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中國古代遺囑繼承中的女性主體
本文選題:遺囑繼承 + 中國古代; 參考:《蘭臺世界》2012年22期
【摘要】:正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是以鞏固父權家長制為宗旨的男權社會,無論立遺囑人還是遺囑繼承人,其主體通常為男性,但這并不意味著女性就絕對喪失了作為遺囑繼承主體的身份資格。在現(xiàn)存的與遺囑繼承相關的法律文本及案例集所記載的遺囑繼承案例中,也存在少量女性主體,例如具有立遺囑人資格的寡母和具有遺囑繼承人資格的女兒、寡妻等。這些女性主體,在立法上,繼承
[Abstract]:The feudal society in ancient China was a patriarchal society with the aim of consolidating patriarchal patriarchal system. Whether the testator or testamentary successor, the main body of the feudal society was usually male.But this does not mean that women are absolutely disqualified as subjects of testamentary succession.There are also a small number of female subjects, such as widowed mother with testator qualification and daughter, widowed wife with testamentary qualification, in the existing legal texts and case collections related to testamentary succession.These female subjects, in legislation, inherit
【作者單位】: 吉林大學農學部公共教學中心;北京大學法學院;
【分類號】:D923.5;D929
【參考文獻】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1條
1 阿風;徽州文書所見明清時代婦女的地位與權利[D];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02年
【共引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卞利;;明清徽州經濟活動中的鄉(xiāng)例舉隅[J];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01期
2 劉道勝;;明清徽州合同契約與民間合約關系[J];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01期
3 趙克生;屠釣之禁的歷史考察[J];安徽史學;2000年04期
4 胡中生;明清徽州的人口買賣與婚配[J];安徽史學;2003年02期
5 陳瑞;以歙縣虹源王氏為中心看明清徽州宗族的婚姻圈[J];安徽史學;2004年06期
6 毛立平;;19世紀收繼問題研究——以安徽為中心[J];安徽史學;2006年02期
7 劉伯山;;徽州文書遺存的原因[J];安徽史學;2007年02期
8 高楠;宋燕鵬;;墓田上訴:一項南宋民間訴訟類型的考察[J];安徽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9年01期
9 田志光;;宋朝士大夫“以法治國”觀論析[J];安徽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年01期
10 李永卉;;宋代豪橫的危害以及懲治[J];安徽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年01期
相關會議論文 前10條
1 劉伯山;;徽州文書遺存的原因[A];安徽省徽學學會二屆二次理事會暨“徽州文化與和諧社會”學術研討會論文集[C];2007年
2 陳奰紅;;宋代關于女性的法律對宋詞女性形象塑造的影響[A];2006詞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一)[C];2006年
3 賈文龍;潘麗霞;;南宋縣級審判體制改良述議[A];中華文明的歷史與未來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C];2008年
4 張純寧;;變動中的明代后期徽州社會——以徽州散件賣契作為觀察視角[A];社會·經濟·觀念史視野中的古代中國 國際青年學術會議暨第二屆清華青年史學論壇 論文集上[C];2010年
5 萬明;;明代白銀貨幣化與明朝興衰[A];明史研究論叢(第六輯)[C];2004年
6 阿風;;賣身“婚書”考[A];明史研究論叢(第七輯)[C];2007年
7 屈超立;;宋代路級官僚機構在民事上訴中的地位和作用[A];中國與以色列法律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文集[C];2004年
8 陳景良;;宋代“法官”、“司法”和“法理”考略——兼論宋代司法傳統(tǒng)及其歷史轉型[A];法律史學科發(fā)展國際學術研討會文集[C];2005年
9 陳景良;;宋代司法傳統(tǒng)的敘事及其意義——立足于南宋民事審判的考察[A];理性與智慧:中國法律傳統(tǒng)再探討——中國法律史學會2007年學術研討會文集[C];2007年
10 李玉生;;唐令與禮的關系析論[A];唐史論叢(第十輯)[C];2008年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10條
1 陳玉忠;宋代刑事審判權制約機制研究[D];河北大學;2009年
2 尹偉琴;民國祭田法律制度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3 王忠春;清代無訟思想研究[D];南開大學;2010年
4 蔡萬進;尹灣漢墓簡牘論考[D];鄭州大學;2001年
5 阿風;徽州文書所見明清時代婦女的地位與權利[D];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02年
6 劉黎明;宋代民間巫術研究[D];四川大學;2002年
7 趙靜;司法判詞的表達與實踐——以古代判詞為中心[D];復旦大學;2004年
8 杜學元;社會女性觀與中國女子高等教育(先秦至晚清)[D];華中科技大學;2004年
9 陳小葵;王權主義與中國社會[D];中國政法大學;2005年
10 羅海山;傳統(tǒng)中國的契約:法律與社會[D];吉林大學;2005年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10條
1 吳黎黎;清代婦女的民事法律地位[D];湘潭大學;2010年
2 林文飛;盛唐時期假日旅游研究[D];浙江工商大學;2011年
3 陳志紅;清代典權制度初步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01年
4 王海燕;中晚唐時期司法制度之變化初探[D];中國政法大學;2001年
5 許文繼;試析明清徽商家庭結構及其功能[D];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01年
6 李磊;皖南山區(qū)宗族聚居型農村社區(qū)家庭養(yǎng)老模式變遷研究[D];安徽大學;2003年
7 高s,
本文編號:1746224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fashilw/1746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