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城市政治體制與權(quán)力空間的演變(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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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城市政治體制與權(quán)力空間的演變(1000—1600) 投稿:余倻值
城市的勃興與發(fā)展是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的重要現(xiàn)象,城市不僅在規(guī)模和數(shù)量上超過以往,而且經(jīng)歷了劇烈的政治制度實驗。起初,許多城市成為自治的城市共和國,但從13世紀中后期到15世紀中期,這些城市共和國大都演變?yōu)檎螐娙?signore)控制的世…
只要一提起西歐中世紀早期的歷史,一定會令人想到那位皈依基督教,為法蘭克國家奠定基礎的克洛維一世,以及統(tǒng)一了西歐大部分地區(qū)并重建“羅馬帝國”的查理大帝。的的確確,法蘭克王(帝)國的歷史是中世紀史學人無法回避的研究對象,因為法蘭克人在西歐中世紀早期的歷史…
希羅多德在《歷史》中多次援引神諭①,這些神諭往往與其所述的本族或異族的諸多過往故事密不可分,這就給讀者和研究者提出了問題:神諭在他的敘事中起到怎樣的作用?更為深層的問題是,融合神諭的敘事是否可以稱之為“真實的”或“歷史的”?學者們從不同角度作出闡釋。…
作者:劉耀春
中國社會科學 2013年07期
城市的勃興與發(fā)展是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的重要現(xiàn)象,城市不僅在規(guī)模和數(shù)量上超過以往,而且經(jīng)歷了劇烈的政治制度實驗。起初,許多城市成為自治的城市共和國,但從13世紀中后期到15世紀中期,這些城市共和國大都演變?yōu)檎螐娙?signore)控制的世襲統(tǒng)治,史學家稱之為“領主制”(signoria)。城市共和國向城市領主制的過渡是兩個世紀以來歐美史學家研究的重點領域,本文試從權(quán)力空間的建構(gòu)及轉(zhuǎn)變,剖析城市政治體制演變的軌跡及其復雜面相。 一、城市政治體制的演變:從共和制到領主制 (一)從主教城市到城市公社 隨著羅馬帝國的崩潰,羅馬的城市文明迅速衰落。在中世紀早期的意大利,許多城市淪為廢墟,延續(xù)下來的城市也出現(xiàn)“城市鄉(xiāng)村化”,人口急劇萎縮,城區(qū)出現(xiàn)花園、耕地或牧場。①教會幾乎成為穩(wěn)定社會秩序的唯一力量。地方的高級教士,如主教不但擁有精神權(quán)力,而且擁有世俗權(quán)力,城市成為行政和教區(qū)中心。②城市的統(tǒng)治權(quán)往往由神圣羅馬皇帝授予當?shù)刂鹘蹋芍鹘檀砘实坌惺诡I主權(quán),③因此歷史學家將中世紀早期的意大利城市稱為“主教城市”。④ 從11世紀起,隨著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發(fā)展、人口的增加和商業(yè)活動的擴張,在意大利海濱地區(qū)及中北部興起了許多繁榮的工商業(yè)城市,如阿馬爾菲、比薩、熱那亞、威尼斯、米蘭、帕維亞、帕多瓦、佛羅倫薩、錫耶納等。許多城市變成了自治的政治共同體,時人稱其為comune。Comune一詞源于拉丁語civitas,英文一般譯為“城市共和國”(city-republic)、“城邦”(city-state)或“自治城市”(autonomous municipality)。城市公社是自由公民而非臣民的聯(lián)合體,城市公社的最高統(tǒng)治者由“公民”(有選舉權(quán)的男子)推選,公民生活在自己制訂的法律和章程之下。城市公社的起源非常復雜,并非突然產(chǎn)生,而是經(jīng)歷了緩慢成長的過程。⑤英國史學家沃利(D.Waley)認為,大多數(shù)意大利城市公社是在1050—1150年逐漸發(fā)展起來的,其形成有三個重要標志:(1)出現(xiàn)代表市民的穩(wěn)定的執(zhí)行機構(gòu)。市民選擇“賢人”(boni homines)即“貴族”擔任執(zhí)政官。(2)城市權(quán)威取代了主教或其他權(quán)威的司法裁判權(quán)。(3)獲得城市以外的權(quán)力和發(fā)展與其他城市自治體的關系。⑥ 在城市公社成長的過程中,為了爭取和捍衛(wèi)自治權(quán)利,城市居民與最高封建領主展開了斗爭。意大利半島北部和中部通常被稱為“意大利王國”,自962年奧托一世加冕以來,一直是神圣羅馬帝國的一部分。到12世紀中期,意大利城市的富庶引起神圣羅馬皇帝弗雷德里克一世的覬覦。1154—1183年,他六次率軍入侵意大利,企圖迫使這些城市承認“帝國權(quán)力”,即任命官員和征稅的權(quán)力。⑦不愿俯首稱臣的倫巴底城市結(jié)成“倫巴底同盟”奮起反抗,最終迫使弗雷德里克一世簽署《康斯坦茨和約》。根據(jù)和約,皇帝正式承認倫巴底城市的自治權(quán),允許他們自由選舉執(zhí)政官,管轄其轄地和制定自己的法律。⑧在爭取自治的過程中,城市常常標舉“自由”的口號,該口號起初強調(diào)的是城市不受外來勢力主宰的獨立和自主,⑨后來逐漸具有了堅持共和制度,反對內(nèi)部獨裁之意。到13、14世紀,羅馬教皇與神圣羅馬皇帝的權(quán)力角逐也使許多城市借機擴大了自治權(quán)。⑩ 弗萊幸的奧托曾經(jīng)隨同弗雷德里克一世遠征意大利,他在《弗雷德里克皇帝傳》中這樣描繪倫巴底城市: 在管理城市和維護他們的共和國的過程中,他們效仿了古羅馬人的智慧。最后他們熱愛自由,因此,為避免濫用權(quán)力,他們是由執(zhí)政官而非指揮官的意志統(tǒng)治的。他們中有三個等級:騎士、小貴族和平民百姓。(11)為了抑制傲慢,執(zhí)政官不是從某一個而是從上述三個等級中挑選出來。為了防止他們覬覦權(quán)力,他們每年被輪換一次。因此,整個地區(qū)被城市分割,每個城市都要求其主教生活在城市中,城市周圍地區(qū)的貴族和強人也無不承認城市的權(quán)威。(12) 奧托的描述有些夸大其詞,但他敏銳地觀察到城市公社早期的執(zhí)政官制度(consolato)。執(zhí)政官由公民選舉產(chǎn)生,其人數(shù)在各個城市不盡相同,通常是在4—12人之間。(13)城市公社早期,土地貴族在城市中勢力很大,執(zhí)政官往往從他們中產(chǎn)生。由于貴族中派系林立,沖突頻繁,多頭的執(zhí)政官制度往往不能應對復雜動蕩的政治局勢,有一些城市從臨近城市引入一位最高行政官員,即“督政官”(podestà),希望他能在各派沖突中保持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場。1190年,一位熱那亞編年史家描述了該城從執(zhí)政官制度向督政官制度的過渡:“由于希望擔任城市公社(comune)的執(zhí)政官的許多人相互嫉妒,在城里產(chǎn)生了內(nèi)訌、仇恨的陰謀和分裂。因此,本城的智者(sapientes)和委員們召開會議,決定從下一年開始結(jié)束本城的執(zhí)政官任期,并幾乎一致同意:他們需要一個督政官!(14) 到13世紀早期,督政官制度已非常普遍。(15)在督政官制時期,土地貴族的勢力依舊強大。這些當時人所說的“豪門”(grandi)或“豪強”(magnati)結(jié)成“族親聯(lián)盟”(consorteria)或“宗族”(alberghi),(16)他們還豢養(yǎng)家丁,甚至擁有私人武裝和監(jiān)獄!昂篱T”之間血親復仇之風盛行,致使城市生活暴力頻仍,加劇了社會動蕩。城市中林立的碉樓就是這些“豪門”勢力及其斗爭的生動體現(xiàn)。碉樓是大家族自衛(wèi)和打擊對手的據(jù)點,碉樓多用磚石修建,有時高達幾十米,堪稱中世紀的摩天大樓,佛羅倫薩最高的碉樓為75米,而波洛尼亞的阿西內(nèi)拉碉樓高達97米。1180年,佛羅倫薩有100多座碉樓,(17)13世紀錫耶納的碉樓多達56座。(18)高聳林立的碉樓構(gòu)成了這一時期意大利城市最顯著的景觀特征。 在督政官制時期,城市貴族和平民階層的對抗也很尖銳。從12世紀到14世紀中期,隨著城市經(jīng)濟的繁榮,大量新移民涌入城市。他們主要從事各種工商業(yè)活動,其中一些人積累了大量財富。這些人不甘心被排除在政治權(quán)力之外,他們按照行業(yè)組成“行會”并以此為單位凝聚政治力量。為了與貴族的“族親聯(lián)盟”進行斗爭,行會組織起自己的武裝團體。他們征募城市近郊的平民組成民兵,當時文獻稱之為“步兵”(pedites)。平民武裝團體的首領通常被稱為“平民隊長”,但是,事實上,“平民隊長”并非來自平民階層,而常常是本城或附近的鄉(xiāng)村貴族。