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阻卻性緊急避險的厘清與適用——以受虐婦女殺夫案為視角
發(fā)布時間:2025-03-20 01:34
目前我國司法實踐在處理受虐婦女殺夫案時直接進入量刑階段,忽視了適用出罪事由實現(xiàn)無罪的可能性。在此類案件中,雖然因不存在"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不能適用正當防衛(wèi),但針對危險引發(fā)者的防衛(wèi)行為則可以運用其他緊急權資源。受虐婦女因無法忍受家庭暴力而殺害丈夫的行為,構成防御性緊急避險。然而緊急避險的正當化根據(jù),不應采取功利主義的法益權衡說,而應采取社會團結義務說。即僅在理性人自愿負擔的社會團結義務的限度以內才能成立違法阻卻事由,因侵害生命的避險行為超出了社會團結義務的限度而無法得以正當化,但可能成立以無期待可能性為基礎的責任阻卻性緊急避險,這與我國《刑法》第21條的規(guī)定并不矛盾。
【文章頁數(shù)】:17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傳統(tǒng)解決思路之不足:違法性階層出罪之否定
(一)正當防衛(wèi)之否定
(二)違法阻卻性緊急避險之否定
1.正在發(fā)生的現(xiàn)實危險
2.避險行為的別無選擇性
3.利益衡量
(1)基于功利主義的判斷。
(2)基于社會團結義務的判斷。
三、解決路徑之分析:罪責階層出罪的可能性
(一)責任阻卻性緊急避險的理論根據(jù)
(二)受虐婦女殺夫案中責任阻卻性緊急避險的具體適用
(三)在受虐婦女殺夫案中適用“受虐婦女綜合征”的可能性
四、該解決路徑在中國的可行性:我國《刑法》第21條的教義學分析
(一)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緊急避險在階層體系中的定位
(二)我國刑法視野下期待可能性作為責任阻卻性緊急避險理論根據(jù)的恰當性
結 語
本文編號:4037174
【文章頁數(shù)】:17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傳統(tǒng)解決思路之不足:違法性階層出罪之否定
(一)正當防衛(wèi)之否定
(二)違法阻卻性緊急避險之否定
1.正在發(fā)生的現(xiàn)實危險
2.避險行為的別無選擇性
3.利益衡量
(1)基于功利主義的判斷。
(2)基于社會團結義務的判斷。
三、解決路徑之分析:罪責階層出罪的可能性
(一)責任阻卻性緊急避險的理論根據(jù)
(二)受虐婦女殺夫案中責任阻卻性緊急避險的具體適用
(三)在受虐婦女殺夫案中適用“受虐婦女綜合征”的可能性
四、該解決路徑在中國的可行性:我國《刑法》第21條的教義學分析
(一)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緊急避險在階層體系中的定位
(二)我國刑法視野下期待可能性作為責任阻卻性緊急避險理論根據(jù)的恰當性
結 語
本文編號:403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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