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北平離婚訴訟理由探析
發(fā)布時間:2021-10-15 15:14
民國時期中國婚姻法制領域不斷進行現(xiàn)代化改革,其中最明顯的變化之一便是離婚法定理由的變遷。20世紀40年代北平259起離婚訴訟中原告的離婚理由就表明這種變遷確實極大影響了民眾的離婚訴訟行為,但原告對離婚理由的具體說明卻又體現(xiàn)了一種傳統(tǒng)婚姻觀念。這種矛盾尤其表現(xiàn)在女性婚姻生活中,新法律給了她們更多保護,但并不支持她們對婚姻最大的需求。
【文章來源】:北京檔案. 2020,(10)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法制改革下的法定離婚理由變遷
二、離婚理由的具體內容分析
三、結語:現(xiàn)代法律下的傳統(tǒng)婚姻觀
本文編號:3438185
【文章來源】:北京檔案. 2020,(10)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shù)】: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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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制改革下的法定離婚理由變遷
二、離婚理由的具體內容分析
三、結語:現(xiàn)代法律下的傳統(tǒng)婚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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