行會及其控制的民兵一起捍衛(wèi)他們的共同利益,構(gòu)成了城市公社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19) 在許多城市,平民成功地推翻了土地貴族的督政官制度,建立了由工商業(yè)精英主宰的政權(quán),史學家將這種政治體制稱為“平民制”(popolo)或“平民公社”。1200—1260年,意大利大多數(shù)城市都確立了“平民制”,據(jù)美國史學家馬丁內(nèi)斯統(tǒng)計,,在此期間約有12個城市建立了平民政權(quán),依照時間順序,分別是:盧卡(1197—1203)、皮亞琴察(1222)、羅迪(1224)、維羅納(1227)、波洛尼亞(1228—1231)、貝爾加莫(1230)、錫耶納(1233)、皮斯托亞(1237)、帕爾馬(1244)、佛羅倫薩(1244)、熱那亞(1257)。(20) 平民政權(quán)在三個方面突破了舊體制:(1)打破了土地貴族對政治權(quán)力的壟斷,平民獲得了參政權(quán)。“平民制”時期,城市的權(quán)力分配出現(xiàn)重大變化,在城市共和國早期,掌握權(quán)力者有200—300人,在平民制時期則增至數(shù)千人。比如在1270年的克雷莫納,有資格參與政府的人有7000—8000人,而當時城市的居民一般不超過5萬人,因而參政人數(shù)的比例是相當高的。(21)從這個方面說,“平民制”時期是城市共和國最“民主化”的時期。平民通常以行會為單位參與政治生活,政府的權(quán)力掌握在各個行會推舉的“首領”(priore)或“元老”(anziani)手里,他們構(gòu)成了城市的政治精英。(2)推行更平等的稅收制度。貴族和教會享有的免稅特權(quán)被廢除,新稅收制度是征收以財產(chǎn)為基礎的直接稅而非過去以貨物為基礎的間接稅。(3)打擊土地貴族的勢力,重建法律和秩序。平民政權(quán)努力遏制貴族團體制造的混亂和沖突,比如限制血親復仇、攜帶武器以及建碉樓等。(22)平民政府還通過反貴族法令打擊貴族勢力,其中尤以佛羅倫薩最為徹底。1293年,佛羅倫薩平民政權(quán)制訂《正義法規(guī)》,嚴格限制豪強的勢力,這通常被視為佛羅倫薩平民反抗“豪強”的勝利。一些史學家將此種現(xiàn)象描繪為“資產(chǎn)階級對封建土地貴族的勝利”。這種說法過于簡單化。事實上,土地貴族雖然遭受挫折和限制,但他們在城市里的勢力從未被根除,(23)平民的勝利充其量只是分享了政治權(quán)力。 當時也有文獻將“平民制”稱為“民主制”,但與基于普選權(quán)的現(xiàn)代民主制有本質(zhì)差異。當時所謂的“民主”自始至終只是少數(shù)有產(chǎn)者的民主。擁有公民權(quán)和能夠參與政府的人僅限于擁有一定財產(chǎn)和地位的人,特別是具有行會成員資格的市民,即當時文獻中所說的“富豪”(popolani grassi)。(24)平民的下層,即當時人所說的“小民”(popolo minuto)和從鄉(xiāng)村移入城市的普通勞工則完全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許多城市名義上是“民主共和制”,實質(zhì)上是工商業(yè)巨頭操控下的寡頭制,錫耶納的“九人政權(quán)”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文藝復興時期的熱那亞也一直掌握在大家族手中。平民上層(“富豪”)獲得政治權(quán)力后,往往深受舊貴族生活方式和價值觀的影響,并逐漸與舊貴族融合,形成新的城市顯貴階層。(25)因此,我們必須批判地看待19世紀自由派史學家對這一時期“城市自由”或“民主”的溢美之詞,也要避免將中世紀的城市共和制與近代議會民主制混為一談。 (二)城市共和制的危機與領主制的興起 大多數(shù)城市平民政權(quán)都不穩(wěn)定,維持的時間也不長。約從13世紀中后期開始,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國紛紛演變?yōu)槟硞家族的世襲統(tǒng)治,史學家把這一過程描繪為“從城市公社到君主國或領主國”。這些城市的統(tǒng)治者在當時被稱為“領主”(signore),其統(tǒng)治被稱為“領主制”(a signoria)、“暴君制”(a tiranno)或“君主制”(principato)。(26)自19世紀晚期以來,英語學界的學者習慣上把signore譯為“暴君”(tyrants/despots),并把“領主制”(signoria)譯為“暴君制”或“君主制”。但近年來,這一譯法遭到史學家的質(zhì)疑,認為其感情色彩太濃。(27)筆者采用較為中性的譯法,將signore和signoria分別譯為“領主”和“領主制”。不管如何稱謂這種政權(quán),其實質(zhì)是一個政治強人控制城市政權(quán)并行使權(quán)力的家族世襲制。 領主興起的原因很復雜,不過大多數(shù)史學家都同意,領主的興起首先是封建勢力及封建價值延續(xù)的結(jié)果。在城市共和國時期,土地貴族的勢力一直很大。雖然平民政權(quán)通過《正義法規(guī)》之類的“階級立法”暫時約束和壓制了舊貴族的勢力,但并未將其根除。(28)在工商業(yè)不發(fā)達的城市,平民政權(quán)尤其脆弱,如費拉拉、維羅納、曼托瓦、特雷維索、科莫、羅迪和羅馬涅地區(qū)的城鎮(zhèn)。這些城市的工商業(yè)遠不及周圍鄉(xiāng)村地區(qū)的農(nóng)業(yè)經(jīng)濟重要,因而城市也受制于周圍的土地貴族。(29)比如,費拉拉附近的土地貴族埃斯特家族就在當?shù)刭F族的支持下奪取費拉拉的統(tǒng)治權(quán),率先建立了領主制。(30)其次,領主的興起也與城市內(nèi)部的派系斗爭密切相關。在整個城市共和國時期,派系沖突綿延不絕,宗族沖突、階級沖突和黨派沖突使城市政治生活極為動蕩。由于城市政治生活缺乏足夠的政治共識,城市內(nèi)部的凝聚力和整合度很低,(31)這就為政治強人的崛起提供了有利條件。政治強人最初通常都是作為某個黨派或派系的首領在政府機構(gòu)中擔任職位,如督政官、平民隊長、衛(wèi)隊長、行會首領等,(32)在發(fā)生經(jīng)濟困難、內(nèi)部沖突以及戰(zhàn)爭威脅等情況下,城市往往會授予他們特殊權(quán)力以應對危機,(33)而他們則努力因勢利導,將權(quán)力私有化和世襲化。 自13世紀中后期開始,意大利北部地區(qū)的城市陸續(xù)被政治強人控制。埃斯特家族控制了費拉拉(1264),波納科爾西家族(1273—1328)和貢扎加家族(1328)先后控制了曼托瓦,德拉·斯卡拉家族(或斯卡利吉埃里家族,1277—1387)控制了維羅納,德拉·托雷家族(1259—1277)和維斯孔蒂家族(1277—1447)先后控制了米蘭,卡米內(nèi)西家族控制了特雷維索(1283)。到14世紀,已有超過半數(shù)的城市公社處于領主的統(tǒng)治之下,(34)無怪乎這一時期的杰出詩人和政治家但丁哀嘆“意大利的城市里充滿了暴君”。(35) 領主取得城市政權(quán)后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如何使其統(tǒng)治合法化。他們通常的做法是一方面操縱城市公社代表大會通過法案,使他們成為“終身領主”、“終身隊長”或“終身督政官”等,并授予其包括權(quán)力世襲在內(nèi)的一系列特權(quán);另一方面設法從原來的最高封建領主,即神圣羅馬皇帝或教皇那里取得代理人(vicar)頭銜,進而爭取更正式的授職,如公爵或侯爵等,將代理人制轉(zhuǎn)變成具有合法性的世襲領主制。(36)隨著時間的推移,領主統(tǒng)治無論名義上或事實上都逐漸“王朝化”,演變?yōu)槊逼鋵嵉摹熬髦啤薄?/p> 在托斯卡納,許多城市雖然維持了共和體制,但也經(jīng)歷了短暫的領主統(tǒng)治,例如雅典公爵沃爾特在佛羅倫薩(1342—1343),烏古喬內(nèi)·德拉·法焦拉在比薩(1314—1316),卡斯特魯喬在盧卡(1315—1328),塔爾拉蒂主教在阿雷佐的短暫領主統(tǒng)治。(37)在這些城市,雖然共和體制得以延續(xù),但民主共和色彩日趨微弱,寡頭制傾向日益明顯,(38)“九人政權(quán)”時期(1287—1355)的錫耶納、1378—1434年的佛羅倫薩以及16世紀的熱那亞共和國,莫不如此。1378年佛羅倫薩梳毛工人反叛之后,佛羅倫薩演變?yōu)榉忾]和保守的“寡頭制”,由少數(shù)大家族控制。(39)1434年以后,雖然佛羅倫薩仍保留了共和制的外衣,但實質(zhì)上已經(jīng)成為美第奇家族統(tǒng)治的隱蔽領主制。在威尼斯,1297年頒布的“封閉令”標志著威尼斯貴族政體的正式確立,貴族階層僅限于約200個家族,只有這一階層的成年男子才有參政資格,威尼斯由此變成一個封閉的工商業(yè)貴族階層統(tǒng)治的寡頭制共和國。從中世紀晚期到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政治發(fā)展的總體趨勢是城市共和國衰落和領主制興起,政治史家通常稱之為“領主或君主的時代”。(40) 二、權(quán)力空間的轉(zhuǎn)變:從主教宮、市政廳到城堡 不同的政權(quán)往往致力于營造屬于自己的權(quán)力空間。