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武案_我在深圳楊武事件中最想說的五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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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楊武事件觀察:誰讓懦弱的更懦弱,殘暴的更殘暴?
作者:三人的路
深圳楊武事件,我直觀感到的是一陣令人毛骨悚然的陰風,所以我寫了《這是中國男人最恥辱、最窩囊的一天》。但這一天來,圍繞楊武事件,諸多丑陋表演輪番上演,憐憫、反思等基本價值仍在被肆意踐踏,使人激憤,不吐不快,于是再說幾句。
第一、一個太監(jiān)不必指責另一個太監(jiān)。遇到弱勢群體飽受欺凌的時候,我們總有一些習慣性思維:第一,要是每個人都起來反抗,就不會有楊武事件的悲劇。第二,要用法律使楊武不再懦弱。其實,“每個人都……”這種句式的表達,我們知道,這是一種理想狀態(tài),現實中毫不可能,就如一味的法律依賴是靠不住的一樣。至于談到法律,難道現在法律條文還不夠豐富浩繁么?這個問一下每年參加律考的苦逼人就知道了。但在法律條文不被遵行的時候,有人指責楊武不是男人,那么難道指責的人自己就是男人了么?被閹割的何止楊武一人?一個太監(jiān),何必指責甚至取笑另一個太監(jiān)?
恰如網友所說,“當聯防隊員楊喜利踏進楊武家里的那一刻起,悲劇就已經不可避免了:他沒沖出去,被道德超人們罵為懦夫;他沖出去秒了施暴者,他就成了夏俊峰;如果他含恨在心之后血親復仇,他就成了楊佳;如果更深一步報復政府,他就成了錢明奇!彼,楊武那一個小時的屈辱隱忍,是在他自己的生活常識內做出的理性選擇,盡管這種理性看起來十分怯懦。但怯懦從哪里來?一個人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怯懦,也不可能一生下來就怯懦,恰如楊武;一個人不可能無緣無故的喪心病狂,也不可能一生下來就喪心病狂,恰如楊喜利。
第二、“個人行為”、“臨時工”的說法既無恥,也站不住腳。公共職務行為的習慣浸染中,善會傳染,惡也會傳染。并且這樣的浸染會內化到一個人的個性中去,對職務行為和個人行為之間公權力如何運用的邊界產生模糊感。這是生活常識,時時刻刻可以感知得到的。因而凡是參與行使、讓渡、購銷公權力的人,一旦違法亂紀本就該罪加一等。聯防隊員、城管、協警之類作為“二警察”,就是公權力讓渡下的畸形產物。不管他們何時、何地、何種程度的違法亂紀,都要慎言是什么是“個人行為”,更遑論祭出什么“臨時工”之類的荒謬開脫借口?
第三、一個人在正常的日常生活中,他本不必熟悉什么法律條文。一個人受到攻擊時,他會反抗,會還手。一個老太太摔倒了,路人會上去扶起來。這就是生活中的常情。法學家陳忠林曾說:“在日常生活中,普通老百姓不可能先學法律再根據法律規(guī)定來行動,只能根據父母、老師教的道理,根據社會人與人相處的基本規(guī)則來行動!币虼嗽诹挤ㄖ,必定是讓法律來適應常情,而不是相反。楊武當時面臨的情形,就是一種常情,它不是什么國際貿易,不是什么高科技,因而他不必熟悉什么法律條文,只需要根據自己的生活常識來反應、來處理即可,在正常的法律體系中一定錯不了。但結果是,他錯了。一個人受到攻擊時,他不敢還手;一個老太太摔倒了,路人不敢攙扶,那還有什么話好說?
第四、媒體缺乏性侵犯案件的采訪道德,甚于聯防隊員的獸性。面對隱私環(huán)節(jié)的咄咄逼人提問,因為記者知道楊武是一個懦弱的人,不敢拒絕任何人,當然包括記者最令人屈辱的提問、復述。一堆采訪話筒齊刷刷地指向楊武的妻子,這個瘦弱的女子臥病在床,纏著包扎帶的雙手蒙臉向隅而泣。面對楊武那一句“我是世界上最窩囊的丈夫”,報紙用粗標題說:“是的,你還好意思說!”輿論上對隱私細節(jié)、街區(qū)門牌號、當事人的無碼照片以及“通奸說”的炒作,讓楊武的妻子再一次選擇自殺……說得難聽一點,這不僅僅是一個關系新聞規(guī)范、采訪道德的問題,這是常情的墮落、人性的寡淡。在記者身上,在記者節(jié)那一天,我不敢想象,如果換一個場景、換一種身份,他是不是就成了聯防隊員楊喜利?
第五、這可能是一個拐點,這可能是一個深淵。楊武事件帶給人的心理沖擊,非常的難受、震顫,因此輿論層面更多的還是反思的聲音。眼下應該有所行動,首要的是以各種力所能及的手段關愛楊武一家,讓楊武這一家飽受欺凌的人,感受到這個社會里正義的、讓人不絕望的力量,重新站起來。包括如果楊喜利的親友再來騷擾、辱罵和威脅,應立即依法拘之,如果現場還有心存正義感的街坊、路人、網友和記者,也不妨鳴鼓而攻之。其次,對于楊喜利及其背后的聯防隊、街道辦、當地警方相關領導和責任人應嚴懲不貸,并舉一反三,開展整頓,還公權力的陽光運行于民。倘若不幸的是,這起碼的兩點都做不到,那么緊隨楊武事件的,就不是一個拐點,而是一個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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