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反恐“去極端化”工作的觀察與思考
發(fā)布時間:2024-01-29 23:33
我國去極端化工作中存在話語體系構(gòu)建和輸出乏力,以及法治精細化和總體國家安全觀貫徹深度欠缺的問題。必須提煉安全供給與權(quán)利供給平衡的"去極端化"工作模式。構(gòu)建有中國特色的"去極端化"話語體系,強化話語輸出以應對國際話語困境;要通過構(gòu)建階層式的"去極端化"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權(quán)利保護和安全保障;建立二元維度的"去極端化"權(quán)變評價體系,通過強化"去極端化"工作的科學屬性,維護鞏固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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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388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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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去極端化”階層式法律體系
圖2“去極端化”工作權(quán)變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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