權(quán)力空間,即政權(quán)擁有者實施統(tǒng)治的據(jù)點和處理政務的場所,是以建筑形式呈現(xiàn)的一種政治文化,權(quán)力空間的營造既有助于政治權(quán)力的確立和鞏固,也是展示權(quán)力的舞臺和證明其合法性的手段。從中世紀晚期到文藝復興時期,隨著意大利城市的政權(quán)更替和體制演變,權(quán)力空間也相應地不斷發(fā)生轉(zhuǎn)變,其過程可簡單概括為從主教宮轉(zhuǎn)變?yōu)槌鞘泄埠蛧氖姓䦶d,再從市政廳轉(zhuǎn)變?yōu)轭I主的城堡—宮殿綜合體。 (一)從主教宮到市政廳 如前所述,中世紀早期,意大利城市的統(tǒng)治權(quán)掌握在主教手中,這一政治現(xiàn)實在城市空間里的反映就是主教宮。主教宮邸是城市中規(guī)模最大的建筑,體現(xiàn)著主教對城市至高無上的權(quán)威。主教的寓所最初被稱為“房子”(domus)或“主教宅”(episcopium),(41)從11世紀中期開始,主教開始稱其寓所為“宮邸”(palatium)。稱謂的變化與當時的政治現(xiàn)實有密切關系,特別是主教與正在形成的城市公社對城市統(tǒng)治權(quán)的爭奪!皩m邸”一詞源自羅馬的帕拉丁山(Palatine),帕拉丁山是羅馬帝國的心臟和政治權(quán)力所在地,因此在拉丁語里“宮邸”具有政治權(quán)力所在地的含義。中世紀早期,主教名義上代替神圣羅馬帝國皇帝行使著管理城市的權(quán)力,但隨著城市經(jīng)濟實力的增強,城市世俗精英開始挑戰(zhàn)主教的權(quán)威,爭奪城市的統(tǒng)治權(quán)。在這種情形下,主教開始刻意將其寓所稱為“宮邸”,有些主教甚至把他們的寓所稱為“城市的宮殿”,以此宣示他們對城市的權(quán)威。 11世紀中期以后,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挑戰(zhàn)主教的權(quán)威,《康斯坦茨和約》簽訂后,主教的統(tǒng)治權(quán)進一步被削弱。隨著世俗精英權(quán)力的增長,在主教宮邸之外出現(xiàn)了一種新型的世俗公共建筑,即“公社宮”。在城市公社早期,城市政府并沒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政府委員會通常租借議事和辦公場所,如主教堂、教堂或修道院、主教宮或是某個私人宅第。隨著城市的發(fā)展,公共事務日趨繁雜,城市政府開始建造專門的議事和辦公場所。早期的政府建筑小而簡陋,在當時的文獻中被稱為“房子”,后來建筑規(guī)模日益擴大,名稱也逐漸改為“宮”,(42)即“公社宮”。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公社宮”大都是在城市統(tǒng)治權(quán)從主教轉(zhuǎn)向城市公社時出現(xiàn)的。因此,“公社宮”體現(xiàn)了城市公社的日益發(fā)展和鞏固。最早的“公社宮”在形制上與主教宮頗為相似,新興的世俗統(tǒng)治階層刻意以此挑戰(zhàn)主教的權(quán)威并企圖取而代之。(43) 從時間上說,市政廳最早于12世紀末13世紀初出現(xiàn)在意大利北部的倫巴底地區(qū),布雷西亞(1187)、維羅納(1193)、貝爾加莫(約1200)的市政廳是最早的政府建筑。隨后,克雷莫納(1206)、科莫(1215)、米蘭(1228—1233)、皮亞琴察(1280)也先后建立了市政廳,(44)其中,米蘭的“正義宮”和皮亞琴察的“公社宮”可說是倫巴底地區(qū)早期市政廳的典范。 從城市空間布局上看,倫巴底地區(qū)的早期市政廳往往毗鄰宗教中心而建。雖然市政廳試圖從宗教空間中分離出來,但分離并不徹底,政治中心與宗教中心往往融為一個建筑整體。倫巴底地區(qū)的早期市政廳通常集立法、行政與司法功能于一身,是城市名副其實的權(quán)力中心。這些市政廳在建筑形制上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底層有一個用于公共聚會的長廊或門廊;第二層有一個政府委員會開會的大廳以及一個供督政官或其他市民領袖發(fā)表演說的陽臺;一個鐘樓;市政廳前面有一個廣場。(45) 托斯卡納地區(qū)的市政廳出現(xiàn)稍晚。這里最早的市政廳可能是沃爾泰拉的“行政官員宮”,該市政廳1208年動工,1250年竣工。這座政府建筑具有軍事要塞式的森嚴外觀,底層是封閉的,沒有開放式拱廊,頂層有垛口。沃爾泰拉的市政廳對后來佛羅倫薩的“督政官宮”和“長老會議宮”都有深刻影響。(46)托斯卡納地區(qū)最宏偉的市政廳出現(xiàn)在錫耶納和佛羅倫薩,這是托斯卡納地區(qū)最強大和繁榮的兩個城市。錫耶納市政廳建成于“九人政府”(I Signori Nove)時期。那時,錫耶納經(jīng)濟空前繁榮,工商業(yè)巨頭組成的“九人政府”決定建造一座宏大的市政府大樓以顯示其權(quán)力和錫耶納的富庶與強大。(47)市政廳主體修建于1297—1314年,1344年鐘塔的完工標志著市政廳的最后落成。錫耶納人稱這座政府大樓為“公共宮”(Palazzo Pubblico)!肮矊m”底部用石頭建造,其余部分則使用紅磚。為與佛羅倫薩城競爭,錫耶納人刻意使鐘塔的高度超過佛羅倫薩市政府大樓的鐘塔。“公共宮”的巍峨、美麗及高聳的鐘塔使許多城市的市政廳黯然失色。市政廳前面有一個扇形廣場(Campo),九條線從市政廳輻射而出,象征“九人政府”!熬湃苏边規(guī)定廣場周圍的房屋都必須朝向市政廳廣場,外立面和窗戶的風格也必須與市政廳的風格保持一致。(48)空間規(guī)劃上的整齊劃一顯示了對集中統(tǒng)一的政治權(quán)力的野心,以市政廳為核心的錫耶納政府建筑明確宣示了“九人政府”的權(quán)威。 佛羅倫薩市政廳始建于“第一平民政權(quán)”時期,時人稱為“平民隊長宮”。佛羅倫薩編年史家維拉尼指出,建造這座政府大樓是“為了顯示平民的力量”。(49)1260年,佛羅倫薩在與錫耶納的蒙塔佩爾蒂戰(zhàn)役失敗后回歸保守的督政官制,“平民隊長宮”遂改稱“督政官宮”。(50)1282年,佛羅倫薩進入“第二平民政權(quán)”時期,經(jīng)濟繁榮和人口增長皆達到頂峰。佛羅倫薩人的自豪感也與日俱增,1300年,維拉尼自豪地宣稱欣欣向榮的佛羅倫薩成了一個“新羅馬”。錫耶納興建新市政廳的舉動極大地刺激了佛羅倫薩人,于是佛羅倫薩政府決定修建一座新市政廳與錫耶納競爭。除了市民自豪感以及與錫耶納的競爭外,佛羅倫薩新市政廳的規(guī)劃和建設還具有深刻的政治意圖。當時執(zhí)掌佛羅倫薩政權(quán)的是歸爾夫派(教皇黨),他們決定拆除吉伯林派(皇帝黨)的烏貝爾蒂家族府邸并在此處修建新的市政府大樓,此舉既能徹底鏟除政敵的根基,又炫耀了歸爾夫派的勝利。1299年,新市政廳動工,由建筑師阿諾爾佛·迪·康比奧設計和建造。1314年,新市政廳基本建成,時人稱為“公共宮”或“平民宮”。1378年“梳毛工人”騷亂之后,該市政廳更名為“長老會議宮”。 新市政廳繼承了老市政廳的一些特點,比如都有粗石立面和城堡式的軍事防御色彩。但新市政廳的宏偉壯觀遠遠超過了老市政廳,使所有私人宮邸相形見絀,以此宣示了新政權(quán)的公共權(quán)威。15世紀早期,人文學者布魯尼指出:“這座精美建筑的外觀宣示了其建造意圖。正如在一支龐大艦隊中你很容易辨認出統(tǒng)領其他艦長和艦船的艦隊司令的旗艦,在佛羅倫薩,每個人都能立即意識到,這座宮殿如此龐大,必能容納管理國家的所有官員。事實上,它被設計得如此壯觀,看起來是這樣巍峨,使周圍的建筑皆臣服于它,其高度也遠遠超過了私人宅第!(51)政府還下令拆除“長老會議宮”周圍的一些建筑,建成一處開闊的市政廳廣場。(52)該廣場既是佛羅倫薩公共生活的重要場所,也是發(fā)生騷亂時軍隊迅速集結(jié)之地。 總的來說,托斯卡納地區(qū)的市政廳具有以下顯著特征:堡壘式外觀,窗戶較少且小,頂層有垛口及高聳的鐘塔。(53)在平民政權(quán)時期,市政廳的建設致力于規(guī)模的宏大,務求在規(guī)模上壓倒所有顯貴府邸,市政廳鐘樓的高度也刻意超過豪門顯貴的碉樓,以此確保并展示平民政府對城市顯貴的權(quán)威。 在意大利中部的翁布里亞地區(qū),最重要的市政廳出現(xiàn)在佩魯加,該城是這一地區(qū)唯一的工商業(yè)城市。13世紀,佩魯加的工商業(yè)繁榮發(fā)展,行會力量不斷增強,該城遂逐漸演變?yōu)樾袝殉值墓埠蛧?260—1303年為其“平民政府”的鼎盛時期,(54)“行政官員宮”正是這一時期建成的(1293—1297)。(55)佩魯加市政廳整體呈矩形,共三層,頂層有垛口。其外立面有哥特風格的窗戶,底層有一個羅曼式拱廊。市政廳朝向“大噴泉”的一側(cè)建有一個外部臺階,公民們可由此方便地進入市政廳內(nèi)的大議事廳;市政廳的中央還有一座低矮的鐘樓。 翁布里亞地區(qū)的市政廳多混合了羅曼式和哥特式風格,除佩魯加“行政官員宮”外,古比奧的“執(zhí)政官宮”以及奧爾維耶托和托迪的“平民隊長宮”都是如此。(56)與托斯卡納地區(qū)外觀森嚴,具有強烈軍事防御色彩的市政廳相比,翁布里亞地區(qū)的市政廳較為開放,除防御性考慮,也注重建筑外觀的優(yōu)雅與空間使用的便利。 