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民間武器的管制與啟示
發(fā)布時間:2024-04-20 06:56
唐政府在民間武器的管制上采取松緊結(jié)合的政策,允許民間可以合法擁有常用武器,嚴禁民間使用法律規(guī)定的"禁兵器"。對京畿特殊區(qū)域?qū)嵭袊栏窆芾?對負責京城安全的衛(wèi)士嚴加管控,嚴禁留學(xué)人員買賣交換禁兵器、強化邊境安全、對持杖盜竊予以加重處罰等措施來保障社會安全。唐代對兵器的管制措施雖然有些是權(quán)宜之計,但對維護封建王朝的統(tǒng)治、有效抵抗外敵入侵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其管理制度和方法對現(xiàn)代社會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允許民間合法擁有自衛(wèi)武器
二、唐代對民間武器的管控
(一)法律明文禁止
(二)加強對京畿特殊區(qū)域的管理
(三)對特殊人員的管理
(四)強化對邊境的管理
三、對觸犯涉及民間兵器的刑事案件的處理
(一)盜竊禁兵器者予以嚴懲
(二)以禁兵器為犯罪工具者加重處罰
四、對當代的影響及其啟示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
(二)制度上完善細化
(三)實踐中嚴格執(zhí)行
本文編號:395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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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允許民間合法擁有自衛(wèi)武器
二、唐代對民間武器的管控
(一)法律明文禁止
(二)加強對京畿特殊區(qū)域的管理
(三)對特殊人員的管理
(四)強化對邊境的管理
三、對觸犯涉及民間兵器的刑事案件的處理
(一)盜竊禁兵器者予以嚴懲
(二)以禁兵器為犯罪工具者加重處罰
四、對當代的影響及其啟示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
(二)制度上完善細化
(三)實踐中嚴格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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