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中國公民訴美國國內收入局案件的述評
發(fā)布時間:2017-10-10 01:25
本文關鍵詞:兩起中國公民訴美國國內收入局案件的述評
更多相關文章: 稅收協定 中國公民 跨境流動 稅收問題 締約國另一方 締約國一方 生產要素 利息所得 扣除項目 避稅行為
【摘要】:隨著中美之間資本、技術、人員等生產要素的跨境流動越來越頻繁,涉及中美雙邊稅收協定的稅收問題越來越多。本文通過分析兩起涉及中美雙邊稅收協定的中國公民訴美國國內收入局的案件,便于讀者更好地理解中美雙邊稅收協定的相關規(guī)定和內容。
【作者單位】: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
【關鍵詞】: 稅收協定;中國公民;跨境流動;稅收問題;締約國另一方;締約國一方;生產要素;利息所得;扣除項目;避稅行為;
【基金】:國家稅務總局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直屬分局《中國企業(yè)赴美投資的稅收政策》課題研究成果的一部分
【分類號】:D971.2
【正文快照】: 中美稅收協定簽署三十多年來,為促進中美之間授史正南(音譯)就其相關所得起訴美國國內收入局資本、技術、人員等生產要素的跨境流動創(chuàng)造了便利,的案件做出了判決。根據中美稅收協定,史正南2005為中美兩國之間的經貿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huán)境,有效年的工資所得是免稅所得,并且于200,
本文編號:100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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