1172—1219年,帕多瓦市修建了“正義宮”,是威內(nèi)托地區(qū)最早的市政廳!罢x宮”最初的平面設計是不規(guī)則的四邊形,共兩層,每層正面各有一個拱廊,正面左右兩端分別有一個露天臺階直通中央大廳!罢x宮”既是帕多瓦的行政和司法中心,也是經(jīng)濟中心,其南北兩側(cè)分別有一個“水果廣場”和一個“蔬菜廣場”。此后,在經(jīng)過短暫的領主統(tǒng)治后,到14世紀,帕多瓦不僅經(jīng)濟繁榮,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也不斷提高。(57)相應的,“正義宮”也被大規(guī)模改建和擴建,不僅其外墻拓展,屋頂高度也被提升。1318年,領主統(tǒng)治被推翻后,“正義宮”南北兩端又分別增建了一個雙層敞廊,使市政廳的開放性進一步增強。(58) 威內(nèi)托地區(qū)最宏偉的市政廳是威尼斯的“總督宮”?偠綄m的建設最早可追溯至9世紀,但大規(guī)模發(fā)展則是從12世紀晚期,即隨著威尼斯經(jīng)濟的繁榮和共和國的發(fā)展開始的。從13世紀晚期開始,隨著威尼斯貴族人數(shù)的增長,能參與大議會的貴族也不斷增加,因此,在14世紀中后期,總督宮的“大議會廳”經(jīng)歷了大幅度改建?偠綄m的立面結(jié)構(gòu)也相應地發(fā)生巨大變化,基本形成了今天所見的樣貌。 與其他地區(qū)的市政廳相比,威尼斯總督宮具有鮮明特征:首先是其無與倫比的開放性。與托斯卡納地區(qū)粗獷、具有強烈防御功能的市政廳相比,威尼斯總督宮絲毫沒有防御色彩?偠綄m的底部由兩層開敞式柱廊構(gòu)成,市民可以在這里穿行,遮陽避雨。這種建筑構(gòu)造體現(xiàn)著威尼斯共和國的自信與開放。其次是建筑風格的多元性?偠綄m融合了哥特式風格、伊斯蘭風格和古典式風格。(59)總督宮主體為哥特式風格,兩個最重要的立面都采用了“華麗哥特式”(gotico fiorito)風格。(60)總督宮注重裝飾與美感的華麗哥特式立面與托斯卡納地區(qū)市政廳的粗石立面形成了鮮明對照。古典風格的總督宮內(nèi)庭稍后建成于文藝復興早期,顯示了當時的好古之風及其對建筑藝術(shù)的影響。此外,威尼斯總督宮還吸收了許多東方藝術(shù)因素?偠綄m的花飾窗格很像摩爾人的屏墻;頂層的垛口則源自伊斯蘭清真寺;高層墻面的鑲嵌瓷磚則體現(xiàn)了波斯的裝飾傳統(tǒng)。(61)多種建筑風格的融合體現(xiàn)了威尼斯這座世界性城市的開放性和文化多元性。總督宮是威尼斯人的驕傲,威尼斯人把它想象為古羅馬共和國時期的元老院?偠綄m內(nèi)庭的“巨人臺階”上鐫刻了“元老院與威尼斯人民”。(61)繪制于1500年的“威尼斯MD地圖”把總督宮稱為“公民宮”。所有這些文字符號都表明,這座公共建筑代表的是威尼斯的共和價值。 綜觀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早期意大利的市政廳,我們發(fā)現(xiàn),雖然不同地區(qū)市政廳的建設和發(fā)展因文化傳統(tǒng)、政治、經(jīng)濟、社會等方面的差異而各異,但仍表現(xiàn)出以下共性: 首先,市政廳的出現(xiàn)和發(fā)展顯示了城市世俗力量的崛起。市政廳的出現(xiàn)改變了宗教權(quán)力主宰城市空間的局面。在市政廳出現(xiàn)之前,主教堂、鐘樓和洗禮堂構(gòu)成了城市的心臟,這里不僅是舉行宗教儀式和表達宗教情感的場所,也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權(quán)力空間。隨著世俗力量的崛起和城市公社的發(fā)展,在一些城市,市政廳與作為宗教權(quán)力之象征的主教堂(Duomo)并列,形成世俗—宗教的二元權(quán)力中心,比如佛羅倫薩和錫耶納;而在另外一些城市,主教堂與市政廳則聚合為一個城市中心空間,如威尼斯、波洛尼亞和費拉拉。無論二元權(quán)力的分離式布局還是聚合式布局,城市的中心空間不再被宗教權(quán)力獨占,而是由宗教和世俗因素分享并確定。 其次,市政廳是城市居民自豪感和公共精神的一種表達形式。隨著城市世俗力量的壯大和市民生活的發(fā)展,市民精神也逐漸成長,其表現(xiàn)之一就是對本城文化的認同。在發(fā)展過程中,意大利城市在各方面展開激烈競爭,修建市政廳的競賽就是其中之一。市政廳是最重要的世俗公共建筑,修建市政廳是提升城市榮耀、美化城市形象、增強市民自豪感的重要手段。(63)錫耶納政府委員們在討論修建市政府大樓時指出:“對每一個城市來說,一個光榮的事情是:它的統(tǒng)治者和官員應當擁有美麗和榮耀的建筑,既是為了全體市民,也是因為外鄉(xiāng)人經(jīng)常來這里做生意,這對城市的名望是至關重要的。”(64)市政廳是這一時期“城市頌”禮贊的主要對象。(65)表現(xiàn)城市圖景的圖像也將市政廳作為最重要的公共建筑和文化象征加以呈現(xiàn)。 市政廳是屬于全體公民的公共空間,內(nèi)部構(gòu)造體現(xiàn)了其公共性。市政廳通常都有專門用于召開“大政務會”的廳堂,如錫耶納的“寰宇圖廳”、威尼斯總督宮的“大議會廳”和佛羅倫薩“長老會議宮”的“五百人大廳”等。市政廳的內(nèi)外裝飾,包括繪畫和雕塑,也頌揚和表達共和國的歷史或光輝成就。(66)公共性還體現(xiàn)在市政廳廣場。最初市政廳并沒有專用廣場。比如,1197年皮亞琴察市民集會時,不得不借用主教堂的廣場,該城的主教堂、市政廳和市場共用一個廣場。(67)隨著城市宗教、經(jīng)濟和政治生活的分離,開始出現(xiàn)“專門化”廣場。市政廳廣場通常是城市中最大的廣場,其功能主要是政治性的,在這里舉行各種盛大的公共儀式活動,如集會、節(jié)日慶典、盛大游行以及處決要犯等。市政廳及其廣場構(gòu)成了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間,反映了城市共和國政治生活的開放性和公共參與性。 最后,從建筑美學的角度看,意大利中北部地區(qū)的市政廳大都是國際哥特式風格“本土化”的產(chǎn)物。它們既共有哥特式風格一些重要因素,又表現(xiàn)出鮮明的地方色彩。市政廳建筑風格的多樣性和濃郁的地方色彩與中世紀意大利根深蒂固的自治傳統(tǒng)相關。自羅馬帝國衰亡以來,意大利一直處于四分五裂的狀態(tài),各個地區(qū)逐漸形成了特色鮮明的地方文化傳統(tǒng)和習俗。在城市公社時期,各城居民皆以其城市為榮,并非常注重當?shù)匚幕瘋鹘y(tǒng)和生活方式,在規(guī)劃建設作為本城重要象征的市政廳時也力求獨樹一幟。因此,在意大利不同地區(qū),甚至同一地區(qū)不同城市的市政廳都各有特色。市政廳的建筑風格往往引領一個城市的建筑時尚,比如錫耶納的許多私人宮邸就借鑒或模仿了該城市政廳的風格;佛羅倫薩的美第奇宮和斯特羅奇宮也都采納了該城市政廳的粗石立面。在文藝復興建筑風格興起之前,威尼斯顯貴的家族宮室也都不同程度地借鑒了威尼斯總督宮的哥特式風格,比如大水道邊的“黃金宮”和“佛斯卡里宮”就明顯受到了總督宮的影響。 (二)城堡——領主權(quán)力的象征 從13世紀晚期到15世紀中期,隨著共和制瓦解和世襲“領主制”的興起,城市的權(quán)力空間也發(fā)生了轉(zhuǎn)變。領主奪取城市統(tǒng)治權(quán)后,原有的市政廳或成為他們的私宅,或轉(zhuǎn)變?yōu)閱渭兊霓k公場所,有的市政廳鐘樓甚至變成了監(jiān)獄。(68)另一方面,領主們開始在城里修建城堡和宮殿,新修的城堡和宮殿往往連成一體,是保衛(wèi)領主家族安全和威懾城市居民和潛在反抗者的堡壘。15世紀建筑理論家阿爾貝蒂建議將城堡修在城市邊緣地帶,以便抵御外部侵犯和防范內(nèi)部騷亂。(69)另一位建筑理論家弗朗切斯科·迪·喬爾喬指出:“城堡是城市身體的首要部分,恰如頭是人體首要器官。如同人若失去頭顱就意味著失去了身體,誰若失去了城堡就意味著失去了他統(tǒng)治的城市。”(70)16世紀佛羅倫薩政治思想家馬基雅維里更精辟地指出:“為了更穩(wěn)固地保有國家,君主們建筑堡壘,作為對付那些企圖反對自己的人們的韁繩和馬勒,并且作為對付突然失寵的安全避難所,這已經(jīng)成為習慣了!(71) 13世紀中期至14世紀是領主制發(fā)展的早期階段,這一時期領主的權(quán)力尚不穩(wěn)固,鞏固統(tǒng)治是其首要考慮,這構(gòu)成了城堡興起的背景。維羅納的早期領主埃澤利諾·達·羅馬諾竭力在征服的城市修建城堡,但其短命的統(tǒng)治致使其計劃未能實現(xiàn)。有些領主將城市中心區(qū)域封閉,形成“城中城”,作為統(tǒng)治的據(jù)點。1322年,盧卡領主卡斯特拉卡尼遭到烏爾比諾和比薩民眾起義的沖擊后,將盧卡城中心地帶用高墻封閉,形成一個“城中城”,盧卡居民稱之為“奧古斯塔”,佛羅倫薩編年史家維拉尼描繪它是“一座壯觀的城堡”。(72)1342年,雅典公爵布里納的沃爾特成為佛羅倫薩最高統(tǒng)治者后,曾企圖將“長老會議宮”變成其私宅并將其改造成一座城堡。(73)但沃爾特最終被佛羅倫薩人趕走,他的計劃也化為泡影。 從14世紀中期到16世紀,意大利多數(shù)城市都確立了穩(wěn)固的世襲領主制,與此同時,城堡也遍及各地城市。