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實用主義法學思想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8-01-01 19:25
本文關(guān)鍵詞:霍姆斯實用主義法學思想研究 出處:《華東政法大學》2015年碩士論文 論文類型:學位論文
更多相關(guān)文章: 霍姆斯 實用主義 經(jīng)驗論 預測論 法律與道德分離論
【摘要】:霍姆斯是美國實用主義法學派的創(chuàng)始人和代表人物;裟匪沟姆▽W理論主要體現(xiàn)在其理論著作和演講中,司法意見中也有所體現(xiàn)。他的思想得到的評價呈現(xiàn)兩極化的現(xiàn)象,褒貶不一。本文在分析蘊含霍姆斯法官思想的三種具體理論后,試圖整體上對實用主義法學思想做出評價;裟匪乖谡撝把葜v中多次強調(diào)了他的經(jīng)驗論觀點!胺傻纳谟诮(jīng)驗,而不在于邏輯”是他在《普通法》的序言中就提出的,也是經(jīng)驗論的經(jīng)典表述。但霍姆斯注重經(jīng)驗的作用并不意味著他是個“反邏輯”主義者,相反,霍姆斯很重視邏輯在法律中的作用。霍姆斯的預測論重新定義了法律。他認為,通過“壞人”視角預測法律會使他承擔何種不利后果,從而避免這種后果,這樣的預測才是法律。“壞人”視角在學界引起了諸多爭議,預測論本身也存在不可忽視的邏輯矛盾,但預測論對于法哲學認識論有著重大意義,在司法實踐中的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裟匪惯在《法律的道路》中提出了法律與道德分離論。他認為盡管法律與道德之間的聯(lián)系無法切斷,但為了更好的學習和研究法律,仍然應當重視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區(qū)別。在司法實踐中,主要體現(xiàn)為侵權(quán)法和契約論中的客觀外在標準。霍姆斯的理論對于美國法律的發(fā)展及司法實踐均有著深遠的影響,雖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依然有其啟發(fā)和借鑒意義。
[Abstract]:Holmes is the founder and representative of American pragmatism law school . Holmes ' s theory of jurisprudence is mainly embodied in his theory works and speeches , and the judicial opinions are embodied in the judicial opinions .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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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36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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