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光時期的期滿甄別與銓選制度的重建
發(fā)布時間:2023-03-30 01:56
同光時期,為了應對軍興以來的保舉、捐納官員群體對銓選制度的沖擊,清朝制定兼具考核與裁汰功能的期滿甄別制度,與劃分班次、缺分一并作為重建銓選制度的嘗試。此后,受停捐納、暫停分發(fā)影響,期滿甄別定位的側(cè)重從考核逐漸轉(zhuǎn)向裁汰。各省在甄別對象、方法以及后續(xù)對待措施等方面存在歧異,制度幾經(jīng)變化,實際效果不佳。這反映了在正途、異途截然分別的仕途關(guān)系以及時人對科舉、保舉、捐納人員的才能認識變化之后,清朝難以重建一致、有效的才能認定標準與考核方式。這意味著清朝重建銓選制度努力的挫折。其實際原因在于清朝對于保舉、捐納人員缺乏可靠的善后措施,以及清朝對保舉、捐納制度的現(xiàn)實需求。
【文章頁數(shù)】:12 頁
【文章目錄】:
一、軍興時期期滿甄別制度的形成
二、同治前中期期滿甄別制度的運作
三、云南事例的推廣與各省甄別的辦法
四、光緒四年的停捐納與期滿甄別的變動
本文編號:377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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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軍興時期期滿甄別制度的形成
二、同治前中期期滿甄別制度的運作
三、云南事例的推廣與各省甄別的辦法
四、光緒四年的停捐納與期滿甄別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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