1354年,維羅納領主康格朗德二世平定一場叛亂后在維羅納城人口稠密的中心區(qū)修建了一座城堡,時人稱為“舊城堡”。修建這座城堡主要是為了保衛(wèi)領主政權(quán),威懾其屬民。(74) 米蘭的維斯孔蒂家族也不遺余力地在其統(tǒng)治的城市修建城堡。魯凱諾·維斯孔蒂一邊征戰(zhàn),一邊修建城堡。(75)1346年,他征服帕爾馬之后,把該城的中心廣場封閉,變成一個城堡。后來,維斯孔蒂家族在布雷西亞也采取了類似的做法。這樣做的用意顯而易見,就是要把城堡作為捍衛(wèi)領主政權(quán)的據(jù)點。(76)當然,維斯孔蒂家族最恢宏、最重要的城堡是在米蘭和帕維亞,這兩座城市分別是米蘭公國的首都和陪都。1360—1365年,維斯孔蒂家族在帕維亞修建了“維斯孔蒂城堡”,城堡周長142米,其規(guī)模在當時首屈一指。該城堡有護城壕溝環(huán)繞,城堡人口處有一個要塞化的橋梁和吊橋,四角有方柱形塔樓。城堡內(nèi)設施齊全,有圖書館、地窖、馬廄、儲藏室和監(jiān)獄;寬闊的庭院可用來舉行馬上比武、競技、宴會等,以展示宮廷的輝煌。(77) 在米蘭,維斯孔蒂家族修建了羅馬門城堡和焦維亞門城堡。1447年,米蘭民眾推翻了維斯孔蒂家族的統(tǒng)治,建立了安布羅斯共和國(1447—1450),這兩座城堡遂被拆除,古老的市政廳及其廣場再度成為共和國的權(quán)力空間和公共空間。(78)1450年,雇傭兵隊長弗朗切斯科·斯佛爾扎推翻安布羅斯共和國,成為米蘭的新領主。他聘請佛羅倫薩建筑師費拉雷特重建了焦維亞門城堡,即今天的“斯佛爾扎城堡”。該城堡位于米蘭城西北,周圍有護城壕溝環(huán)繞,并有62座吊橋,是斯佛爾扎家族控制米蘭的戰(zhàn)略據(jù)點。(79)米蘭人把這座城堡看作“對我們米蘭人的最終壓迫”,其建筑師費拉雷特也承認“由于這座城堡,人們變得順從和畏懼”。(80)米蘭領主魯多維克·斯佛爾扎告訴他的官員:“焦維亞門城堡非常重要,它捍衛(wèi)我們國家的存亡!(81)在其遺囑中,魯多維克也明確指出了城堡對于統(tǒng)治者的意義:“我格外尊敬的是城堡和士兵,國家的穩(wěn)定和維持靠的就是這兩樣東西!(82) 1385年,在鎮(zhèn)壓了一場民眾叛亂后,費拉拉的埃斯特家族聘請軍事工程師巴托利諾·達·諾瓦拉在費拉拉城北修建圣·米凱萊城堡,即今天的“埃斯特城堡”,它毫不含糊地展示了埃斯特家族意欲主宰費拉拉城的決心。(83)1472年,領主埃爾科萊一世委派建筑師比亞焦(Biagio)建造了一座連接“舊宮”(即費拉拉的市政廳)和埃斯特城堡的高架“封閉走廊”,在緊急情況下,埃斯特家族的成員可以迅速從“舊宮”由此轉(zhuǎn)移至戒備森嚴的城堡。(84)埃斯特城堡內(nèi)設有陰森的地牢,地牢墻壁上隨處可見當年囚徒留下的文字。與埃斯特城堡類似,曼圖亞的貢扎加家族修建的圣·喬爾喬城堡也是一座帶有“封閉走廊”的城堡—宮殿綜合體。 16世紀的佛羅倫薩也提供了有關政權(quán)更迭與權(quán)力空間轉(zhuǎn)變的絕佳例子。1530年,最后一個短命的佛羅倫薩共和國覆滅,阿萊桑德羅·德·美第奇成為佛羅倫薩的新主人。為了鞏固其統(tǒng)治,1534年,他任命建筑師小安托尼奧·達·!ぜ恿_在佛羅倫薩西面法恩扎門附近,即地勢較低的城防薄弱地帶修筑了一個巨大的要塞,當時稱為“施洗者圣約翰要塞”,又名“低堡”,這是相對于16世紀末在佛羅倫薩南山上修建的“瞭望臺要塞”(又名“高堡”)而言的!暗捅ぁ奔扔辛Φ胤烙獠縼矸钢當常瑫r面向城區(qū)的中間位置又建有一個瞭望臺和炮塔,嚴密監(jiān)視佛羅倫薩城中的一舉一動,威懾著城市居民。(85) 阿萊桑德羅的繼任者科西莫·德·美第奇公爵在佛羅倫薩確立了絕對主義體制。從1538年起,他委托畫家和建筑師瓦薩里負責改造共和國時期的市政廳,即“長老會議宮”。次年科西莫便從美第奇宮遷至“長老會議宮”,美第奇家族的宮廷史家阿德里亞尼認為,科西莫的這一舉動意在“表明他是一個絕對的君主和政府的裁決者……使他能更尊嚴地統(tǒng)治他的公民和臣屬”。(86)從此,共和國時期的市政府大樓變成了科西莫公爵的私宅,即美第奇家族的“舊宮”。1560年,科西莫公爵委派瓦薩里設計并建造了新的辦公場所,即烏菲齊宮(Uffizi),他把政府機構(gòu)全部集中在這里,大大提高了官僚機構(gòu)的效能。倒U字形的烏菲齊宮緊挨“舊宮”,一個高架走廊將兩者連成一個整體,它們共同構(gòu)成了美第奇家族的權(quán)力空間。(87)1565年,瓦薩里遵照科西莫公爵的指示,設計并建造了一條連通烏菲齊宮和皮蒂宮的走廊,后世稱為“瓦薩里走廊”。(88)烏菲齊宮與“瓦薩里走廊”的底層是開敞式拱廊,但上層是封閉的,科西莫公爵及其家人可經(jīng)由上層的封閉走廊安全、便捷地往來于“舊宮”與“新宮”之間,外人根本無從窺視其行蹤。從功能和性質(zhì)上說,美第奇家族的“瓦薩里走廊”與15世紀費拉拉埃斯特家族的“封閉走廊”如出一轍,都體現(xiàn)了領主偏好封閉和隱秘的行事風格。 綜上所述,城堡是領主意識形態(tài)及政治文化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領主制政權(quán)最生動和直接的表達。這一時期,對領主制的本質(zhì)和內(nèi)涵最形象的闡述出自一位建筑師。費拉雷特在其《論建筑》中用蜜蜂世界的秩序表達了他對領主制的理解:“出產(chǎn)這種液體(即蜂蜜)的動物具有勤勞、樸素和公正的品質(zhì),它們希望它們中能產(chǎn)生并擁有一個首領,它們遵從這個首領的所有命令,它們都努力各司其職,皆表示服從;當它們的首領老到不能再飛翔,出于公正和寬宏大度,它們都呵護它們的首領。城市里的居民亦理應如此,他們同樣應該勤勞,應該恪盡本分,完成上面指派的任務,熱愛并服從他們的領主。必要時,出于戰(zhàn)爭或其他需要,他們要將領主當作父親一樣幫助他!(89)這段話清楚地表明,領主制政權(quán)強調(diào)的不是公民的參與,而是政治權(quán)力的獨占和世襲,不是公民的平等協(xié)商,而是垂直式的臣民順從。與這種政權(quán)相對應的領主的權(quán)力空間,即城堡或城堡——宮殿復合體不是對公眾開放的公共空間,而是領主專享的私人空間。正如我們前面論述的,與共和國時期的市政廳及廣場不同,領主的城堡是一個極為封閉的構(gòu)造,而且往往也是一個軍事要塞,其高聳的角樓或瞭望塔、環(huán)形護城河或壕溝以及軍隊、圍墻或角樓上部署的大炮,這一切都體現(xiàn)著對城市居民的暴力威懾。 當時的城市民眾敵視和痛恨城堡,把它們視為對共和傳統(tǒng)的挑戰(zhàn)和對他們自由的威脅。布克哈特指出:“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領主的城堡是一座高聳和孤零零的建筑物,里面充滿了地牢和竊聽管,是一切殘暴和悲慘痛苦的根源。”(90)1370年,神圣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四世恢復盧卡城的自由,盧卡市民拆除了“奧古斯塔城堡”。編年史家記載了盧卡人的心聲:“由于這座城堡,盧卡和盧卡人屈辱地生活了四十八年。”(91)拆除城堡的行動變成了所有盧卡人的一次集體狂歡。在16世紀佛羅倫薩人的心目中,阿萊桑德羅公爵修建的“低堡”也恰如18世紀巴黎人眼中的巴士底監(jiān)獄一樣是專制主義的象征。一些佛羅倫薩流亡者控訴“(他)用苦難人民的鮮血建造一座城堡,作為受壓迫人民的監(jiān)獄和屠宰場”,(92)認為“這與任何自由城市格格不入”。(93)佛羅倫薩歷史學家貝納爾多·塞尼認為“低堡”的建造表明美第奇家族決心“在佛羅倫薩人的脖子上套上一個前所未有的枷鎖:軍事城堡,由于它的存在,公民們喪失了再次生活在自由中的一切希望!(94) 總之,城堡是意大利城市領主的“禁城”(città proibita),是他們統(tǒng)治權(quán)的象征。城堡顯示了統(tǒng)治者與民眾在空間以及心理上的隔離,城堡以建筑的語言表達了領主專制主義的特性:封閉、神秘和暴力威懾。 三、結(jié)語:權(quán)力空間的象征語言 權(quán)力空間的轉(zhuǎn)變是政府體制演變的一面鏡子,政治權(quán)力與權(quán)力空間有著密切的互動關系。對于這一點,當時的人亦有深刻認識,15世紀建筑理論家阿爾貝蒂在其《建筑十論》中就對政治權(quán)力與權(quán)力空間的關系作了分析和闡述。他依據(jù)政權(quán)性質(zhì)將城市區(qū)分為共和國的城市、君主的城市和暴君的城市,不同類型的城市擁有不同的權(quán)力空間。阿爾貝蒂以羅馬共和國時期的城市為切入點,闡述了共和國權(quán)力空間的特點。(95)元老院是羅馬共和國的靈魂,因此元老院所在地即為共和國最重要的權(quán)力空間,“他們(羅馬人)把元老院宮安置在城市中心……在這類公共廳堂內(nèi),每項設施都務必確保公民群體能夠心情舒暢地被迎接,在場時獲得體面地對待,并能方便地遣散。尤其要確保不能缺少過道、光線、公共空間以及諸如此類的其他設施。”(96)阿爾貝蒂還認為,應在城中心建立一個用于學習和自由交流的公共空間并對所有人開放,“應當修建公共廳堂和學校、睿智和飽學之士的聚會之地,并將這些場所安置一個所有人都能平等接近的地方”。