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治與德治的關系
發(fā)布時間:2024-02-23 09:47
基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即“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需要,對于法治與德治二者關系的深化認識,是十分必要的。法治與德治,在習慣上會被理解為“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將法治與德治中的“治”理解為“治理”這一動態(tài)上的意義。然而,在這種賦義下,產生的問題不容忽視:法治與法制在理解上的混淆以及傳統(tǒng)德治所造成的弊端。為此,需要對法治與德治中“治”在定義上進行多重探索,從而對法治與德治的概念進行重新界定:法治是他律環(huán)境下的秩序,而德治是在自律氛圍下形成的秩序,法治存在的他律環(huán)境與德治存在的自律氛圍同屬于社會秩序范疇;基于法治與德治的內涵,對法治與德治在價值上的正當性進行充分論證。基于這兩點,不難發(fā)現,法治與德治是并存的兩種秩序,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他律環(huán)境下的法治包含著某種自律性的認同,自律氛圍下的德治亦包含著某種他律性的示范。為了更好地完善法治與德治二者的并存狀態(tài),需要對法治與德治本身的完善為追求,并以此進一步地追求二者的統(tǒng)一。
【文章頁數】:5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法治與德治的概念
(一)法治的概念
(二)德治的概念
二、法治與德治關系的歷史沿革
(一)傳統(tǒng)德治時期
1.中國:“德主刑輔”的傳統(tǒng)
2.西方:“理想國”的烏托邦主義與“萬流歸宗”的政教合一
(二)德治向法制過渡的歷史動因
1.經濟因素
2.政治因素
(三)法治與德治的二元并存
1.法制社會向法治社會的過渡
2.傳統(tǒng)德治社會向當代德治社會的過渡
三、法治與德治關系的應然形態(tài)
(一)對立的主張
1.相斥論
2.并存論
(二)應然狀態(tài);并存共治
四、法治與德治并存的根據
(一)法治與德治的價值正當性
1.法治的價值正當性
2.德治的價值正當性
(二)法治與德治調整領域的相對獨立性
1.法治的調整領域
2.德治的調整領域
(三)法治與德治的辯證包容
1.他律中的自律
2.自律氛圍下的他律性因素
五、法治與德治并存狀態(tài)的完善路徑
(一)對法治的完善
1.法治秩序中公民意志的合理選擇及理性表達
2.法治秩序的正當實現
3.法治秩序的底線維護
(二)對德治的完善
1.道德認同與道德選擇的特性
2.充分包容自主多元的道德認同與道德選擇的做法
(三)法治與德治的并存共治
1.他律環(huán)境下自律性的發(fā)揮
2.自律氛圍下他律性的發(fā)揮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907410
【文章頁數】:5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法治與德治的概念
(一)法治的概念
(二)德治的概念
二、法治與德治關系的歷史沿革
(一)傳統(tǒng)德治時期
1.中國:“德主刑輔”的傳統(tǒng)
2.西方:“理想國”的烏托邦主義與“萬流歸宗”的政教合一
(二)德治向法制過渡的歷史動因
1.經濟因素
2.政治因素
(三)法治與德治的二元并存
1.法制社會向法治社會的過渡
2.傳統(tǒng)德治社會向當代德治社會的過渡
三、法治與德治關系的應然形態(tài)
(一)對立的主張
1.相斥論
2.并存論
(二)應然狀態(tài);并存共治
四、法治與德治并存的根據
(一)法治與德治的價值正當性
1.法治的價值正當性
2.德治的價值正當性
(二)法治與德治調整領域的相對獨立性
1.法治的調整領域
2.德治的調整領域
(三)法治與德治的辯證包容
1.他律中的自律
2.自律氛圍下的他律性因素
五、法治與德治并存狀態(tài)的完善路徑
(一)對法治的完善
1.法治秩序中公民意志的合理選擇及理性表達
2.法治秩序的正當實現
3.法治秩序的底線維護
(二)對德治的完善
1.道德認同與道德選擇的特性
2.充分包容自主多元的道德認同與道德選擇的做法
(三)法治與德治的并存共治
1.他律環(huán)境下自律性的發(fā)揮
2.自律氛圍下他律性的發(fā)揮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90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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