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文教育網(wǎng)-書名號的用法
書名號的形式為雙書名號"《》"和單書名號"〈 〉"。
書名、篇名、報紙名、刊物名等,用書名號標(biāo)示。
例如:a)《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
b)你讀過魯迅的《孔乙己》嗎?
c)他的文章在《人民日報》上發(fā)表了。
書名號里邊還要用書名號時,外面一層用雙書名號,里邊一層用單書名號。
例如:《〈中國工人〉發(fā)刊詞》發(fā)表于1940年2月7日。
但實際使用中,書名號已大大超出了這個范圍,電影名、電視劇名就常常用書名號,例如:
(l)有一次和宿舍的女生去看《羅馬假日》……(《南方周末》2004年4月7日22版)
(2)梁從誡直言:電視劇《人間四月天》是對歷史事實和文化精神的雙重歪曲。(《中華讀書報》2000年5月10日第5版標(biāo)題)
書名或篇名的簡稱或合稱也可以用書名號,因為它們也是書名篇名,在人們心目中,它們和全稱是等價的。例如:
(1)1996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biāo)準標(biāo)點符號用法》(筒稱《用法》)對此并無明確規(guī)定。(《語文建設(shè)》2000年第2期第15頁)
(2)娃娃今天要不要讀《四書》《五經(jīng)》(《家庭教育》2004年第三期)
此外,電視的欄目有時也用書名號,,例如:
經(jīng)濟頻道在已形成品牌效應(yīng)的《經(jīng)濟半小時》、《經(jīng)濟信息聯(lián)播》、《幸運52》、《開心辭典》、《對話》、《生活》等一大批名牌欄目,推出眾多各具特色的欄目。(〈〈人民日報〉〉)
本文編號:2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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