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思敬法律思想和法律工作實踐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3-03-24 03:13
何思敬曾經被毛澤東稱為“中國一流的法學家”。但查閱知網等學術網站,卻發(fā)現學術界迄今沒有一篇研究何思敬法律思想及其法律工作實踐的論文。本文以何思敬的生平、法律工作實踐、著述為基礎,通過時代、社會背景的分析、文本解讀和思想內容的闡釋,研究何思敬法律思想的特點、貢獻和他的法律工作實踐的貢獻,總結他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工作實踐的作出貢獻、原因和不足之處,從而得出對今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啟示,彌補中國馬克主義法學史上的空白,豐富中國馬克主義法學的歷史。本文由引言、正文(第一部分至第四部分)和結束語構成。引言介紹了選題依據、研究價值和意義、研究方法、文獻綜述等內容。第一部分研究了何思敬的生平、法律工作實踐、成為馬克思主義法學家的原因以及他的法律思想的發(fā)展階段。何思敬的生平和法律工作實踐是研究他的法律思想的基礎,對其進行研究可以深入理解他的法律思想的發(fā)展階段、內容和特點以及貢獻。同時,可以知道他選擇成為馬克思主義法學家的原因。何思敬的生平和法律工作實踐按照時間可以劃分為:童年時期(1896-1911);留學日本時期(1911-1927);任教中山大學時期(1927-1938);延安工作時期(19...
【文章頁數】:7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選題依據
(二)研究價值與意義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與邏輯結構
(四)文獻綜述
一、何思敬生平和法律工作實踐考述及其法律思想的發(fā)展階段
(一)何思敬生平與法律工作實踐考述
1.童年時期(1896-1911)
2.留學日本時期(1911-1927)
3.任教中山大學時期(1927-1938)
4.延安工作時期(1938-1949)
5.新中國成立以后(1949-1968)
(二)何思敬成為馬克思主義法學家的原因
1.同情勞苦大眾
2.濃厚的家國情懷和追求真理的熱忱
3.憎恨政府和社會腐敗
(三)何思敬法律思想的發(fā)展階段
1.孕育階段(1916-1930)
2.形成階段(1930-1946)
3.發(fā)展階段(1946-1968)
二、何思敬法律思想的內容
(一)憲法學思想
1.憲法是保障人民利益的根本法
2.憲法記載的是人民所創(chuàng)造的歷史
3.憲法的核心問題是規(guī)定人民的權利
4.抗日救亡統一陣線是中國民主共和制的絕好機構
5.抗戰(zhàn)勝利后中國不應實行總統制,而應要實行議會內閣制
6.出版法應是民間出版事業(yè)的自由保障書
7.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公布,標志著中國新時代的開始
(二)法理學思想
1.權利根源于經濟關系
2.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
3.權利的實現應當與社會的發(fā)展階段相適應
(三)法學教育思想
1.法律是行動,學習法律要勇于實踐
2.要注重學習包括法學在內的理論原著
3.新中國需要重視培育法學人才
三、何思敬法律思想的特點
(一)堅持不懈地宣傳馬克思主義法學
1.揭示馬克主義法學具有鮮明的階級性
2.揭示馬克思主義法學堅持以人民為本位
3.堅持馬克主義法學的科學性和實踐性的統一
(二)揭露、批判國民黨反動統治和資產階級法學的不合理性
1.對國民黨政府的反共、消極抗日行為的批判
2.揭露蔣介石政府違背了孫中山的主權在民思想的行為
3.對資產階級舊法學思想的批判
(三)試圖將中國的法制由革命類型向建設類型轉變
1.何思敬法律思想是中國馬克思主義革命法學的一部分
2.試圖將中國馬克思主義法學由革命類型向建設類型轉變
四、何思敬法律思想的歷史貢獻和現實價值
(一)促進了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傳播
(二)促進了中國共產黨早期的理論建設
(三)促進了馬克思主義法學在中國傳播
(四)促進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建設
(五)促進了新中國憲法建設
(六)介紹、宣傳了馬克思恩格斯的教育思想
(七)促進了法學學科建設和法學人才的培養(yǎng)
結束語
參考文獻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后記
本文編號:3769328
【文章頁數】:7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選題依據
(二)研究價值與意義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與邏輯結構
(四)文獻綜述
一、何思敬生平和法律工作實踐考述及其法律思想的發(fā)展階段
(一)何思敬生平與法律工作實踐考述
1.童年時期(1896-1911)
2.留學日本時期(1911-1927)
3.任教中山大學時期(1927-1938)
4.延安工作時期(1938-1949)
5.新中國成立以后(1949-1968)
(二)何思敬成為馬克思主義法學家的原因
1.同情勞苦大眾
2.濃厚的家國情懷和追求真理的熱忱
3.憎恨政府和社會腐敗
(三)何思敬法律思想的發(fā)展階段
1.孕育階段(1916-1930)
2.形成階段(1930-1946)
3.發(fā)展階段(1946-1968)
二、何思敬法律思想的內容
(一)憲法學思想
1.憲法是保障人民利益的根本法
2.憲法記載的是人民所創(chuàng)造的歷史
3.憲法的核心問題是規(guī)定人民的權利
4.抗日救亡統一陣線是中國民主共和制的絕好機構
5.抗戰(zhàn)勝利后中國不應實行總統制,而應要實行議會內閣制
6.出版法應是民間出版事業(yè)的自由保障書
7.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公布,標志著中國新時代的開始
(二)法理學思想
1.權利根源于經濟關系
2.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
3.權利的實現應當與社會的發(fā)展階段相適應
(三)法學教育思想
1.法律是行動,學習法律要勇于實踐
2.要注重學習包括法學在內的理論原著
3.新中國需要重視培育法學人才
三、何思敬法律思想的特點
(一)堅持不懈地宣傳馬克思主義法學
1.揭示馬克主義法學具有鮮明的階級性
2.揭示馬克思主義法學堅持以人民為本位
3.堅持馬克主義法學的科學性和實踐性的統一
(二)揭露、批判國民黨反動統治和資產階級法學的不合理性
1.對國民黨政府的反共、消極抗日行為的批判
2.揭露蔣介石政府違背了孫中山的主權在民思想的行為
3.對資產階級舊法學思想的批判
(三)試圖將中國的法制由革命類型向建設類型轉變
1.何思敬法律思想是中國馬克思主義革命法學的一部分
2.試圖將中國馬克思主義法學由革命類型向建設類型轉變
四、何思敬法律思想的歷史貢獻和現實價值
(一)促進了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傳播
(二)促進了中國共產黨早期的理論建設
(三)促進了馬克思主義法學在中國傳播
(四)促進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建設
(五)促進了新中國憲法建設
(六)介紹、宣傳了馬克思恩格斯的教育思想
(七)促進了法學學科建設和法學人才的培養(yǎng)
結束語
參考文獻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后記
本文編號:376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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