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初期民族歌劇表演藝術研究(1949-1966)
發(fā)布時間:2018-06-26 00:47
本文選題:民族歌劇 + 戲劇性。 參考:《南京藝術學院》2012年博士論文
【摘要】:歌劇在二十世紀初進入中國本土后,民族歌劇直到新中國初期(1949 1966)才真正具備了自己的品格,成為今天中國歌劇中最具群眾基礎和亮點的特殊類型。她在這段復雜的歷史時期仍然堅持了本土化的最高原則,但在自覺吸收戲曲表演精華和對西方戲劇有益經(jīng)驗的借鑒上卻有了更顯著的特征:形成了以民族唱法為中心、在唱與表中尋求平衡、在寫意與寫實中充分化合。具有經(jīng)典性、啟示性的民族歌劇選段和表導演范式大都出現(xiàn)在此時期,至今膾炙人口,其艱難探索既給后人留下了寶貴經(jīng)驗,也留下了諸多值得深究的問題。這即是筆者探求之目的。 本文以對新中國初期民族歌劇表演藝術的脈絡梳理為切入點,繼而以代表性表演藝術家的個案研究為所依,最后在理論建構上進行逐層解讀。 以《白毛女》為官方文本和法定前身的民族歌劇在此后的創(chuàng)演中堅持了民族導向性,,不懈探求,經(jīng)歷了《小二黑結婚》、《洪湖赤衛(wèi)隊》和《江姐》為積累期、繁榮期和高峰期三個階段。郭蘭英、王玉珍、萬馥香等先后出現(xiàn),隨即成為當時觀眾喜愛的對象。 針對上述不同藝術家的創(chuàng)作經(jīng)歷、體驗及相關評價,個案研究從觀演關系上進行逐一論述,側重探求其對歌劇人物性格和形象的塑造,從而挖掘和整理其各具特色的表演技法與藝術風格。 通過分析和總結可見,這時期民族歌劇在表演上的獨立審美品格扎根于民歌和戲曲等藝術的深厚土壤,來源的多樣性、包容性使之具有了較強的開放性和豐富性,正是這種滋養(yǎng)的不斷化合,才使其有了無窮的藝術魅力和時代特征。針對其特有的表演藝術理念,本文進行了相關的美學思考,如對民族性與時代感、人物性格的戲劇性表現(xiàn)、聲部分配及表演中相應的類型化和“女強男弱”等問題,則為最后要論述的主要內(nèi)容。 面對今天文化多元化的挑戰(zhàn),中國歌劇只有兼收并蓄才能不斷創(chuàng)新。如今深情回望建國初期民族歌劇這座“失樂園”,理性的反思將使我們在創(chuàng)作中更好地堅持人文關懷,而中國歌劇必將再一次贏得人民。是為本文之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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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06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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