(97)總之,在阿爾貝蒂看來,共和國權(quán)力空間的最大特色是其開放性和公共性,營造權(quán)力空間首先考慮的是公民的需要和利益。 阿爾貝蒂對羅馬共和國權(quán)力空間的分析,浸透著自城市公社時期以來流行的共和政治價值觀。共和思想家強調(diào),城市共和國應將公共利益奉為至高無上的原則。依照這種共和政治理念,共和政權(quán)是開放的,不應被獨占世襲而應由城市公民通過自下而上的選舉產(chǎn)生。公民有權(quán)參與政治,這是他們實現(xiàn)自我價值的一種可取的生活方式。正如阿爾貝蒂所說:“榮耀不應該在私人的享樂中,而應該在一個城市的公共空間中找尋。”(98)相對應的權(quán)力空間也應是一個開放的、“人人能夠平等接近”的公共空間!肮鐚m”、“公共宮”以及“正義宮”等諸多稱謂都顯示了城市共和國的市政廳所代表的共和政治文化的開放性、公共性和可接近性。 阿爾貝蒂認為,君主或國王依靠正義和法律行使統(tǒng)治是合法的,他們不懼怕民眾,因此他們的首要權(quán)力空間是位于城市中心的王宮,其次是作為緊急避難場所的城堡。暴君則不同,他們通過暴力奪權(quán)并憑借暴力統(tǒng)治,他們時刻憂慮人民的敵意和反叛,故而他們的權(quán)力空間首先是位于城市邊緣的城堡,其次是用于娛樂的宮殿。王宮體現(xiàn)君主的賢明和美德,城堡則體現(xiàn)暴君統(tǒng)治的本質(zhì):“王宮應位于城市中心,應易于接近,應被優(yōu)雅地裝飾,看起來精致而非浮夸。但暴君的住所是一座城堡而非一座宮殿,它既不應在城里也不應在城外。一座王宮應毗鄰一個展覽場、一座神廟或貴族的府邸,而一個暴君的住所應在各個方向都與任何建筑隔絕!(99)暴君的城堡應是“威懾性的、崎嶇的和堅不可摧的”,(100)它的里面還配有各種暴力和專制工具:軍隊、監(jiān)獄以及秘密鋪設在墻壁里用來竊聽臣民談話的竊聽管等。封閉性和難以接近是領主權(quán)力空間的最大特色,也是領主政治文化的本質(zhì)特征。 當今,人們把藝術(shù)主要視為純粹審美的事物。但歷史地來看,藝術(shù)從來都是多功能的,被用來滿足各種不同的需求和目的,政治表達便是其中之一。在研究這一時期意大利城市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時,應該注意的是,無論世俗的還是宗教性的公共建筑都并非單純的房屋,城市的各類統(tǒng)治者用它們建構(gòu)權(quán)力,在這里行使權(quán)力,也通過它們表達和宣示權(quán)力,這些建筑的命運總與權(quán)力的興衰更迭息息相關。 注釋: 、賁auro Gelichi,“The Cities,” in Cristina La Rocca,ed.,Italy in the Early Middle Ages:476-1000,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pp.181-182. ②Giovanni Tabacco,“La Città Vescovile nell' Alto Medioevo,” Modelli di Città,a cura di Pietro Rossi,Torino:Einaudi,1987,pp.327-345. 、跮.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8,p.13. 、蹺.Occhipinti,L' Italia dei comuni,secoli Ⅺ-ⅩⅢ,Roma:Carocci,2000,pp.13-14,17-19. ⑤E.Coleman,“Cities and Communes,” in D.Abulafia,ed.,Italy in the Central Middle Ages:1000-1300,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33. 、轉(zhuǎn).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London:Longman,2010,pp.31-34. 、逧.Occhipinti,L' Italia dei comuni,secoli Ⅺ-ⅩⅢ,pp.38-41. ⑧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26. 、崴菇鸺{:《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上卷,奚瑞森、亞方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年,第26頁。 ⑩J.K.Hyde,Society and Politics in Medieval Italy,London:Macmillan,1973,pp.124-141. (11)Giovanni Tabacco,The Struggle for Power in Medieval Italy,trans.R.Jense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p.184. (12)Otto of Freising,The Deeds of Frederick Barbarossa,trans.Charles Mierow,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4,p.127. (13)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27-28. (14)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40. (15)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43. (16)P.J.Jones,The Italian City-State:From Commune to Signoria,Oxford:Clarendon Press,1997,pp.305-306. (17)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33,35-36. (18)Daniel Waley,Siena and the Sienese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6. (19)E.Coleman,“Cities and Communes,” pp.52-53. (20)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45-49. (21)J.K.Hyde,Society and Politics in Medieval Italy,p.115. (22)E.Coleman,“Cities and Communes,” pp.53-54. (23)P.J.Jones,“Communes and Despots:The City State in Late-Medieval Italy,”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Historical Society,5[th] ser.,vol.15,1965,p.77. (24)P.J.Jones,“Communes and Despots:The City State in Late-Medieval Italy,” p.76. (25)Renato Bordone,Guido Castelnuovo and Gian Maria Varanini,Le aristocrazie dai signori rurali al patriziato,a cura di R.Bordone,Roma:Laterza,2004,pp.39-120. (26)P.J.Jones,“Communes and Despots:The City State in Late-Medieval Italy,” p.71. (27)英國史學家哈蘭(Hallam)最先指出很難用習慣的術(shù)語概括這一時期的“領主”,后來,瑞士史學家布克哈特和英國史學家西門茲(John Symonds)等人把他們稱為“暴君”。19世紀史學家對城市領主的這種畫像影響極為深遠。最近有史學家對這種刻畫提出異議,認為所謂的“文藝復興時期的暴君”不過是一個“神話”。