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朝鮮半島中立問題研究(1882-1905)
發(fā)布時間:2018-02-11 23:44
本文關鍵詞: 近代 朝鮮半島 中立化 出處:《復旦大學》2010年博士論文 論文類型:學位論文
【摘要】: 近代的朝鮮是個經濟落后、軍事力量弱小的國家,在地理位置上位于歐亞大陸的最東端,是連接大陸和海洋的橋梁,從而往往成為周邊大國相互爭奪的對象。在1882年至1905年朝鮮由向各大國開放到逐步淪為日本之保護國的歷史時期,各大國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曾多次提出有關朝鮮中立化的建議,而朝鮮本身為尋求國家的獨立與安全保障,也曾進行了諸多的中立外交。本文的宗旨在于通過對這段歷史時期朝鮮中立化未能實現(xiàn)的原因進行分析,以圖在此基礎上構建出有關小國中立化的理論。 本文采取層次分析的方法,分別從國際體系及中立化對象國國內狀況兩個層次對小國中立化實現(xiàn)的條件進行探討。首先,國際體系包括體系進程與體系結構兩個方面。結構是指體系中主要國家間實力的分配,進程則是指主要國家間互動的方式、規(guī)則等。從體系進程的角度來看,當體系中存在一定的約束國家行為的規(guī)范時(比如經常性的協(xié)商機制),國家的行為具有較少的進攻性,從而有利于小國中立化的實現(xiàn);從體系結構的角度來看,體系中存在三個或三個以上大國的狀況相對于僅存在兩個大國的狀況、相關大國間的均勢狀態(tài)相對于非均勢狀態(tài)更有利于小國的中立化。其次,中立化對象國的國內狀況是指其貫徹中立外交政策以及履行中立國義務的能力。如果中立對象國具有較強的政治凝聚力,其統(tǒng)治集團能夠得到較好的協(xié)調并為中立外交達成共識,便能夠促進其中立化的實現(xiàn)。另外,中立對象國以一定武裝力量為基礎的自衛(wèi)能力也是其中立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條件。這種能力首先表現(xiàn)在能夠有效地維持國內秩序,其次是能夠防止他國在本國享有過多特權,尤其是軍事方面的特權。 由于國際形勢始終處于不斷變化之中,本文所研究的前后約20年的歷史時期也具有不同的階段特征。根據(jù)大國在朝鮮半島實力的此消彼長,本文擬將此歷史時期劃分為兩個階段分別進行分析。即1882年至甲午中日戰(zhàn)爭之前的中國占主導地位時期和1895年至1904年的日俄爭霸時期。從體系進程來看,兩個階段的東北亞國際體系中均不存在協(xié)調大國間關系的國際機制,對外領土擴張被大國認為是實現(xiàn)國家利益的有效手段,從而導致大國的行為具有較強的侵略性,這對中立外交具有一定的制約性。但從體系結構來看,1882年至1895年的歷史時期,東北亞國際體系主要表現(xiàn)為中日俄三國相互牽制的多極格局,三國的實力雖然處在不斷變動的過程中,但基本上維持了勢力均衡的狀態(tài),這是有利于朝鮮中立化的體系因素。然而,中國沒能正確認清形勢,過高地估計了自身在維持對朝影響方面的能力,再加上傳統(tǒng)宗藩觀念的影響,對朝鮮的中立化持反對的態(tài)度,采取了進一步加強其對朝宗主權的政策;1895年至1905年的歷史時期,東北亞國際體系表現(xiàn)為日俄兩國對峙競爭的兩極格局,這種結構使日俄兩國的對朝政策更具進攻性,從而使中立外交難以進行。1896年至1898年兩國在半島基本上處于均勢狀態(tài),但它們通過協(xié)商來瓜分在朝利益,而不是不支持朝鮮的中立化,因為這意味著它們將失去業(yè)已取得的利益。日本占居優(yōu)勢后,俄國雖主張朝鮮中立化,卻遭到了日本的強烈反對,因為日本認為中國勢力退出后,不惜以戰(zhàn)爭為代價阻止其獨占朝鮮的大國只有俄國?傊@段歷史時期,日俄兩國始終無法就支持朝鮮的中立化達成共識。從朝鮮國內狀況來看,整個20年期間朝鮮始終沒能就增強國防力量進行有效的改革,且政府更迭頻繁、內部黨派林立,使其難以推行有力的中立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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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單位】:復旦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0
【分類號】:K312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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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芹;;六方會談:決策樹模型視角下的“獵鹿困境”[J];太平洋學報;2011年04期
2 張衛(wèi)明;;在宗藩體制與國際公法之間:晚清中朝秩序的重新建構[J];學術研究;2011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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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張衛(wèi)明;晚清中國對國際法的運用[D];復旦大學;2011年
2 朱芹;體系與依附:李承晚外交獨立思想研究[D];復旦大學;2012年
,本文編號:150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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