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融資租賃流轉稅法及所得稅法的比較
發(fā)布時間:2017-12-10 10:25
本文關鍵詞:中德融資租賃流轉稅法及所得稅法的比較
【摘要】:融資租賃在德國已有50多年的發(fā)展歷史,這一新型融資手段為德國戰(zhàn)后重建及經濟發(fā)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相比之下,中國融資租賃的歷史還相對較短,上世紀80年代融資租賃才剛剛傳入我國。在中國融資租賃發(fā)展初期,各方沒能充分理解融資租賃與實體經濟的真正關系,把融資租賃僅僅作為金融機構的一種信貸手段,甚至對其按照“金融服務業(yè)”征收營業(yè)稅,從而導致融資租賃業(yè)務脫離實體經濟而無序發(fā)展,并最終造成上世紀90年代中期融資租賃行業(yè)爆發(fā)系統(tǒng)性危機。 從稅法角度講,合理的稅收結構能夠理順融資租賃行業(yè)與實體經濟的關系,并促使其健康有序地發(fā)展。德國稅法在此方面頗有建樹。本文通過文獻調查法和比較研究法,充分分析、比較中德兩國流轉稅和所得稅稅法在融資租賃方面的異同,并得出結論:稅法應當使得融資租賃充分服務于實體經濟,促進產融結合。 本文第一章著重分析了中國融資租賃相關稅法的內容。首先,本文簡略介紹了中國融資租賃行業(yè)的發(fā)展歷史與現狀以及在此期間相關稅法的演變過程。其次,本文通過文獻調查法發(fā)現,中國稅法對融資租賃的定義比較寬泛,實務操作中主要參照會計準則對租賃物入賬權的判定標準。這也就是說,中國稅法主要通過判斷租賃物的風險報酬是否已經轉移給承租人,,進而來判斷該交易是否屬于融資租賃。第三,本文根據時間順序,分別闡述了融資租賃與營業(yè)稅及增值稅的關系,包括計稅基礎、適用稅目、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點、稅收特別措施(優(yōu)惠政策)及相關爭議點等。 本文第二章著重闡述了德國融資租賃相關稅法的內容。首先,本文簡略介紹了德國融資租賃行業(yè)的發(fā)展歷史與現狀以及在此期間相關稅法的演變過程。其次,本文詳細介紹了德國特有的“經濟所有權”概念極其在融資租賃業(yè)務中的具體運用。租賃物的經濟所有權歸屬,是研究德國稅法的核心問題之一,它對增值稅和所得稅的具體適用具有重要影響。第三,本文通過文獻調查法,詳細闡述了融資租賃與德國增值稅和營業(yè)稅的關系。第四,本文介紹了德國融資租賃可以適用的投資優(yōu)惠政策。 本文第三章著重通過比較研究法,分析比較中國流轉稅法和所得稅法在融資租賃領域的異同,并提出對完善中國融資租賃相關稅法的建議。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22.22;D951.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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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項平;;德國融資租賃會計的確認與計量[J];經濟師;2007年06期
本文編號:127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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