(Benjamin Kohl,“The Myth of the Renaissance Despot,” in John Law et al.,eds.,Communes and Despots in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Italy,Farnham:Ashgate,2010,pp.61-73) (28)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p.170-183. (29)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101-102. (30)Trevor Dean,Land and Power in Late Medieval Ferrar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p.15. (31)Trevor Dean,“The Rise of Signori,” in David Abulafia,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5,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459. (32)John Larner,Italy in the Age of Dante and Petrarch,1216-1380,London:Longman,1983,pp.128-140. (33)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98. (34)P.J.Jones,The Italian City-State:From Commune to Signoria,p.636. (35)但。骸渡袂挭z篇》,田德望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7年,第58頁。 (36)L.Simeoni,Storia politica d' Italia:Le signorie,vol.1,Milano:Vallardi,1950,pp.51-56; John Law,The Lords of Renaissance Italy:The Signori,1250-1500,London:The Historical Association,1981,pp.16-18. (37)L.Simeoni,Storia politica d' Italia:Le signorie,vol.1,p.57. (38)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130-161. (39)布魯克爾:《文藝復興時期的佛羅倫薩》,朱龍華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1985年,第182—183頁。 (40)19世紀英國史學家西門茲(John Symonds)將其7卷本《意大利文藝復興》(The Renaissance in Italy)的首卷取名為“暴君的時代”。20世紀中期出版的《意大利政治史》(Storia politica d' Italia)第7卷(Luigi Simeoni,Le signorie,Milano:Vallardi,1950)把這一時期稱為“領主的時代”!兑獯罄贰(Storia d' Italia)第4卷(Nino Valeri,L' Italia nell' età dei principati dal 1343 al 1516,Verona:A.Mondadori,1949)則稱之為“君主的時代”。 (41)M.Miller,“From Episcopal to Communal Palaces,” Journal of the Society of Architectural Historians,vol.54,no.2,1995,pp.175-176. (42)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p.107-109. (43)M.Miller,“From Episcopal to Communal Palaces,” pp.179-181. (44)Pierre Racine,“Les palais publics dans les communes italiennes (Ⅻe-ⅩⅢe siècles),” Actes des congrès de la Société des historiens médiévistes de l' enseignement supérieur public,11e congrès,Lyon,1980,p.134. (45)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p.107-109. (46)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109. (47)關于錫耶納市政廳的修建背景和過程,參見朱明:《從大教堂到市政廳:中世紀晚期錫耶納的城市空間轉(zhuǎn)型》,《歷史研究》2011年第5期,第113—125頁。 (48)Diana Norman,ed.,Siena,Florence and Padua:Art,Society and Religion 1280-1400,vol.2,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5,p.41. (49)John Najemy,“Florentine Politics and Urban Spaces,” in R.Crum and J.Paoletti,eds.,Renaissance Florence:A Social Histo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p.24. (50)J.White,Art and Architecture in Italy,1250-1400,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3,p.65. (51)Benjamin Kohl et al.,eds.,The Earthly Republic:Italian Humanists on Government and Society,Pennsylvan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78,p.141. (52)Stephen Milner,“The Florentine Piazza della Signoria as Practiced Place,” in R.Crum and J.Paoletti,eds.,Renaissance Florence:A Social History,p.89. (53)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107. (54)Sara Blanshei,Perugia,1260-1340,Philadelphia: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976,pp.7,53-59. (55)J.White,Art and Architecture in Italy,1250-1400,pp.69-71. (56)F.M.Godfrey,Italian Architecture Up to 1750,London:Alec Tiranti,1971,pp.141-145. (57)J.K.Hyde,Padua in the Age of Dante,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66,pp.4,220. (58)D.Norman,ed.,Siena,Florence and Padua:Art,Society and Religion 1280-1400,vol.2,pp.49-53. (59)D.Howard,The Architectural History of Venice,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2,pp.90-91. (60)Richard Goy,Building Renaissance Venice,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6,pp.18-19. (61)D.Howard,The Architectural History of Venice,p.94. (62)SPQV是拉丁文Senatus Populusque Venetus 的縮寫。 (63)D.Norman,ed.,Siena,Florence and Padua:Art,Society and Religion 1280-1400,vol.2,pp.29-53. (64)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109. (65)E.Occhipinti,L' Italia dei comuni,secoli Ⅺ-ⅩⅢ,pp.134-137,141. (66)D.Norman,ed.,Siena,Florence and Padua:Art,Society and Religion 1280-1400,vol.2,p.53. (67)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p.108-109. (68)G.Andenna,“La simbologia del potere nelle città comunali lombarde,” in Le forme della propaganda politica nel Due e nel Trecento,Rome: de Rome,1994,p.393. (69)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Cambridge,Mass.:The MIT Press,1988,pp.121-122. (70)轉(zhuǎn)引自J.Woods-Marsden,“Image of Castle in the Renaissance,” Art Journal,vol.48,no.2,1989,p.130. (71)馬基雅維里:《君主論》,潘漢典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年,第102頁。 (72)Louis Green,Castruccio Castracani,Oxford:Clarendon Press,1986,pp.105-111. (73)John Najemy,“Florentine Politics and Urban Spaces,” p.35. (74)John Law,“The Cittadella of Verona,” in D.S.Chambers et al.,eds.,War,Culture and Society in Renaissance Venice,London:Hambledon Continuum,1993,pp.10-11. (75)D.Abulafia,ed.,Italy in the Central Middle Ages:1000-1300,pp.123-124. (76)N.Rubinstein,“Fortified Enclosures in Italian Cities under Signori,” in D.S.Chambers et al.,eds.,War,Culture and Society in Renaissance Venice,p.5. (77)John Paoletti and Gary Radke,Art in Renaissance Italy,New Jersey:Prentice Hall,2002,pp.163-164. (78)Patrick Boucheron,Le Pouvoir de B de Rome,1998,p.547. (79)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222. (80)J.Woods-Marsden,“Image of Castle in the Renaissance,” pp.133-134. (81)Evelyn Welch,Art and Authority in Renaissance Milan,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5,pp.177,308. (82)J.Woods-Marsden,“Image of Castle in the Renaissance,” p.130. (83)Charles Rosenberg,The Este Monuments and Urban Development in Renaissance Ferrar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p.3-4. (84)Charles Rosenberg,ed.,The Court Cities of Northern Ital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pp.208-210. (85)Wolfgang Braunfels,Urban Design in Western Europe,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8,pp.67-68. (86)R.Starn and L.Partridge,Arts of Power:Three Halls of State in Italy,1300-1600,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p.186. (87)Leon Satkowski,Giorgio Vasari:Architect and Courti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pp.28-44:. (88)Leon Satkowski,Giorgio Vasari:Architect and Courtier,pp.56-59. (89)Filarete,Filarete's Treatise on Architecture,vol.1,trans.J.Spencer,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5,pp.45-46. (90)Jacob Burckhardt,The Civilization of the Renaissance in Italy,London:Penguin,1990,p.25. (91)N.Rubinstein,“Fortified Enclosures in Italian Cities under Signori,” p.6. (92)John Hale,“The End of Florentine Liberty:The Fortezza da Basso,” in N.Rubinstein,ed.,Florentine Studies,London:Faber & Faber,1968,pp.501-532. (93)N.Rubinstein,ed.,Florentine Studies,p.503. (94)N.Rubinstein,ed.,Florentine Studies,p.504. (95)關于阿爾貝蒂的共和主義情懷,參見Gaspar Pearson,Humanism and the Urban World,University Park: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2011,pp.93-98. (96)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pp.130-131. (97)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p.129. (98)Robin Kirkpatrick,The European Renaissance,1400-1600,London:Longman,2002,p.32. (99)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pp.121-122. (100)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p.123.作者介紹:劉耀春,歷史學博士,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副教授 (成都 610064)。
城市的勃興與發(fā)展是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的重要現(xiàn)象,城市不僅在規(guī)模和數(shù)量上超過以往,而且經(jīng)歷了劇烈的政治制度實驗。起初,許多城市成為自治的城市共和國,但從13世紀中后期到15世紀中期,這些城市共和國大都演變?yōu)檎螐娙?signore)控制的世…
城市的勃興與發(fā)展是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的重要現(xiàn)象,城市不僅在規(guī)模和數(shù)量上超過以往,而且經(jīng)歷了劇烈的政治制度實驗。起初,許多城市成為自治的城市共和國,但從13世紀中后期到15世紀中期,這些城市共和國大都演變?yōu)檎螐娙?signore)控制的世…
城市的勃興與發(fā)展是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的重要現(xiàn)象,城市不僅在規(guī)模和數(shù)量上超過以往,而且經(jīng)歷了劇烈的政治制度實驗。起初,許多城市成為自治的城市共和國,但從13世紀中后期到15世紀中期,這些城市共和國大都演變?yōu)檎螐娙?signore)控制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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