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1937年浙江省縣治安體系初探
發(fā)布時間:2017-12-26 17:25
本文關鍵詞:1927-1937年浙江省縣治安體系初探 出處:《浙江大學》2013年碩士論文 論文類型:學位論文
【摘要】:1927年至1937年是南京國民政府統(tǒng)治相對穩(wěn)定的十年。同時,國民政府面臨著新的時代挑戰(zhàn):共產黨力量的發(fā)展、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自治和自衛(wèi)的需要以及自身控制基層社會的渴望等。這些挑戰(zhàn)推動著國民政府加強地方的治安建設,穩(wěn)定社會秩序。 處于國民政府統(tǒng)治中心的浙江省根據中央下達的相關法令,在各縣辦理警政、整頓保衛(wèi)團、推行保甲,加強基層治安建設。其中警察是官方機構,而保衛(wèi)團和保甲則是半官方性質的民間組織,由此逐漸形成了由警察、保衛(wèi)團和保甲三方組成的官民二維縣治安體系。該體系從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參與地方社會的治安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社會秩序的作用。 但是,縣治安體系各組織存在組織腐化、戰(zhàn)斗力低下等問題,在治安任務執(zhí)行過程中,警察、保衛(wèi)團、保甲更是借機勒索,壓榨、剝削普通民眾,使該體系治安管理效力不能充分發(fā)揮。因此,浙江省縣治安體系的運行并未實現政府預期的目標。同時,浙江省縣治安體系的建立將政府的統(tǒng)治觸角伸向縣城及以下區(qū)域,使縣政府對基層民眾的控制加強,人民受到更大的壓迫。
[Abstract]:1927 to 1937 was the ten year of the relative stability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Nanjing national government. Meanwhile, the Kuomintang government is facing new challenges of the tim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munist Party's strength, the need for Japanese imperialism's aggression, autonomy and self-defense, and its desire to control the grass roots society. These challenges promote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local public security and stabilize the social order.
【學位授予單位】:浙江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631;K2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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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33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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