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2014年公司法修訂的影響分析
關鍵詞:公司法,修訂,影響
一、修訂內(nèi)容概述
下面我們簡要介紹公司法修訂的內(nèi)容以及新舊公司法在內(nèi)容上的相關的不同之處,對于公司法的修訂來說,這次修訂總過對十二個條文進行了相關的修改,并且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內(nèi)容,首先就是對于注冊資本的登記來說,從實繳變成了認繳,并且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在注冊的時候的注冊資金的最低數(shù)目有所要求,但是之前規(guī)定的公司股東以及投資公司要在兩年以及五年之內(nèi)交完所有的注冊資金的規(guī)定則沒有了,對于只有一個人的有限責任公司來說,也不用一次全部交完所有的注冊資金,并且在公司的相關制度中加入股東要自行決定每個人認繳的相關金額以及如何進行出資和出資的相關時間。其次就是對于注冊資本進行登記來說,新的公司法的條件更加寬松,雖然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在注冊的時候的注冊資金的最低數(shù)目有所要求,并且以前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少的注冊資金分別是三萬元以及十萬元和五百萬元都沒有了,并且對于公司剛剛成立的時候的各個股東的第一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的相關比例也不再有所要求。最后就是對于登記的流程以及相關的文件更加的簡潔快速,并且在公司的登記流程中,沒有了相關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的規(guī)定當中的相關的出資金額以及實際所收的資金的相關事項,并且公司的第一次出資也不用通過有驗證資格的相關單位來對股東的出資進行專業(yè)的驗資,因此也不用提交相關的驗資的相關結果,綜上所說我們可知對公司進行成立的時候的相關的登記的流程以及事項以及相關文件都沒有以前那么復雜了。
三、針對新公司法的修訂的不足提出的相關的建設性的意見
四、結語
對于公司法的修訂來說,其受到了當前社會背景以及政治因素的影響非常大,并且要想更好的對公司法進行相關的修訂就不能僅僅只是通過理論上的研究以及形而上的思考來改善,而是應該通過相關的實踐來不斷積累經(jīng)驗,并且公司法是動態(tài)以及實踐和司法的,所以要想更好的對公司法的相關功能以及本質(zhì)和制度的結構有更深的了解的話就要用動靜結合以及理論和實踐并存的眼光來看待它,并且這次新的公司法的修訂的相關效果還沒有得到完全的顯現(xiàn),所以上述我們只是通過對公司法的相關背景以及內(nèi)容和意義來進行相關的分析并且在宏觀上提出相關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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