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4-06 14:06
本文關鍵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缺乏控制認知與辨別是非的能力,因此難以預見違法犯罪行為的后果。近年來犯罪低齡化問題日趨嚴重,由于法制觀念的進步和認知水平的提高,人們不再簡單把未成年人遭受嚴酷刑法認為是罪有應得,而是認為未成年人在某種程度上本身就是受害者。 聯(lián)合國少年刑事司法的價值理念之一是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特殊保護,世界上多數(shù)法治國家已建立起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當前未成年人犯罪數(shù)量劇增,我國目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并不能滿足需要。實踐當中,大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入像成年人犯罪一樣的流水線式訴訟程序,被貼上犯罪的標簽,這樣不僅有違國際社會的要求,也不利于對其進行教育、感化和挽救。 我國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障研究起步晚,發(fā)展快,成就顯著,但是由于理論基礎薄弱而更加傾向于實踐推動型,因此發(fā)展中的不確定因素較多。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障機制對于我國法治建設和人權保障水平的提高至關重要,近年來,立法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更加重視,學界對這個問題的研究更加系統(tǒng)、深入。 本文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的范疇、發(fā)展歷程、不足與完善、國外經驗等方面入手,綜合分析,采取對策研究的方法進行探討,以期對我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關鍵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權利 特殊保護 完善
【學位授予單位】:山東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25.2;C913.5
【目錄】:
- 摘要8-9
- ABSTRACT9-10
- 前言10-13
- (一) 本文選題的來源10
- (二) 選題的研究現(xiàn)狀10-11
- (三) 選題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11-13
- 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的范疇釋義13-17
- (一)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權利體系13-14
- (二)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的特點14-17
-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的發(fā)展歷程17-24
- (一) 中國古代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思想17-18
- (二) 新中國成立后未成年犯罪前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發(fā)展18-24
- 三、我國目前未成年人權利保障機制存在的不足24-34
- (一) 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不完備24-25
- (二)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率過高25-26
- (三) 合適成年人在場制度存在缺陷26-28
- (四) 社會調查制度的困境28-29
- (五) 附條件不起訴的實施問題29-31
- (六)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審模式規(guī)定不清31-32
- (七)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難以落實32-34
- 四、國外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方面的經驗34-40
- (一) 法國教育優(yōu)先原則34-35
- (二) 美國少年法院35-37
- (三) 日本社區(qū)矯正制度37-40
- 五、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的思考40-50
- (一) 設立獨立的《未成年人刑法》40-41
- (二) 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率41-42
- (三) 完善合適成年人在場制度42-43
- (四) 規(guī)范社會調查制度43-44
- (五) 完善附條件不起訴制度44-46
- (六) 引入“圓桌審判”46-47
- (七) 落實犯罪記錄封存制度47-50
- 結語50-52
- 參考文獻52-56
- 致謝56-57
- 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情況表57
本文關鍵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權利保障機制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28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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