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人員公告
2014年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人員公告
事業(yè)單位招聘網2014年3月20日訊:根據《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市委、市政府批準的招聘計劃,2014年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16名。現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中共滁州市委組織部、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2014年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專業(yè)、職稱、技能等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年齡計算:30周歲以下,即1983年4月7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78年4月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
簡章發(fā)布地址:事業(yè)單位招聘網()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fā)布
招聘公告于2014年3月19日在滁州先鋒網、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7日—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地點在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新校區(qū)綜合大樓一樓大廳(滁州市豐樂大道2188號)。咨詢電話:0550-3854628。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執(zhí)業(yè)(職稱)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等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4年畢業(yè),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材料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4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聘用報批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我省統(tǒng)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guī)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2014年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本科生崗位和輔導員崗位的須參加筆試和面試,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緊缺專業(yè)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按2:1開考。報考除本科生崗位和輔導員崗位外的其他碩士研究生崗位如報名人數超過崗位招聘人數5:1比例的,須先進行筆試(須筆試崗位將于2014年4月16日前在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布),如不超過5:1的,則免于筆試全部直接進入面試。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17日工作時間到滁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新校區(qū)綜合大樓908室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本文編號:127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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