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國時期中日兩國對外貿(mào)易中的輸出品結構考察——以廣州與長崎為對象
發(fā)布時間:2018-08-19 11:52
【摘要】:17—18世紀之交,中國和日本相繼進入封建社會的最后發(fā)展階段,中日兩國社會體制雖存在較大差異,但在對外關系方面卻不約而同地實行"閉關鎖國"政策。然而,鎖國并非意味著與外部世界的徹底隔絕,如將其與東亞國際貿(mào)易相聯(lián)系來考察,則毋寧稱之為國家政治權利控制下的有限對外開放暨廣州、長崎"一口通商"之貿(mào)易形態(tài)。就輸出品結構來說,廣州港口大宗輸出品包括生絲及絲織品、瓷器、茶葉,主要輸出品為棉布及糖;長崎大宗輸出品為貴重金屬,包括:金、銀、銅,主要輸出品為O蹺鎩⒅釕鎩⒘甘場Mü冉峽梢鑰闖,
本文編號:219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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