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時期的江蘇交涉署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9-24 09:05
本文關鍵詞:北京政府時期的江蘇交涉署研究
【摘要】:北京政府時期的地方交涉署制度,一直以來在近代外交史的研究中并沒有得到太多的關注,有關著述大多僅對其進行制度上的介紹,而且評價多以負面為主,認為其在軍閥混戰(zhàn)之際,難以保存自身,成為軍閥附庸。相比之下,作為其前身的晚清地方交涉機構,相關研究卻十分豐富,評價也更為客觀。為此,本文將通過梳理交涉署制度的發(fā)展沿革,以北京政府時期江蘇交涉署作為研究對象,分別從制度、人員選用以及有關案例進行分析,探究其在政局紛亂之際,究竟與地方和中央之間關系如何,是否如前人所言,淪為軍閥勾結外人的工具。除緒論和結語外,本文主體共分為四章。本文第一章是主要介紹晚清時期地方交涉機構的發(fā)展演變的過程。首先通過對前任研究成果的梳理和總結,將海關道與洋務局作為晚清地方交涉機構的兩個組成部分,分別對兩者的產生、發(fā)展和變化的源流、背景進行介紹。而后在第四、節(jié)中,著重描述江蘇交涉署的前身——蘇松太道和交涉使司,從而完成對于晚清地方交涉機構歷史沿革的梳理,加深對北京政府時期地方交涉署機構的認知和理解。在第二章,主要對江蘇交涉署的設立經過及相關問題進行介紹和分析。本章首先簡要敘述了北京政府時期地方交涉署制度的建立經過及具體內容,并將其同晚清交涉使司制度進行對比。然后從歷任江蘇交涉署交涉員的履歷及任免情況入手,探究其專業(yè)性及獨立性等問題。最后以具體事例歸納總結江蘇交涉署的職能。第三章則以上海法租界推廣案和五卅運動為例,探討江蘇交涉員在具體的交涉事務當中的表現。在上海法租界推廣案中,江蘇交涉員在外交部和法國領事之前溝通協調,依照外交部指令同法國領事據理力爭,并將交涉情況和建議及時向外交部匯報,最終取得有意義的成果。在五卅運動中,由于該運動波及甚廣,已然超出江蘇交涉員所能控制的范圍,但通過此事件可以了解在面臨重大交涉事件時,江蘇交涉員所能發(fā)揮的作用。在第四章,從中央與地方兩個方面分別論述其與江蘇交涉署的關系。在軍閥混戰(zhàn)時期,江蘇交涉署與北京政府之間的關系,相比其他部分省份而言還是十分密切的,許多重要事件都需由江蘇交涉署與外交部共同解決。而與地方的關系上,兩者主要以合作的姿態(tài)出現,雖然也有被地方軍閥挾制的情況,但并非常態(tài)。
【關鍵詞】:北京政府 江蘇 交涉署
【學位授予單位】:南京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K258
【目錄】:
- 摘要3-4
- Abstract4-7
- 緒論7-13
- 第一章 晚清以來地方交涉機構的歷史沿革13-24
- 第一節(jié) 海關道的出現與演變13-15
- 第二節(jié) 晚清地方洋務局的設置15-17
- 第三節(jié) 清末交涉使司的建立17-21
- 第四節(jié) 江蘇交涉署的前身——蘇松太道與江蘇交涉使司21-24
- 第二章 江蘇交涉署24-39
- 第一節(jié) 交涉署制度的形成及江蘇交涉署的設立24-30
- 第二節(jié) 江蘇交涉署的業(yè)務職能30-31
- 第三節(jié) 歷任特派江蘇交涉員履歷情況31-34
- 第四節(jié) 特派江蘇交涉員的任免情況34-39
- 第三章 交涉事件中的特派江蘇交涉員39-49
- 第一節(jié) 上海法租界推廣案39-43
- 第二節(jié) 五卅運動中的江蘇交涉員43-49
- 第四章 江蘇交涉署與中央和地方之間的關系49-53
- 第一節(jié) 與中央政府關系49-51
- 第二節(jié) 與地方政府關系51-53
- 結語53-55
- 參考文獻55-60
- 后記60-61
本文編號:9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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