危救助的道德風險。
[Abstract]:Peng Yu case is a misjudgment by the judge, with the help of the media, the hidden moral hazard hidden in the legal norms and the social cognitive structure is explicitly transformed into the public moral hazard cognition of "good people and evil rewards", which is the direct reason leading to the Xiao Yue Yue incident. The common ways to regulate the moral hazard are emergency legislation to regulate the hidden moral hazard, judicial deactivism to regulate the hidden moral hazard in the judicial process. However, whether it is the weaving of the "three plus one subtraction" and the judicial activism, it often falls into the strange circle of letting go and dying. As far as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is concerned, the law should reduce the moral and social costs of relief, apply suspicious cases to civil cases involving altruistic behavior, and the rules of evidence of gross negligence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public's confidence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for social assistance.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willingness to rescue, out of the fog of judicial restraint and judicial initiative. The Xiao Yue Yue incident sounded a moral alarm rather than a moral knell. The social system itself has the function of digesting and absorbing moral hazard, which should be dispersed on the basis of altruistic motives and cooperative norms, and resolve the moral hazard of crisis relief.
【作者單位】: 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
【基金】:國家社科基金:《少數(shù)民族鄉(xiāng)約的文化創(chuàng)新研究》(課題編號12BMZ039)
【分類號】:D90-053;D92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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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鄭顯文;中國古代關(guān)于見義勇為的立法[J];中外法學;1999年06期
4 胡學軍;涂書田;;司法裁判中的隱性知識論綱[J];現(xiàn)代法學;2010年05期
5 王建平;;從“張金柱現(xiàn)象”到孫偉銘案的法學家“理性”——以媒體法治角色的社會責任擔當為視角[J];政法論叢;2009年05期
【共引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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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黃忠;;現(xiàn)代合同拘束力正當化理論研究[J];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11年01期
4 張纓;中國轉(zhuǎn)型期企業(yè)間經(jīng)濟活動“低信任”違約現(xiàn)象的社會學解釋[J];安徽大學學報;2001年03期
5 張剛;王成軍;;關(guān)于構(gòu)建和完善我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法律思考[J];安康學院學報;2009年03期
6 謝鴻飛;;現(xiàn)代民法中的“人”[J];北大法律評論;2000年02期
7 錢玉林;;內(nèi)田貴與吉爾莫的對話——解讀《契約的再生》[J];北大法律評論;2002年00期
8 霍海紅;;證明責任:一個功能的視角[J];北大法律評論;2005年01期
9 成協(xié)中;;中國行政訴訟證明責任的分配模式與規(guī)則重構(gòu)[J];北大法律評論;2008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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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吳練達;制度、行為與經(jīng)濟發(fā)展[D];東北財經(jīng)大學;2010年
6 劉冬京;我國股東派生訴訟制度研究[D];武漢大學;2009年
7 宋蘭旗;中國高;I資制度創(chuàng)新研究[D];吉林大學;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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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王丹丹;日本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規(guī)制研究[D];吉林大學;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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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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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張東平;見危不救犯罪化質(zhì)疑[J];河北工業(yè)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學報;2004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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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張衛(wèi)平;證明標準建構(gòu)的烏托邦[J];法學研究;2003年04期
10 楊曉玲;;經(jīng)度與緯度之爭:法官運用“經(jīng)驗法則”推定事實 以“彭宇案”為邏輯分析起點[J];中外法學;2009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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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梓;;彭宇案發(fā)出道德殺傷力[J];新世紀周刊;2007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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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版編輯 楊亞軍 王石川 樊賽;彭宇案已上升為公共事件 不該是筆糊涂賬[N];中國改革報;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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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張躍華;南京“彭宇案”案例分析[D];廣西師范大學;2012年
4 趙海龍;道德行為的法律保護[D];黑龍江大學;2013年
5 劉京軍;論事實推定在民事訴訟中的適用[D];山西大學;2011年
6 劉竹雀;判決書的敘事方式初探[D];華南理工大學;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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