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本科教育與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沖突及協(xié)調——基于經濟法的視角
發(fā)布時間:2023-04-17 05:38
我國法學本科教育與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簡稱法考)在內容和評價機制等方面存在嚴重沖突,影響著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健康持續(xù)發(fā)展和高素質法律職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本文認為,借鑒法學本科教育經驗改革法考評價機制,以法考為導向改革法學本科教育,或可有效協(xié)調法學本科教育與法考的沖突。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一、法學本科教育與“法考”的沖突
1、內容的沖突
2、評價機制的沖突
第一,測試體系不同。
第二,測試方式不同。
第三,測試結果的評價不同。
二、法學本科教育與“法考”沖突的協(xié)調
1、借鑒法學本科教育經驗,改革“法考”評價機制
2、以“法考”為導向,改革法學本科教育內容
三、結論
本文編號:379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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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學本科教育與“法考”的沖突
1、內容的沖突
2、評價機制的沖突
第一,測試體系不同。
第二,測試方式不同。
第三,測試結果的評價不同。
二、法學本科教育與“法考”沖突的協(xié)調
1、借鑒法學本科教育經驗,改革“法考”評價機制
2、以“法考”為導向,改革法學本科教育內容
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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